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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鳳城警察、協警合謀構陷姜鳳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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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四日,遼寧鳳城市法院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姜鳳麗。旁聽者從庭審中得知,鳳城警察張平先指使協警馬吉野作偽證,兩人合謀迫害姜鳳麗。

鳳城市寶山鎮法輪功學員姜鳳麗女士,二零一四年九月七日將一翻牆軟件給了身穿便裝的警察張平先,張隨即打電話招來了派出所警察將姜綁架,並將其關進了丹東看守所。此後的幾個月中,許多人都向張平先講真相,希望他別再迫害法輪功學員。然而被中共謊言毒害的張平先不但不聽勸告,還將姜鳳麗移交檢察院。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初,鳳城檢察院曾將案卷退回公安局,檢方認為:證據不足。在這種情況下,警方本應放人,但是張平先竟指使司機兼協警馬吉野作偽證構陷姜鳳麗。馬吉野為了當正式警察,配合檢察院作了偽證。一個所謂新的「證據」就 「補充」上了。在十二月四日的非法庭審中,姜鳳麗女士的辯護律師鄭重要求法庭傳喚馬吉野當庭質證。然而無良法官潘淑琴卻拒絕傳喚證人就草草的休庭。幾日後將姜鳳麗非法判刑三年。

言論自由是憲法給予公民的基本人權。法輪功學員傳遞真相資料,告訴人們不要無知的迫害法輪佛法,以及給民眾翻牆軟件,這些不但不犯法,而是抵制中共一言堂、鉗制人民言論、還人民知情權的大善之舉。

法輪大法是佛法,迫害佛法罪大如山,必遭天譴。遠有周永康、薄熙來、李東生、王立軍等中共高官,近有當地姜作勇、董長允、蔡哲夫、關文超、石桂萍、曾祥貴等官員,都是參與迫害法輪功,而遭到惡報。這許許多多的惡報的事例,這些足以令人警醒。在此正告那些繼續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人,趕緊懸崖勒馬,將功補過、了解法輪功真相,善待大法、善待大法弟子,退出邪惡的黨、團、隊組織才會擁有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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