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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監獄迫害殘疾人 拒絕家屬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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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江西報導)被政府鑑定為「三級殘廢」的江西省撫州市陳永清,修煉法輪大法後,善意地向百姓講清法輪大法的真相,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被非法判刑三年,在江西南昌監獄遭手銬、腳鐐、關禁閉、奴工勞役等迫害。近日,陳永清的女兒前往南昌監獄看望父親,費盡周折,卻始終沒能見到。

法輪功學員陳永清,男,生於一九五五年,從小殘廢,右手右腳全殘廢,被有關部門鑑定為「三級殘廢」,是一個喪失了勞動力的人。他大學文化,曾經是撫州市國有企業周渡貯木場原自辦學校的教師,後以個體賣菜為生。

二零一二年八月九日,撫州市臨川區「六一零辦公室」頭目何方明、公安局國保大隊長塗樂萍帶領十多個警察,強行闖入法輪功學員陳永清家,搶走了幾千元現金、衛星電視接收系統、大法書籍等私人財物,並把陳永清和妻子趙朋綁架至撫州市看守所。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上午九點,江西省撫州市不法人員在臨川區法院非法開庭,圖謀加重迫害陳永清、趙朋夫婦。兩位來自北京和廣州的正義律師為他們辯護。陳永清、趙朋夫婦也在庭上講述了法輪功的美好,及自己修煉法輪功身心受益的情況,並告誡在場的人不要相信中共的欺世謊言,希望在場的法官、警察支持大法,善待法輪功學員,使自己及家人有一個美好的未來。

相反的,國保支隊惡警提供給檢察院的所謂依據,都是沒有經過取證,也沒有當事人簽字的栽贓,從頭到尾都是國保支隊自己作證,自己鑑定,而國保大隊並沒有這個權力鑑定。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底,陳永清被撫州臨川區法院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罪」非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他的妻子趙朋也同時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取保候審」)。二零一三年六月,陳永清被劫持到南昌監獄迫害。

在南昌監獄,陳永清堅定自己的信仰,堅持煉功,被惡警上手銬、戴腳鐐、關禁閉、強迫做奴工勞役,而且,惡警還剝奪了家屬的探視權。

最近,陳永清的女兒前往南昌監獄探視父親,費盡周折,卻始終沒能見到。現家人非常擔憂陳永清在獄中的境況,而且他正在上學的女兒也因父母長期被迫害,家境極度貧困,交不起學費,而面臨失學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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