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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樂昌610迫害年輕英語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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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九日】白小燕,女,三十三歲,英語翻譯,廣東樂昌人。十一月三十日去香港購買法輪功書籍,被深圳皇崗口岸派出所民警綁架,並被非法關押在深圳梅林看守所。詳情請見明慧十二月三日大陸報到《在香港購買法輪功書籍 白小燕被深圳警察拘留》。

白家屬三次去看守所要人,那裏的值班人欺騙家屬,說十二月十六號放人,讓家屬那天來接。善良的家屬聽信了中共執法人員的謊言,於是在家坐等看守所放人。

十二月十六日,樂昌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夥同韶關610沒等白的家屬過去接人,就強行把白小燕秘密押往廣東省三水洗腦班(對外謊稱「廣東省『法制教育學校』」)進行迫害。

樂昌610、韶關610、國保、國安、公檢法系統對法輪功學員犯下的罪行罄竹難書,不論對年長還是年輕的法輪功學員毫不手軟。

法輪功學員信仰「真、善、忍」,要求自己做社會中的好人。信仰自由是最基本的人權,也受到中共《憲法》第三十六條「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的保護。 但中共各地610辦公室及所有公檢司法系統執法人員為了一心往上爬,為了私利濫用職權、徇私枉法,對法輪功學員抓、打、非法判刑、非法勞教,利用 酷刑打死打殘數千名乃至上萬名法輪功學員,甚至犯下星球上從未有過的邪惡: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牟取暴利。

在谷歌裏搜索中共公安部認定的十四種邪教裏,根本沒有法輪功。法輪功在中共的《憲法》裏不違法。所以中共辦案人員用《刑法》第三百條來對法輪功學員是在執法犯法。

深圳皇崗派出所、梅林看守所及「廣東省『法制教育學校』」已對白小燕構成了綁架罪、非法拘禁罪;樂昌610、韶關610、樂昌國保國安及公檢法系統對白已經構成侮辱罪、誹謗罪、非法剝奪公民信仰自由罪、濫用職權罪。

這些所謂的執法人員雖然一時逃脫了法律制裁,但絕逃不過天理法網。善惡有報是天理,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中共高官紛紛落馬;樂昌610裏的劉漢良已遭惡報,五十歲未到癌症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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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洗腦班位於佛山市三水區橫山窩的地方,詳細地址:佛山市三水西南北路23號。此洗腦班是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黑窩,裏面所使用的手段之殘忍詳情請見:

明慧網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五日《廣東三水法制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手段
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三月十八日《廣東三水洗腦班使用不明藥物摧殘法輪功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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