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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潔被蘭州女子第一看守所奴役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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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三月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甘肅報導)蘭州市城關區法院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三日未經開庭,就對法輪功學員陳潔、王有江、葛青春、盧月玲非法宣判,其中陳潔被非法判刑五年、王有江六年、葛青春四年、盧月玲三年。

陳潔、王有江、盧月玲先後上訴,但蘭州市中級法院罔顧法律程序,維持非法原判。

今年四十四歲的陳潔,甘肅會寧縣四方鄉,大學文化程度。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蘭州市城關區國保大隊陳志凱等人強行砸窗破門,非法闖入陳潔出租屋綁架了法輪功學員陳潔、王有江、陳淑賢,搶劫了電腦、手機以及私人財物。

陳潔被非法關押於蘭州市第一看守所,被強制幹奴工活──做假髮,從早上六點多幹到晚上八九點,必須每天完成一個頭的任務,始終坐著幹活,長期超負荷的勞作使她現在頸椎疼,後背疼,眼睛疼,同時有膽囊炎,並出現嚴重的貧血症狀。為了抵制邪惡無度的迫害,陳潔在二零一三年十月罷工,牢頭竟然無故打了另一個小姑娘,目的是以此來要挾恐嚇陳潔。

據悉,陳潔現在已被折磨得昏、暈、膽囊痛、兩腿關節疼痛難忍、腰部痛,人已瘦得皮包骨了。然而即是這樣,一號號長陳紅還指使三號號子的吸毒犯白雪長期監視、喊罵陳潔,每天陳潔從早上六點編轎車坐墊,一直幹到晚上九、十點鐘,還要遭吸毒犯們的折磨。

遭綁架、非法判刑經過

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下午二點多,蘭州市城關區國保大隊陳志凱帶二十多人,砸碎陳潔在蘭州市出租房門窗玻璃強行入室綁架了陳潔,同時還綁架了來看望她的姐姐陳淑嫻和來訪友的王有江。由陳志凱指揮,將整個房子從裏到外,從床上到床下翻了個底朝天,搶走了多部手機、電腦、打印機,私人財物中除被褥、衣服、鍋碗沒有拿,其它物品全部搶走,租房門上的鑰匙也被搶走。這群惡人既沒有出示任何身份證明、又沒有搜查證,所搶物品也沒有留下清單。國保大隊陳志凱說,不寫清單。陳志凱當時對手下人等說,將屋裏往整齊裏收拾一下,不要太亂,注意形像。

酷刑演示:老虎凳
酷刑演示:老虎凳

隨後,陳志凱將陳潔、陳淑嫻、王有江三人綁架到蘭州市城關區國保大隊,對他們進行突審。陳志凱將陳潔用銬老虎凳、輪流站等方式逼供二天二夜,六月三十日晚上將陳潔、陳淑賢非法關押到蘭州市第一看守所,將訪友的王有江非法關押到蘭州市第二看守所。

陳潔在看守所被強迫幹活,每天磨錫紙,還要完成任務,晚上還要值兩小時的夜班。錫紙磨完了就又幹其它的活,現在又紮頭髮(就是做假髮)。

陳淑嫻因所謂的證據不足於八月二十四日獲釋。她先到租房去看東西,房東說:你們走後,國保大隊將租房抄了三次,其中,有一個姓周的局長帶隊來抄的。

二零一二年七月三十日城關區檢察院非法批捕了陳潔等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雙休日)蘭州市城關區法院刑庭在沒有通知律師和家屬的情況下,秘密開庭,非法庭審了陳潔等法輪功學員。此案由城關區法院刑庭魏公信和劉冬鬱主審。魏公信、劉冬鬱等人以各種荒謬不實的理由阻止了律師介入此案。

二零一三年六月七日,城關區法院的辦案人員和城關區國保大隊的人員到看守所見陳潔,拿著一份清單,上面寫著所抄租房中物品,說都是法輪功物品,要陳潔簽字。中共的這些所謂的法官們將家中財物、現金和日用物品都作為打壓法輪功人員的證據了,流氓行徑可見一斑。

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三日城關區法院非法冤判陳潔五年。

蘭州市第一看守所地址:蘭州市九洲大道  郵編:730046
所 長: 趙志軍 劉平
王建堂:蘭州市監管支隊支隊長
魏國棟:副支隊長
田慶萍:一大隊隊長
蘇生福:五大隊隊長
匡軍、呂軍:獄警隊長

蘭州市國保大隊隊長:
陳志凱 13399317327
肖雲連 13919108600
賈兆孝 13919896515
馬建軍 13399317561
董金霞 13399313679
侯小斌 13399313757
城關區法院刑庭庭長:魏公信 0931-8522809
副庭長:金濟勇
審判長:劉保森
辦案人員: 劉冬鬱、張瑞茹0931-8522815、李耀劍 李繁明0931-8524864、劉保森、翟玲玲09318524294、丁曉明、黎永紅8522978
紀檢檢察:韓宗榮0931-8522818、韓斌0931-8522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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