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現場目擊者描述,該旅客被非法扣留大約兩個多小時,延誤登機,並致使該次航班機票作廢,無奈再次購票,造成直接損失了一千三百元。
據分析,扣留原因還因為該旅客恰巧和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大師姓名音同。
據明慧網消息,龍嘉飛機場警察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對長春法輪功學員李岩(女,六十九歲,吉林市九站農科院退休教師)實施綁架,當時李岩和老伴同去上海女兒家,在龍嘉機場過安檢時,被非法扣押、非法關押在吉林市拘留所。
信仰自由是公民最基本的憲法權利,受《憲法》的保護。法輪功學員修心向善,道德昇華。小小的護身符則是逢凶化吉、遇難呈祥之佛家靈物,被明白真相的人視為珍寶,中共警察卻不務正業,如臨大敵,愚蠢可笑之極!
利用車站、機場等交通站點,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不僅是個案。二零一四年二月二日大年初三,湖北省武漢市一老年女法輪功學員到武昌火車站,準備到外省去探親看望姐姐,剛驗票進火車站,就被警察帶走(可能在黑名單上),其中警號191365的惡警表現非常惡,聲稱XX黨給他錢,他就要跟XX黨走,並叫來了當地國保警察。
二零一四年一月四日下午五點過,四川省南充市營山縣法輪功學員蔣德蓉在南充市火車站檢票處查身份證時,被鐵路人員非法拘留,第二天上午蔣德蓉在營山縣城的家即被抄。目前蔣德蓉被非法關押在何處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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