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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非法判刑十一年 王蘭芳在山西省女子監獄遭奴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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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三月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山西報導)山西省陽泉市王蘭芳堅持修煉法輪大法「真、善、忍」,於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一日被中共警察闖入家中綁架,遭陽泉市礦區法院非法判刑十一年,被劫持到山西省女子監獄,目前被奴役。

在非法審判的階段,中共不法人員嚴刑逼供,沒有得到她一句口供和一個簽字,就捏造所謂的「證據」枉判。在山西省女子監獄,惡警用了各種不可告人的邪惡手段也未能達到所謂的「轉化」,現在強迫她做奴工,在一監區做服裝,從早上七點到晚上六點、中午不讓休息,還要經常加班,五十七歲的人了,長時間被奴役,家人對她的身體狀況很擔憂。據悉,王蘭芳在獄中讓家人替她申訴。

王蘭芳一九九九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在中共迫害法輪功後,她多次遭迫害。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二日去北京上訪,被警察抓到順義看守所後又劫持到另一看守所。因不報姓名、住址,被扒去外衣、脫掉鞋,在嚴寒冰冷的冬天赤腳站在地上蹲馬步、戴背銬。派出所所長還打了她四個耳光,後搜身把身份證搜出來登記後,將她劫持到駐京辦事處。一個警察把她身上的錢搜走後把她關在招待所裏,三天沒吃沒喝,而且男女關在一起。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七日,陽泉市五礦貴石溝派出所指導員劉喜亭等人把王蘭芳等五名法輪功學員劫回當地,不讓睡覺連夜審問。副所長魏志祥惡狠狠地罵人,還踢了她兩腳,把另一個法輪功學員一把推倒在沙發上。審問完連夜送到陽泉市油簍溝看守所。書記韓博文、指導員劉喜亭、副所長侯海到她家裏欺騙她丈夫要五百至一千元錢,因家中困難又要過年,她丈夫說了好多好話,最後被勒索了二百元錢。

二零零一年二月十六日,王蘭芳被非法勞教兩年,在勞教期間,警察們利用各種手段酷刑折磨她,施加精神壓力,十天半個月調隊調組。警察陳春香把她叫到辦公室裏威脅,大聲喊:王蘭芳你放棄法輪功。王蘭芳隨口而說:「我為甚麼放棄法輪功,死了都不能放棄。」陳春香每天都找王蘭芳所謂「談話」,利用吸毒犯體罰她,又利用家裏的親人動搖她的心。

二零零二年九月,王蘭芳從勞教所回家後,五礦貴石溝派出所書記韓博文、指導員劉喜亭、副所長侯海等人,經常到家裏騷擾她。二零零三年五月份到家裏讓她按手印、填表,她堅決不配合。

二零零四年三月十六日晚十點半,五礦貴石溝派出所所長荊國喜、指導員劉喜亭、副所長侯海領著一幫保安帶著狼狗,拿著攝像機突然闖入王蘭芳家,綁架她,同時惡警們非法抄家,把電腦、刻錄機、打印機、光盤、大兒子的身份證、電話全部搶走,甚至想連念書孩子的訂書機也搜走。當時一夜之間,陽泉市八名法輪功學員受到迫害,三名被非法勞教,三名流離失所。王蘭芳闖出了派出所,後因惡警仍繼續迫害,被迫流離失所。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一日,王蘭芳與兒子宋繼勇,在大同遭陽泉市公安惡警綁架,據報導一度轉至陽泉市勞教所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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