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庭後,陳會然對強加給自己的罪名都不認可,始終堅持自己無罪。新市區檢察院「公訴人」賈蕊宣讀了所謂「起訴書」。起訴書中把國保大隊警察從陳女士家中搶劫的大法書籍、電腦等私人物品作為所謂的「罪證」,欲將「陳會然曾被非法關押在勞教所」作為定罪依據,並借用刑法第300條「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編註﹕法輪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來構陷陳會然女士。
陳會然的辯護律師依據中國現行法律有理有據的逐條進行了駁斥,最後,公訴人無言以對,主動提出退卷繼續補充材料;律師則強烈要求:撤案,無罪釋放當事人。
公訴人主動提出退卷繼續補充材料,不是他們真正秉公執法的體現,而是繼續非法關押迫害陳會然的藉口。陳會然從第一次被綁架至今已七月有餘,而且在被非法關押近一個月時,曾因證據不足被釋放回家,而今再次以證據不足退卷,這已充份說明陳會然女士根本無罪,應當立即無條件釋放。
非法庭審從九點半開始到十一點十五結束。這是繼對法輪功學員王金鳳、孔紅雲躲躲藏藏的庭審後,法院再一次躲到看守所非法開庭。這顯然違背「司法透明、公眾知曉」的庭審公開原則,也由此看出:這些公檢法的執法人員做賊心虛,怕百姓知曉、怕所行之事曝光。
陳會然女士於一九九八年一月有幸得遇法輪大法。僅僅學法修煉三個月,她多年治不好的心臟病、膽結石、膽囊炎、血壓不穩、長期失眠等多種疾病不翼而飛,身體病症全無,臉色也變得白裏透紅;並且,她也由此變得更加善良和寬容。不管認識還是不認識的人,只要有困難,她都主動幫忙,從不計較個人得失。就是這樣一個處處按「真、善、忍」做好人的年近六旬的陳女士,卻只因為信仰「法輪佛法」就被構陷。
二零一四年五月十四日上午,陳會然正在家裏洗衣服,新市區及南市區國保大隊警察謊稱是鄰居騙開她家的房門,將陳女士綁架到看守所,並搶走電腦、大法書籍等私人物品。
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二日,因證據不足,陳會然女士被釋放回家。
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三日,新市區國保大隊警察給陳會然打電話將她誘騙到新市區國保大隊後,告知已被「批捕」,當即實施了再次綁架。
二零一四年十月十六日,新市區檢察院無視律師《不予起訴、無罪釋放的意見書》的意見,執意將案卷提交到保定市新市區法院起訴。
《憲法》第36條第一款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國務院辦公廳和公安部認定的14個邪教組織中也沒有法輪功。(編註﹕法輪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中共邪教並沒有資格評判甚麼是邪教。但即使根據中共制定的法律法規,迫害法輪功也是違法的。)信仰法輪功是《憲法》賦予百姓的基本人權。陳會然沒有任何行為傷害到社會、沒有任何行為傷害到他人,那麼,她的哪些行為破壞了哪部法律的實施呢?又何談邪教組織呢?就是法官、公訴人也無法找到任何法律條文來解釋清楚。
現在,全國上下都在談「依法治國、辦案終身負責制」等,這顯然是中共失去民心後找「替罪羊」來籠絡民心。中共隨時都會把這些「替罪羊」推出去一平民憤,因為中共出賣被它利用過的人,從來都是心狠手辣、毫不留情的。當年在文革中,打手們不聽勸告,自以為是效忠中共「紅色路線」的革命者,迫害反革命是黨讓幹的。後來「反革命」被平了反,「革命者」卻上了斷頭台。當今的薄熙來、周永康、徐才厚、李東生等這些中共的高官不也是被中共所拋棄嗎?當然這也是上蒼對他們作惡的報應,也是「善惡有報」的體現。
法治被破壞誰都不會安全,包括執法者自己。所以,作為執法人員能夠依法斷案、秉公執法,維護《憲法》的尊嚴,就是在保護自己。奉勸那些仍在把迫害法輪功當工作的公檢法人員,網絡這麼發達,各種信息都擺在那兒了,好好看看當前的形勢,不要再聽信凌駕於法律之上的「六一零」的教唆,現在還想以迫害法輪功而撈取政治資本的只能是人家偷驢你去充當拔橛子的人。看看一批批落馬的官員多是迫害法輪功的參與者。要想保全自己,就不要參與這場迫害,不要在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任何文件上簽字,只有保留自己的清白,才能真正為自己留條後路。
參加此次非法庭審合議庭成員:
保定市新市區法院 李強(新市區法院民事庭0312─3097631),
趙寧(13933232933、0312─3097611)、朱超
書記員: 保定市新市區法院 賈燦
公訴人:保定市新市區檢察院 賈蕊(0312─3107620)
新市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副大隊長 郭建 13722222658
保定市公、檢、法、610相關責任人信息:
保定市新市區公安分局(區號0312)
地址:保定市七一西路449號
局長:姚敏峰 13803125188
原局長 凌英魁 3110119 13932281666
保定新市區國保大隊長 盧五鎖 13333122522
其他人員: 陳賀、裴紅(40歲左右)、郭建、林立剛、鄧剛
保定市新市區610:
地址:保定市五四西路112號,郵編071051
新市區610人主任:劉建平
新市區610人員:劉 增3037610
保定市新市區檢察院:
地址:陽光北大街829號(五一九路往西第一個路口西南角)
聶衛新: 檢察長 3107601
高福有:副檢察長: 3107603
李建軍:副檢察長: 3107608
副檢察長 魏志芳:(主管公訴): 3107602
李亞東:紀檢組長: 3107606
郭保利:反貪局長: 3107609
朱鵬傑:政治處主任3107607
批捕科科長:馮志民
起訴科科長:高玉柱:13931228622
公訴人:賈蕊 3107620
相關電話:
原檢察長 趙炳山 3131699 13803121866
原檢察長 張彥平 13903228590 5025165宅
檢察官 趙志剛 13722219992
檢察官 周 15831566555
檢察官 高 13931229286
朱檢察官:13832221188
檢察院部份其他人員:
姚銀玉、董輝、王凱、王凌霄、王芳、苗麗娜、高奇龍、曾建存、牛東海、閆宏剛、常玲麗、馬寧、王偉、朱洪生、付強、鄭學彬、楊建立、安新宇、范黎、計峰、劉麗、杜寶林、方芳、徐雙星、許文凱、盧鵬志、董建強、崔秀紅、鄭學彬
保定市新市區法院:
陳力明 新市區法院院長
陳啟 新市區法院副院長
張繼勇 副院長(主管刑事) 13513326826
牛建軍 新市區法院副院長 13833098589
副院長 孫遜 (較邪惡,曾非法主審迫害很多大法學員)
刑庭庭長:李茗媛
接案的法官:趙寧 0312-3097611 13933232933
李燕 新市區民事庭 0312-3097631
馮永勝 13011416611
徐文強 13831230036
審判員:趙傑 李強
原王克儉 院長 3013660 3321088 13700322466 5024188宅
李建民 副院長 3097112
陳子錄 副院長 3097113
刑庭: 3097232
辦公室 3097118
政治處 3097119
紀檢組 3097116
立案庭 3097236
執行庭 3162903
審監庭 3097237
法警隊 3097230
執法人員名單:
王麗麗、趙志軍、石竹、馮永勝、李偉、賈粲、趙傑、王磊、續永強、何冬梅、史國良、錢進寬、張吉、李越武、申明珠、鮑雲書、劉宗義、張文新、鄭舒剛、孫寶哲、張晶晶、焦麗菊、李諺、朱超、周文月、戴錫安、李冀軍、姜文琦、董勃、楊鋒銳
保定市防範辦(610)
地址:保定市市委1號樓13樓
主任 王荷麗0312-3089691 3089691
副主任 范秀輝 3089738 0312-3089738
副主任 劉峰0312-3089661
副主任 趙軍0312-3089935
副調研員 甄佔良0312-3089013
辦公室主任 趙妍妍0312-3089077
秘書處0312-3089754值班
保定市公安局
地址:保定市東風中路1166號
局長 潘靜蘇 3026139 3025666 13731288886 13333120858
常務副局長 王星亮 3038250 13333122002
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安增奇 3077166 13333120012
副局長李振平 3039866 13703121526
副局長霍建 13032018688
副局長張廣 13323028002
王某13333029788
指揮中心(辦公室)主任 趙 強 3029702 15188688880
保定市國保支隊
地址:保定市天威西路201號
保定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電話:
辦公電話:由0312-3071100轉20775
國保支隊長 董 元 3226569 15103120007 13731288886
國保大隊長 劉文君 13333121616
大隊教導員 王洪恩 13333120869
蔣春增 15103121273
馮永13333120899 13930881836
劉振昌 13333120906
吳文生 13333120880
孫力 133333122086
保定市中級法院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新市區天鵝中路1號 區號 0312 郵編 071051
辦公室3103019、3103000 (值班) 3103021(傳真)
辦公室主任 金主任
院長 梁紅驥
中院院長3103199 15931266688 3139688(辦)
高素英 主管刑事副院長 3193588 13931692168
徐佔軍 紀檢組長3103361 (辦)13931258568
殷文勝 政治部主任 3103339 13731689555
李毅 黨組副書記、副院長3103355(辦)、13903226100
苑三國 黨組副書記、副院長3193588(辦)、13931355598
劉文鈞 副院長3103398、15903121626
靳小光 副院長3193266、13932253339
劉玉婷 副院長3103186、13001870066
孟學會 辦公室主任3103369、13315213618
辦公室3103019、3103000 (值班) 3103021(傳真)
政治部3103125、人事處3103118
法官處3103120、教育培訓處310312
刑一庭3103091、刑二庭3103116
民一庭 3103055 民二庭3103071
法警支隊3103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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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室3036824、3018112(傳真)3036760
黨組書記、檢察長 周慶平 3059500 15831289999 0312─3027999
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 趙大明 3038878 13903369268 3325510宅
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 王 啟 3036851 13582399688 2015999宅
趙大明 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3038878(辦)、3325510(宅)
王啟 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3036851、2015999、13582399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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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章栓 紀檢組長3036266、5095613、13315210868
周濤 政治部主任3020396、3333509、13603123999
安軍旗 黨組成員3022613、2317528、13582258988
張克 反貪局副局長3021682、5099550、13803126586
郝國正 反貪局副局長3020889、5325818、13933259999
張德新 辦公室主任3036824、3326169、13513286079
政綜處 3023036 公訴處3019133 監所處3058861
控申處 3075445 舉報中心12309 案管中心3036907
賈榮軍 起訴科 18931698227
控申處 高處長 孫處長 3075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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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文江 副書記0312-3089973、13730158588
高國聯 綜治辦專職副主任0312-3089062、13931381668
王禹檳 辦公室主任0312-3089815 13703328555
維穩辦0312-3089833
保定市安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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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亞平局長3156601、1393126996
值班室313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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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剛 電話:0312-3135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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