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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省寶雞市強孟生被非法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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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二月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陝西報導)二零一四年二月十日,陝西省寶雞市渭濱區法院對寶雞石鼓鎮法輪功學員強孟生非法開庭審判。

強孟生因為在自家果園懸掛「法輪大法好」條幅,被村書記等幹部惡意舉報並被非法抓捕關押幾個月。

最近其家人聘請律師為其辯護,律師從中國現行法律法規以及國際法規角度,有力的駁斥了公訴人的誣陷。

十多年來,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是完全違法的。強孟生的行為沒有對社會和他人造成任何危害,應當無罪當庭釋放。

強孟生本人也為自己做了無罪的自我辯護。強烈要求當庭釋放,他寬容坦蕩的面對一切。

在庭審過程中,渭濱區法院的公訴人還拿出幾年前對強孟生非法執行的勞教迫害做證據,企圖進行反覆迫害,被律師當庭駁斥,律師指出勞教制度的產生是中國社會的恥辱,被現在當權者已經廢除。

當天現場大約三分之二的席位被法院弄進去的不知是哪來的人佔去了,只有剩下不到三分之一的席位給強孟生的親人,大多數人因為沒有帶身份證被拒之門外。現場外的民眾在當天零下五度的嚴寒中,站立在法院門口靜靜聲援等待,直至庭審結束。

法院本來想匆匆了事,結果庭審進行了兩個多將近三個小時,最後結果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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