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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瀘州中院詭秘開庭 設關卡阻攔民眾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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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七日,星期五上午,四川瀘州市中級法院在瀘州市納溪看守所內,對法輪功學員李延鈞、楊太英二審開庭。公檢法司人員、鄉鎮司法人員、全市各社區、街道辦、不明身份的便衣,把守三道關卡,阻止民眾旁聽。只有一個家屬得以旁聽,還必須出示身份證、戶口證。

三位律師做了有力的無罪辯護。民眾抵制違法行為,向破壞法制、參與攔截之人講真相

一、律師無罪辯護,要求釋放當事人

十一月七日上午,在瀘州納溪看守所內,瀘州市中級法院打著第九庭的招牌對成都法輪功學員李延鈞、瀘州納溪法輪功學員楊太英二審開庭。庭內除庭審人員外,有三位律師,兩名當事人,僅有一旁聽者,是一位當事人的家屬。另有兩名不明身份的人可能是監督、操控庭審的政法委、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違法機構)人員。

律師在辯護中首先指出:開庭程序違法。不讓群眾、家屬來聽,當事人的嫂嫂都不讓進,直系親屬還要身份證。律師質問審判長:那兩個人(可能是政法委 、610)為甚麼又可以進來呢?

律師再次當庭揭穿中共利用司法迫害法輪功的違法實質。律師說,法無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罰。沒有任何法律定法輪功違法;國家公布的邪教十四種沒有法輪功;剛修改的刑法300條與法輪功不相干;兩高院的兩個「解釋」不是法律,不能作為判案定罪的依據。一審用300條,兩高「解釋」對當事人定罪判刑,是錯誤的。

律師還說,當事人擁有法輪功宣傳品屬於信仰自由,言論自由範疇;對共產黨的批評,是言論自由,信仰自由範疇。破壞法律實施罪不成立;應當無罪釋放當事人。

庭審結束,李延鈞對法庭說:國家下令,實行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趁你們現在有權,實事求是處理好案子,不要製造冤假錯案。

楊太英說:我沒有錯,沒有罪。立即將我無條件釋放。

庭審大約中午一點左右結束,沒有當庭宣判。

二、當局設三道關卡阻攔民眾旁聽

庭審日上午大約八點過,看守所來了兩車人:鄉鎮司法人員,各街道辦、社區人員,還有村、生產隊的。楊太英的嫂子一早就去了看守所,在大門口等候多時,沒想到上班時間一到,大門口設起一道關卡,她被法院女警粗暴攔截在關卡處,說必須直系親屬才有資格進去旁聽。

直通瀘州納溪看守所的大路上設起了三道關卡。第一道關卡設在看守所大門口,由法院法警把守;第二道關卡由公安、國保把守。全瀘州市各社區、街道辦、單位人員,生產隊的、及不明身份的便衣等等,來了很多人,幾百里外的古藺縣也來了好幾個,各類人物約好幾十、近百人,雲集看守所大路與國道相連接的丁字路口,陸續前來關注開庭的民眾,被他們攔截在這遠離看守所大門的第三道關卡。

只要有人一靠近第三道關卡,或剛出現在關卡附近的橋頭,就有便衣、社區人員、街道辦書記、主任前去辨認,認出是本社區的人,便幾個人圍上前以勸說的方式逼其回去;有的則強拉,兩個人拉一個人,有男子不顧對方是女性,也動手強拉;見停留在路邊的人,也挨個確認,甚至掀開別人的雨傘辨認。

瀘州市江陽區華陽鄉政府人員龔世蓮主任,姚小丹、歐明才等把守在安富橋頭。一女子在人群中,拒絕華陽鄉的人要她靠邊「擺談一下」的要求,華陽鄉的一男一女便抓著她的胳膊,強扭著夾持她上車。該女子拒絕上他們的車,他們就緊隨其後,一直追了幾十里路直到進城。

有的攔截者見有的民眾怎麼也「勸」不走,就威脅說:你不走?難道我們就沒有辦法了嗎?

對不願離開的人,攔截者使出了離間、株連迫害家庭成員的手段,綁架民眾家屬參與到他們的違法行動中。他們暗地打電話脅迫前來旁聽庭審之人的家屬、子女前來「接」人,有兒女來「接」人的,有丈夫來「接」人的。接近中午,還有位女士被氣沖沖的丈夫「接」走。也有通知單位、社區來「接」人的。

除設三道防線外,還有消防車(車門上有「納溪03號」標記)、十幾輛小車停靠路邊;幾輛教練車來回巡視,內設照相、攝像,一輛川E5019G白色車也偷偷攝像。到處都是拿著機子拍照、攝像的便衣。據一國保人員說,到處都是攝像頭,還有防暴警察。

直接參與對多名法輪功學員判刑、甚至對人兩次判刑迫害的、對迫害當地法輪功負有重大罪責的古藺國保、610頭目秦洪,帶領一幫人到納溪看守所迫害古藺的同鄉,逼迫前來關注開庭的古藺法輪功學員離開看守所。

長期參與迫害法輪功的納溪610成員張華再次現場督陣;長期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並靠此升遷到龍馬潭區當國保大隊隊長的王繼華,在現場攝像。

納溪安富、蕖壩、瀘天化廠,江陽區南城街道辦、泰安鎮、華陽鄉,康華苑社區 、三岩腦社區、藍田氣礦,龍馬潭區特興、小市、高壩等等,各級政府基層組織,包括村、生產隊、單位,幾乎都是單位的書記、主任級人物親自出馬,帶領黨徒參與攔截民眾旁聽開庭的活動。藍田某社區在開庭頭日下午,就派人把守在一位法輪功學員家的門口,一直守到第二天開庭結束。

三、抵制違法行為,向攔截人員講真相

一些法輪功學員抵制攔截者的違法行為,從開庭到結束,自始至終沒有離開,家人來了也沒有走,在雨中向那些攔截者講真相。對這些自稱是「執行公務」之人,法輪功學員從法律的角度上向他們講真相,說明迫害法輪功是違法的;不准民眾關注開庭,強令其回去,是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是違法的。

對那些公開、或躲在車裏攝像、拍照的便衣,有法輪功學員正告他們說:你不要照,侵犯人權。照去了就保管好,將來作為迫害法輪功的罪證。

法輪功學員啟悟現場的「執行公務」者思考,他們說:律師是懂法律的。為甚麼律師敢於為法輪功無罪辯護?為甚麼法院開庭不敢讓人旁聽?究竟怕甚麼?法輪功學員又從天安門自焚、大法洪傳、誰在養活誰、甚麼是真正的社會安定、關於庭審等等方方面面給他們講真相,讓他們不要參與迫害法輪功。

有旁觀者一直在很起勁的聽法輪功學員講真相。一位騎摩托的人覺得法輪功學員講的很有道理,於是他說:瀘州法院高樓大廈,不在那裏審,在這偏僻的地方審,見不得人才這樣黑審。無罪辯護法輪功,這麼重大的事,應該把電台、電視台請來直播,讓廣大民眾見識一下法輪功究竟怎麼樣。正邪大家來評。只有邪的才見不得人。

邪惡最怕迫害曝光,怕民眾聽到真相。納溪老牌國保610成員張華,從迫害發生起就在迫害的第一線,經他的手不知迫害了多少納溪法輪功學員,有多少人被他推進了監獄,遭受到身心摧殘;又有多少家庭淪落到家破人亡的痛苦中。今天庭審的當事人楊太英就是受害人之一,楊太英曾遭強制洗腦迫害,被高額罰款敲詐,兩次被非法勞教,所經歷的痛苦與魔難,一言難盡。這些年,不少法輪功學員都在給張華講真相、勸善,可悲的是,直到今天,還看見他在幹著迫害法輪功的犯罪活動。

張華見法輪功學員講真相非常害怕,他惱怒地喊:這些社區的人在幹啥子?還不快點來把人喊走,就讓他們在那裏講成啥子話嘛?一社區人員聽罷真相,說:把我們弄到這裏來遭這個罪,這麼冷,我們都受不了了。公開開庭,我們大家都應該進去聽,免得在這外面受罪。真的「憲政治國」就好了,對你們也好,對我們也好。

當法輪功學員講到,迫害就將結束,迫害的元凶惡首、惡人就要被繩之以法時,一社區人員說:對。現在的形勢是在變了,看樣子是沒多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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