再談對護身符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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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十月十四日】在我們地區,有的同修一直在做一種護身符。一個是掛在車裏的飾品,再有就是手鏈和項鏈,是由不同形狀的有機塑料製品、甚至是一些鑽石或寶石的下腳料製成的,在最大一點的那塊上用電烙筆燙上了「法輪大法好」,字跡潦草、粗糙,有的根本看不清是甚麼字。有的是本地區當地學員從外地進的原材料進行製作;有的是外地學員大批的往這裏送。

對此,我把經過觀察了解後,與同修們經過切磋的點滴認識寫出來與濰坊地區同修們交流。現在正法進程已接近尾聲,從舊勢力今年對大法弟子的迫害明顯看到,舊勢力在和我們搶人。所以時間的每分每秒對大法弟子來說都是萬分的珍貴。

很多同修都參與了講真相的項目,目地是快救人,多救人。但上述護身符的製作費時、費力而且粗糙,但是有的同修還熱衷於該項目,看的比甚麼都重,其它甚麼證實大法的事都不做了,只幹這個,掩蓋著自己不想走出去、圖安全的人心,有的還認為這就是修煉,師父說「那個護身符本身並沒起作用,還是師父在幫著起作用的。」[1]如果我們帶著不純的人心來做,怎麼能達到救人的目地呢?

我們做的任何一件事目地是明確的,就是講真相救度眾生,就要看它的實效。因為很少看到常人在車裏堂堂正正的懸掛該類飾品,有不少的項鏈竟都戴在很多同修的脖子上。同修啊,人力、物力、財力,還有時間都是大法資源,千萬不能浪費,浪費就是我們的罪。「糟蹋大法弟子資源就等於也是在干擾破壞大法。」[2]

還有的同修仍把護身符像發傳單一樣。在欺世的謊言中,有多少人能自己明辨是非、認清中共的邪惡?如果我們不講真相,怎能救了世人?同修啊,師父在《二零一零年紐約法會講法》中早就講過這方面的法,因此摘錄下來與同修共勉。

「弟子:很多大陸學員把「法輪大法好」的護身符作為講真相的必備物品,見人就發,並不深入講真相。

師父:這當然不對呀,也不知道幹啥的,給你一個吧。(眾笑)他剛剛在勞教所迫害完大法弟子,你給他一個幹啥?你保護他啥?保護他別出問題、接著迫害大法弟子?你得給他講真相,讓他明白了、別幹壞事了,真正的把他救了你再給他個護身符。做到實處,救人不是發傳單哪,給一張是一張。」[3]

同修們,越到最後,我們越要走好自己的路。師父說:「做了一大堆事,回過頭來一看,都是在用人心做的。人做人事,卻不是用正念,沒有大法弟子的威德在裏頭。那換句話講,在神的眼裏看,那就是糊弄事,不是威德,也不是修煉,雖然做了。你說這不白做了嗎?」[4]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八》<二零零七年紐約法會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十一》<二零一零年紐約法會講法>
[3]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十一》<二零一零年紐約法會講法>
[4]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十一》<大法弟子必須學法>

[修煉人之間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個人當時修煉狀態中的認識,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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