徹底解體《刑法》第300條等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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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十月九日】舊宇宙是正負因素同在的,人間的法律也受相生相剋的理的制約,從產生之初就是正負因素同在的。

人間的法律分為「善法」和「惡法」。蘇格拉底說:「法是正義的表現……正義既是立法的標準,也是立法的共同本質。」其實法律(善法)本身是維護公平正義的,但是有的法律(惡法)雖然被披上了「法律」的外衣,但其存在不是維護正義、懲治邪惡,而是懲善揚惡的武器,那麼這就是「惡法」。惡法就是應該被廢除的!而不是應該讓民眾遵守的!

邪黨一直利用《刑法》第300條及相關司法解釋審判、關押迫害大法弟子。

《刑法》第300條及相關司法解釋本身就是違反憲法和法律的,無論國內還是國外,《刑法》第300條等惡法一直被詬病,法律界的一些學者反對這些惡法很多年也沒有效果,最主要的原因是大法弟子承認了刑法第300條等惡法的存在,在思想和觀念中沒有從根子上徹底否定惡法的存在。

有的同修說律師在法庭上做無罪辯護啊,這不是否定嗎?無罪辯護的本身沒有問題,可是,我們沒有直接針對刑法第300條等惡法,從根本上徹底否定其存在,只是單純做無罪辯護,那就等於是在默認刑法第300條惡法的框框裏消極為自己辯護,這不是在承認舊勢力安排的前提下否定舊勢力嗎?其實還是承認了舊勢力的安排。

邪黨從建政開始就淡化法律意識,強化其強權統治,這也是舊勢力有序安排的一部份。甚至包括大法弟子都認為只要寫入法律法規中的就叫「法律」,就是應該遵守的,這是完全錯誤的認識。大法弟子在思想中對否定刑法第300條等惡法的本身正念不足,沒有做到徹底的否定和解體。我們應該清醒的認識到:所有利用來審判大法弟子的惡法都是必須被廢除的,在另外空間都是應該被解體的,是根本上不應該存在的。

大法弟子是新舊宇宙交替時刻歷史大戲的主角,只要大法弟子在一個問題上轉變觀念,從思想到行為上徹底否定,三界就不是邪惡逞兇的樂園,而是大法弟子展現輝煌的舞台。為甚麼邪惡能迫害的了我們,是因為我們在思想中還認可它。

有一位同修被邪惡綁架,他心裏對師父說:「我就聽師父的安排,其它的安排都不要、都否定!」幾天後他堂堂正正走出魔窟。這樣的例子數不勝數。

從思想中徹底否定惡法存在的同時,在行為上也要徹底否定。

邪黨對大法弟子所做的都是違法的,反過來我們就要講法律,採用控告、訴訟或者反訴的方式──使用大法在宇宙最低層次的常人的法律維護大法的尊嚴和大法弟子的合法權利。目前,從國內審判負責終身制的規定出現開始,就是世間形式的一種變化,控訴邪惡就是在主動清除邪惡。

無論是控訴告、訴訟還是反訴,大法弟子做事基點就是救人。

所有的執法人員和律師都有機會在這一過程中明白大法的真相,喚醒世人的正念,給眾生擺放自己位置的機會,這是大法慈悲的展現。因為公檢法司的人員也是因為對大法和大法弟子抱有無限的希望:相信在亂世末劫時期能夠被救度,才從高層轉生到人間,演繹了負面的角色。

從明慧的交流文章中我們也看到有的大法弟子擺正基點的同時利用人間的法律控告惡人惡警,最終解體邪惡迫害的例子。

在邪惡的中心地區,惡警非法扣押大法弟子用於救度眾生的私人物品,家人同修請律師針對邪惡的非法行為提起法律訴訟,立案的成功給邪惡很大的震懾,結果邪惡把非法扣押的物品全部還給了家人;還有很多同修被邪惡非法關押,同修們不被表面假相帶動,就是利用這一機會到各級公檢法、610機構講真相的同時進行正義控訴,結果很多同修堂堂正正走出了魔窟。類似的例子在明慧網上層出不窮。

大法弟子自身歸正了:演好主角,同時協調好配角,天象才會出現變化。

香港二十三條是針對大法弟子進行迫害的,香港民眾五十萬上街遊行反對該惡法,結果被全體香港民眾否定的二十三條惡法被廢除。

從中共惡黨制定的勞教制度的解體也讓我們看到只有大法弟子演好主角迫害形勢才會出現變化。中共惡黨制定的勞教制度無論是法律界還是普通民眾抵制了幾十年也沒有被廢止。因為大法弟子沒有徹底否定勞教制度的存在,當大法弟子的思想和行為徹底解體勞教制度時,出現了全民反對邪惡的勞教制度,結果是勞教制度被廢除了,在另外空間就是被徹底解體。

眾生都在指望著大法弟子去救度他們,但是有一部份同修還是沒有演好主角的角色,心裏還是依賴常人、依賴外在環境的變化。我們依賴常人,常人會變壞;我們依賴同修,同修甚至被邪惡迫害離世;我們依賴常人媒體,常人媒體甚至反面報導大法的情況。一些代理過大法弟子受迫害案件的律師曾明確表示過:律師就是配角,真正起主導作用的是大法弟子。民眾的呼聲只是起到配合的作用。無論國內還是國外:新聞報導、學者討論、法律界探討、大眾媒體輿論、個體或群體的維權行為等等都要配合。而這一切外在形勢的變化都是建立在大法弟子觀念轉變、思想中徹底否定、心性昇華的基礎之上的。

現在的每一刻都是師尊用巨大的承受和付出延續來的,目地是喚醒迷航的同修、救度更多的眾生。證實大法之路走到今天,作為大法弟子我們要發出純正的一念:清除不應該在新宇宙立足的所有因素,徹底解體刑法第300條等非法關押和審判大法弟子的一切惡法,徹底解體迫害大法弟子的一切邪惡形式,徹底結束舊勢力的參與。

以上為個人近期所悟,希望起到拋磚引玉的作用,更希望和同修們在徹底清除刑法第300條等惡法問題上達成共識,希望同修們在這個問題上轉變觀念、形成整體,徹底結束舊勢力的這種迫害形式。如有不正之處,懇請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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