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後,江氏流氓集團開始迫害法輪功,我和我的家人多次受到干擾和迫害。法庫鎮政府、法庫縣公安局、派出所、法庫鎮街道,今天騷擾,明天騷擾,有時半夜敲門,嚇得孩子、老人擔驚受怕,整天不得安寧。
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六日,早八、九點鐘,街道主任李秀君、王麗萍到我家找我。緊接著,法庫鎮政府司法助理張凱領著街道書記苑雙國、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長倪德奇,還有我不認識的人,對我家非法抄家。抄走了煉功音樂磁帶,並將我綁架到洗腦班。丈夫因打工不在家,孩子小,把孩子嚇得嗷嗷哭,心靈受到很大的傷害。我在洗腦班被非法關了36天。丈夫接我時,還被洗腦班管理人員強行扣了200元伙食費。
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二日晚九點,法庫縣公安局團結派出所李恕、江致輝、高長江等三名警察到我家抄家,翻走兩份「真善忍美展」光盤。這些警察如狼似虎,把我八十五歲的婆婆嚇得渾身直哆嗦。
二十三日上午,我和丈夫上班不在家,派出所的三名警察又到我家抄家,上下屋翻。問婆婆我在哪上班。婆婆說,我歲數大了,記不住。後來警察又找到我丈夫打工的地方,問我在哪上班。丈夫被逼無奈,告訴他們我在一家浴池搓澡。他們又開車來到浴池。我正給客人搓澡,他們告訴老闆娘讓我快點搓。我順窗戶往外一看,外面停著兩輛警車,他們在準備抓我。我心想,不能讓他們抓住。在好心人的幫助下,我從浴池排氣孔跑了出去。從此我有家不能回,流離失所。家人也不得安寧。
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一日早七點多,法庫縣公安局團結派出所的郭峰、郭威,和另一個不知姓名的三個警察,把我綁架到派出所。在派出所我待了一天他們給我捏造黑材料,審訊我。我和他們講真相。下午兩點多鐘,他們把我送往瀋陽女子拘留所,在去之前給我檢查身體。到那等了一會,拘留所主管來了問,是幹甚麼的?他們說是煉法輪功的。主管一看身體檢查結果說,有病不能收。警察只好把我送回家。到家已是晚上十一點多鐘了。孩子急得滿嘴是泡,牙也腫了。
二零一一年五月十六日早上,警察把我綁架到派出所,他們要勞教我。公安局一個姓張的警察問我請律師不,我說不請。他說,你說不煉了,我到瀋陽市公安局給你說一聲。我說,我不能說假話,我的病,是煉功煉好的,也讓我知道了做人的道理。我在心裏說,我的命都是師父給的,我的一切師父說了算。到九點多鐘,他們把我放回家。
二零一一年下半年一天早上,派出所的三個警察又到我家綁架我。把我送到瀋陽公安醫院檢查身體,要勞教我。因早上吃過飯,檢查不了,又把我拉回來,在派出所待了一夜。第二天他們又把我送到瀋陽公安醫院檢查身體,我發正念,求師父加持。在師父的呵護下,我於下午四點鐘回到家。後來派出所幾次到我家騷擾,因我不敢回家,他們沒有找到我。
這兩年,我的家人身心受到很大傷害。一聽大門響或聽到敲門聲,心裏都感到害怕,在街上看到警察心裏都害怕,都為我擔憂。
二零一四年九月四日法庫鎮綜治委員李大利領著街道主任又找我,說要給我辦學習班。丈夫聽到後又有些害怕。十月一日之後,派出所又給我的孩子打電話,問我家在哪住,十月二十幾日,派出所的兩個人又到我丈夫曾經打工的浴池去問情況,老闆娘說早就不在這了。十一月四日下午他們又找到我丈夫現在打工的單位,告訴他讓我去派出所按指紋。六日上午又找到我丈夫,問我回來沒?丈夫說,沒回來。他們惡狠狠地說,好說好商量都行,否則,看到我沒好。
在此,我正告那些還在迫害我的人,請你們不要再騷擾我和我的家人。我們要正常生活,需要一個安靜的生活環境。我按「真、善、忍」做好人無罪!雖然我和我的家人遭受磨難,但是更可憐的是你們。你們不明真相,被謊言迷住了。希望你們了解真相,給自己和家人留一條後路。自古以來,善惡有報是天理。我不願惡報落在你們的頭上,王立軍,薄熙來、周永康就是前車之鑑,希望你們好自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