漸悟中看到的長期賠錢與經營問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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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編者按:本文是作者在自己的狀態中所見,僅供同修參考,請同修以法為師。

近來不斷有同修跟我探討做生意賠錢的問題,引起重視後,我儘量全面分析了一下,師父給我展現了一些影像。表現上五花八門,根源上都是違背了法理。以下探討的只是個人在現階段狀態中所見的一部份,不妥之處,請大家指正。

1、臨時發願掙錢給大法用

有個同修找我好幾次,說怎麼現在生意這麼不順?常人做這個都掙錢,就我這不行,我們都說好了,這回掙了錢給大法救人用……

我看到他生意阻力特別大,另外空間干擾特別多,防不勝防,絕大部份是額外招來的。而招來干擾的時間,就在他們一起那樣決定之後。這個原因沒法直說,如果直說就再難化解了,就跟他一起學《二零零三年元宵節講法》。

學了一遍他還不明白,就讓他看這段:「有人說,說我籌劃著賺大錢,將來給法用。這個遠水還不一定解了近渴。但是你計劃要做些甚麼常人中的事這個也不算錯。你不要想說我賺多少錢給大法用,你不用想給大法用。你說我要做個大生意,我做大生意要多賺點錢,你就行了,(眾笑)你不用把大法掛上。我總覺的後一句話很牽強。(眾笑)因為我告訴你了作為大法弟子你可以賺大錢,你可以做這樣的工作、那樣的工作,這沒有問題。只是你做甚麼你都得對的起良心,你都得是一個好人。」[1]

還不太明白,就讓他背下來。後來他悟到可能是卡在這兒了,但是不知道為甚麼會卡在這。其實我以前也沒明白師父這段講法還有這麼一層深意在,就說:理解不理解,都得照著法做,師父講:「做到是修」[2]你做到了,才能理解。

他改正之後,就想、就說自己要掙錢,為富,就安心經營,過後找我說這錢來了,轉機了,很高興,原來真是卡在這。我提醒他別忘了這段法後邊的:「你做甚麼你都得對的起良心」[1],作為大法弟子,將來也得對得起良心,他明白了。我看到將來的干擾,就是對他私心的檢驗了。

歷史上發願「掙錢給大法用」很平常,而現在正法階段,臨時這樣發願干擾就太大。我看到很多同修都有這樣的想法,而其中大部份人都藏著私心,嘴上和同修信誓旦旦,心裏想的得給自家用多少,然後再給大法用,實際這想法只要適度也正常,但是為甚麼要在嘴上那樣自我表現呢?已經讓舊勢力因素抓住迫害的藉口了。不改正得一直賠下去。

有的人真沒摻雜私心,他還有別的營生,所以想把某件生意的盈利都給大法用,這樣招來的干擾也大。也是沒按師父上面講法的要求做。

2、由同修組成的經營團隊,在大陸基本都以賠錢告終

每個同修,舊勢力都安排了干擾他的物質和因素,所以大法弟子在正法期間要做成甚麼事,難度比常人大得多。如果一個經營團隊都是同修,那這些干擾因素聚集起來得有多大?而且不是簡單的加和。因為這是修煉的團隊,理應該做的更好,像神在人間一樣,大家彼此信任省去很多麻煩,那麼舊勢力以此為藉口給的干擾就更大。再加上配合出問題……很多大陸的同修經營團隊,都一賠到底。儘管這些團隊都有心不正的根源,特別是老闆,但是,干擾太大也是一個因素,當然,干擾主要也是增加大家的私心、慾望心、利益心。如果真能做好的話,真能克服,可是一念不在法上,就惡性循環。

所以建議在大陸的同修,核心成員選貼心人沒問題,但是,儘量利用常人資源,這樣還節省大法的人力資源。因為大法多次講了「修在自己,功在師父」[3],生意能不能做好,不是你用了誰,而在於你有沒有德?心修沒修好?路走得正不正?言行、經營在不在法上?

在海外邪惡干擾小,同修組成的團隊沒有大陸那麼大的阻礙,主要是對大家的配合的考驗。只要制度完善(錢的監督問責機制得有)、在矛盾中能正悟,向內修自己,邪惡因素就不敢猖狂。

(待續)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二零零三年元宵節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實修〉
[3]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修煉人之間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個人當時修煉狀態中的認識,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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