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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撫順副處級幹部被劫持三月 律師遭毆打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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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原撫順市公安局副處級幹部、法輪功學員王素芳向人講法輪功真相,被綁架、非法關押近三個月。家人請的律師遭警察毆打、司法局威脅。

王素芳女士現年六十四歲。她原來身體多病,修煉法輪功以後,身體越來越好。她用自己的切身體會,將大法的美好傳播給世人,因此屢遭中共綁架、關押。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一日下午,撫順市公安局新撫區分局福民派出所派出兩名便衣警察和便衣「保安」在大橋上將「講法輪功真相」的王素芳強行帶走,未出示警察證、傳喚證等。在非法限制王素芳人身自由以後,未通知王素芳家屬就把她劫持至撫順南溝看守所,後新撫區檢察院非法批捕。該誣陷案的承辦警察為解昂,該派出所正副所長為陳維和趙偉。

王素芳的家人一週後才得知情況,先後聘請了張科科律師及石律師為王素芳討公道。

律師被派出所扣押、毆打 遭司法局威脅

張科科執業於湖北朋來律師事務所。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下午二點十五分,張律師進入撫順市公安局新撫區分局福民派出所,在二樓215房間見到了案件承辦警察解昂,說明是案件家屬請的律師,來了解情況。解昂做了簡單答覆。張律師認為不構成犯罪,表達了申請撤案的要求。解昂野蠻要求張律師拿出律師證和身份證,搶奪張律師出示的案件當事人家屬委託書。

警察郭金石一手拿著蘋果手機一直對張律師錄像,張律師要求郭金石使用執法記錄儀,側身面對郭金石,偶爾用手遮擋手機攝像頭。郭金石在毫無徵兆和表示的情況下腳踢張律師。在張律師將要本能反抗時,解昂和郭金石攔住他。郭金石接連將張律師踹倒在椅子上,直到張律師伸腳抵擋。在四、五個警察的合夥下,張律師至少被踢踹五腳。張律師手上舊痂破口流血,後來感到喘氣困難和大腿疼。

張科科律師被撫順市公安局新撫區分局福民派出所扣押近三個小時,限制人身自由。之後,張律師向新撫分局及新撫檢察院投遞被毆打控告狀。

石律師執業於河北省邯鄲律師事務所。石律師受王素芳的家屬委託,二零一四年一月十六日上午,在撫順南溝看守所會見了王素芳。下午,石律師到檢察院預審科,科長說案子已退回到新撫區國保大隊。接著,石律師又來到新撫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按法律依據要求無罪釋放當事人,被法制科科長賀偉拒絕,並把石律師隨身帶的三個有關身份證件要去,證件上的信息被做了詳細的記錄。

今年過年後,石律師和張律師同時遭到當地省司法局的不公對待,不再給空白名頭的委託代理書,其目的是控制接收法輪功案件。河北司法局告訴石律師,接收法輪功案件得向他們彙報;湖北司法局告訴張律師再不准接收法輪功案件,否則年檢不給驗收律師證(即:吊銷律師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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