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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法輪功學員遭受的各種迫害

——龍江風骨(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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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接前文)

三、被迫害致死法輪功學員遭受了至少十三類迫害

黑龍江省是中共殘暴迫害致死法輪功學員的重災區之一,在766名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中,絕大多數遭受過多種酷刑迫害,有的是在暴力毆打中被活活打死,有的在強暴灌食中被虐殺,有的在強制服用不明藥物後精神失常,身體無法恢復而死;有的是在黑獄的長期反覆的刑罰中死去;有的是一家多人被迫害致死;有的是在騷擾恐嚇中鬱鬱而終;有的是被迫流離失所、被劫持失蹤等等形式中失去生命。

據不完全統計,被迫害致死的黑龍江省法輪功學員遭受了至少十三類迫害,按實際發生的迫害手段可分為466種。

(一)迫害名稱及種類

見下圖:

(二)十三類迫害概覽

第一類:非法關押

非法關押是指中共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而對學員任意抓捕後,非法關押至派出所、拘留所、看守所、公安局等處。不經任何法律程序再將堅持信仰的法輪功學員非法關押在本人工作單位、辦事處、洗腦班、勞教所、監獄等黑窩。

在766例被迫害致死的黑龍江省法輪功學員的案例中,遭過各種形式非法關押的有567人,關押中迫害致死者為438人。

第二類:暴力毆打

暴力毆打,如:「掰骨頭」,將骨頭一塊一塊掰著打;手指彈眼球;掐、砍、卡、摁、勒喉嚨;踢窩心腳,皮鞋尖踢敏感部位等,在被迫害致死法輪功學員中遭暴力毆打的233人;暴力毆打致死的法輪功學員58人。

酷刑演示:毒打
酷刑演示:毒打

具體迫害手段和方式至少21種。(見附錄:十三類酷刑)

第三類:摧殘性灌食

摧殘性灌食是中共邪黨折磨、虐殺法輪功學員性命的慣用手段之一。

酷刑示意圖:摧殘性灌食
酷刑示意圖:摧殘性灌食

法輪功學員在黑窩內反對強加的迫害,以絕食的方式和平抗爭,絕食者大都經歷過一次次的法西斯式的野蠻對待。獄醫以灌食為名,採取毫無人性的野蠻手段,灌進去的「食物」有人尿、烈性酒、高度濃鹽水、辣椒水、芥末油、開水等等。在被迫害致死法輪功學員中遭此酷刑迫害的112人。直接致死的法輪功學員有32人。

具體迫害手段和方式至少35種。(見附錄:十三類酷刑)

第四類:惡意體罰

惡意體罰就是利用各種方式懲罰折磨法輪功學員。包括罰蹲、罰站、罰跪,烈日暴曬,直臂捧開水壺,坐漆包線轂轤等25種。在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中遭此類酷刑迫害的有114人。

具體迫害手段和方式至少25種。(見附錄:十三類酷刑)

第五類:械具摧殘

械具摧殘就是利用事先準備好的刑具,在迫害中可以將械具發揮到極致。包括:腳踹手銬腳鐐、約束繩上大掛、電棍擊打身體各個部位、人吊起後任意悠盪、鐵籠裏坐鐵椅等等,遭過「械具摧殘」在被迫害致死法輪功學員中遭械具摧殘的208人。

中共酷刑示意圖:手銬腳鐐
中共酷刑示意圖:手銬腳鐐

具體迫害手段和方式至少100種。(見附錄:十三類酷刑)

第六類:精神摧殘

精神摧殘包括非法抓捕、關洗腦班、關在學員工作單位、勞教、判刑。被關押後,一刻不停的逼學員錄像照相、逼罵師父罵大法、定期逼寫「思想彙報」、逼寫「三書、四書、五書」,逼看誹謗大法的錄像、奴役勞動等等,按形式分為31種摧殘手段。在被迫害致死法輪功學員中遭精神摧殘的736人,具體迫害手段和方式至少31種。(見附錄:十三類酷刑)

第七類:冷凍摧殘

冷凍摧殘就是利用黑龍江省氣候寒冷的特點,以澆冷水、扒光衣服冷風吹或室外低溫凍其肌膚、扔進水缸、雪地、棉衣褲浸水凍等。在被迫害致死法輪功學員中遭過「冷凍摧殘」迫害的91人。

中共酷刑示意圖:澆涼水
中共酷刑示意圖:澆涼水

具體迫害手段和方式至少21種。(見附錄:十三類酷刑)

第八類:虐待摧殘

虐待摧殘包括沾尿抹嘴、繩子勒嘴、不許睡覺、不許吃飯、不許喝水、不讓穿衣服鞋子、冬季不許取暖、睡水泥地、毒膠熏嗆、強光刺眼等等。在被迫害致死法輪功學員中遭虐待摧殘239人。

具體迫害手段和方式至少107種。(見附錄:十三類酷刑鏈接)

第九類:藥物摧殘

藥物摧殘是江氏集團「肉體上消滅」恐怖政策的又一殺人伎倆,惡人強行給法輪功學員在所灌食物中添加含有劇毒藥物、迷魂藥;往頭部注射自來水、頭部注射藥物、被做人體試驗。用藥後,使人癱瘓或精神失常或身體器官衰竭,或在獄中死去或放回家後慢慢死去等,是一種極其惡毒陰險的酷刑手段。在被迫害致死法輪功學員中遭過藥物摧殘的至少82人。

中共酷刑示意圖:注射藥物
中共酷刑示意圖:注射藥物

具體迫害手段和方式至少7種。(見附錄:十三類酷刑鏈接)

第十類:性虐待、摧殘生殖器

生殖器摧殘是中共豢養的打手們的變態行為,是失去了人格尊嚴、完全沒有道德底線的酷刑手段。如包裝袋套生殖器將人上提、鋼針扎生殖器、鐵棍捅陰部、椅子擊陰部、攥捏睪丸、掐陰部、牙刷捅陰部等。在被迫害致死法輪功學員中遭過生殖器摧殘的8人。

具體迫害手段和方式至少7種。(見附錄:十三類酷刑)

第十一類:隨意器具摧殘

惡警及打手隨意用任何器具當作凶器,摧殘虐待法輪功學員。如多人椅子壓身、釘子釘身體、小白龍抽打、鐵管夾腿彎、牙刷把夾手指、毛茬啤酒瓶底紮身體等。在被迫害致死法輪功學員中遭過隨意器具摧殘的86人。

酷刑演示:牙刷鑽指縫
酷刑演示:牙刷鑽指縫

具體迫害手段和方式至少69種。(見附錄:十三類酷刑)

第十二類:侮辱性摧殘

侮辱性摧殘是對法輪功學員人格尊嚴的侮辱迫害手段。包括剃「鬼頭」、扒光衣服羞辱、掐捏乳房、拔鬍鬚等。在被迫害致死法輪功學員中遭侮辱性摧殘的有70人。

具體迫害手段和方式至少18種。(見附錄:十三類酷刑)

第十三類:隱秘性虐殺摧殘

江氏流氓集團將法輪功學員直接置於死地後採取的「肉體上消滅」、「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一種隱秘殺戮手段。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後,家人連收屍告慰亡靈、安葬親人遺體的權利都被剝奪殆盡。惡人怕罪惡曝光,法輪功學員遺體被監視強行火化、遺體被秘密火化、致死後拒絕家人見遺體、摘取人體器官、活體冷凍等。在被迫害致死法輪功學員中遭隱秘性虐殺摧殘的151人。

按虐殺手段統計人數圖示如下:

被虐殺法輪功學員151人按地區分布圖示

被虐殺法輪功學員151人按年度分布圖示

附錄:遭虐殺的法輪功學員名單,下載(157KB)
附錄:十三類迫害,下載(615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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