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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個晚輩被冤判 八旬老人有冤難申(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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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二零一三年五月二日對八十歲的老人韓正美來說,原本是一個快樂的日子,親戚朋友歡聚一堂,在女兒劉秀貞家商量晚輩結婚酒桌等事宜,上午訂好飯店,下午一家團聚開開心心,可是到了下午,一幫陌生人非法闖入韓正美老人女兒家,見人就抓,還亂砸一通。

女兒劉秀貞家經營酒店、理髮店等,瞬間三個女兒、女婿、外甥等等全部被闖入家門的人帶走,後來得知那夥人是青島國保大隊、610及青島公安。八十歲老人怎麼也想不通女兒、女婿、晚輩們都是好人,從來不做傷天害理欺壓人民的事,並且個個都很孝順,怎麼就抓走了呢?

老人堅信一定是誤會,可是歷經一年多,老人苦苦等待親人回家團聚,自己安享晚年,可是等來的是一個女兒被判三年,一個女婿被判四年,外甥被判六年。更令老人茶飯不思的事是,原本身體健康的女兒劉秀貞被迫害得身體出現嚴重疾病,可是卻無法相見;生龍活虎的外孫楊乃健瘦得脫了相,失去以往的活潑可愛。晚輩的婚結不成,喜事變成了有苦無處訴,有冤無處申的人間悲劇。

八十歲的老人萬萬想不到的是,幾個人在一起拉拉家常,和另外幾個訴訴曾經親歷的迫害,能被中共炮製成「破獲的重大案件」,因為怕老人受不了打擊,家人只好瞞著她,可是思親是誰也不能改變的。

韓正美老人的女兒劉秀貞現被非法關押在山東省女子監獄,目前因嚴重疾病在濟南新康監獄住院治療;外甥楊乃健──三十三歲的小伙子被關在山東省監獄十一監區。女婿袁紹華原是青島市巴士集團公交車司機,現是否轉到山東省監獄還不知。

好青年入獄十五天被迫害的消瘦、無力說話

楊乃健
楊乃健

青島市法輪功學員楊乃健一九八一年出生,是一位善良、勤勞、樸實的小伙子,二零一三年五月二日在自己家中,被闖入家中的青島市國保、610及派出所的人非法抓捕,二零一四年被非法判刑六年,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日,青島市城陽區看守所在沒有通知家屬的情況下,非法將楊乃健轉到山東省監獄。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七日,楊乃健家屬打電話給山東省監獄詢問楊乃健是否到哪裏甚麼時間可以會見,監獄稱接到通知再說,可是到十一月十九日也沒見到通知,家人又問監獄稱已經寄出,沒有收到是郵局的事,可是直到二十五日家人也沒有接到通知。

出於對親人的關心,楊乃健家屬於十一月二十五日凌晨三點四十分左右乘車望濟南趕,到了監獄接近九點。開始,監獄百般刁難不讓見,在家屬的再三要求下終於答應了,可是當家人見到楊乃健的一瞬間,淚水止不住了: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五日家人見到他時精神氣色各方面還好;可是轉到山東省監獄十五天就變成另外一個人,整個人瘦得脫了相,說話、走路無力,精神萎靡不振。楊乃健的家人問楊在裏面的情況,因為楊乃健身邊有人跟著,也不敢說。

楊乃健三十出頭正是風華正茂的年齡,突然變成這樣,家人百思不得其解他到底遭受了甚麼樣的折磨。

楊乃健的母親劉秀貞也被非法判刑,剛到山東省監獄不久就被迫害身體出現嚴重問題,現在濟南新康醫院救治,可是還是不讓家人見。家人於十一月十四日寄出政府政務公開申請,要求出具劉秀貞的身體狀況證明、治療方案等情況說明,可是一直沒有收到答覆,申請書已於十五日簽收。

綁架、捏造罪名,庭審走過場

青島市公安局二零一三年五月二日出動警察七十多人包圍民宅,綁架了陸雪琴、李浩、袁紹華、楊乃健和他的母親劉秀貞等多名法輪功學員。當時中共警察給出的荒唐理由是「法輪功學員聚會」;六月四日,中共央視、新華網等突然高分貝宣稱,青島警方「破獲」一起模擬演示法輪功學員在獄中遭酷刑折磨的照片的案件,將法輪功學員曝光中共酷刑的正義之舉誣陷為犯罪行為。六月九日,警方給家屬非法逮捕通知書,「罪名」是所謂的「組織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中共是真正的邪教);隨後,警方像是接到了統一命令一樣,把所謂的「罪名」改成了「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並逼迫家屬簽字。

法輪功教人向善,民眾揭露酷刑,不僅無罪,反而有功,因為酷刑威脅所有的中國人,揭露酷刑是保護所有中國人的人身安全,有利國家形象。法輪功學員家屬聘請的律師們聯名寫了意見書,要求當局撤銷所謂「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名,並立即釋放當事人。

青610控制公檢法人員將法輪功學員曝光中共酷刑的正義之舉誣陷為犯罪行為。從開始當局阻止律師接見,到後來不斷的更改所謂的「罪名」,再後來又耍流氓拆分「案件」。楊乃健又多次受到了酷刑迫害:棒球棍搗心臟、鐵窗吊銬、不讓睡覺……一次次被逼供,惡警輪番使用暴力,羅織所謂罪名,並威逼他承認。

第一次對法輪功學員楊乃健、馮華、劉秀貞非法庭審是今年二月二十八日,不敢採納法輪功學員的證據,更不敢宣布結果。此次城陽法院對這三人的二次非法庭審,公然藐視踐踏法律,踐踏公民信仰自由的權利,不僅違反開庭提前三天通知律師家人的相關規定,還剝奪公民進行辯護和家屬辯護的權利。

七月八日,青島市城陽區法院在城陽區看守所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楊乃健、劉秀貞(楊乃健的母親)、馮華,整個庭審過程只是走過場,從頭到尾都是故意製造冤案的公檢法人員在表演,勉強維持了二十多分鐘,就草草收場宣判。期間,劉秀貞多次站起理直氣壯地指出法官在胡說八道。如果一個善良的家庭婦女在自家的院子裏洗洗盤碗就被抓被判三年,法律何在?

陸雪琴被青島市市北區法院非法判刑十年,崔魯寧被青島市李滄區法院誣判五年半,劉秀貞被青島市城陽區法院誣判三年。三人的辯護律師都認為,一審法院嚴重違法裁判,要求青島市中院就一審程序違法和實體違法進行開庭審理。青島市市北區法院耍流氓,二零一四年七月十七日對法輪功學員陸雪琴、袁紹華非法開庭,三位辯護律師只有一位被通知開庭,「法官」田淮安對家屬謊說:你們的律師不負責任,不來開庭,你們另請律師吧。

這樣的人間悲劇,在中共一九九九年迫害法輪大法以來不知發生多少,希望善良的人民早日覺醒,認清善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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