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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麗彬被哈爾濱女子監獄迫害致雙肺空洞結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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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孫麗彬女士因堅持信仰,不放棄修煉法輪大法,在中共十五年的殘酷迫害中,遭兩次非法判刑,共七年半。

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孫麗彬第二次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其後在哈爾濱女子監獄遭酷刑折磨,出現雙肺空洞結核,在醫院傳染病房隔離關押七個多月。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在親屬的鍥而不捨的努力下,把孫麗彬從佳木斯政法委、公安不法人員手中搶回,安全接回家中。

孫麗彬女士
孫麗彬女士

孫麗彬,女,一九五五年出生,今年五十九歲,原是佳木斯石油化工總廠的總機話務員,現已退休。修煉法輪大法前,她曾患有偏頭痛、胃病、胸悶、心口疼等疾病。一九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後,所有的疾病不翼而飛。二零零零年以後,多次遭綁架和非法關押,二零零二年,第一次被非法判刑四年,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遭迫害。二零一零年六月,第二次被綁架。下面是孫麗彬女士自述其第二次被綁架遭受判刑迫害的過程。

一、暴力綁架 用錢賄賂強送看守所

法輪功學員馬春麗被佳東派出所綁架,非法勞教,家裏只剩沒成年的兒子一人。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二日,我和另三名法輪功學員去佳東派出所,幫助馬春麗的兒子要低保。剛到派出所,還沒等我們說話,派出所所長馮凱東和片警李仁浦就無理地詢問我們的姓名,我沒回答,往外走,被一小警察攔住。

馮凱東和李仁浦把我拽到四樓一件房間,翻我的兜,搶走我的二十多元錢、電子書和手機。然後,他倆又搶我的鑰匙,我不給,李仁浦就把我按在地上,用腳使勁踩我的脖子,把我褲子的拌帶拽斷,搶走我家鑰匙。我被踩得上不來氣,脖子挺不起來,疼了一個月。

馮凱東和李仁浦強行把我的手背到後背,給我戴上手銬,佳東公安分局副局長徐永利告訴馮凱東我的姓名和居住的社區,馮凱東開車拉著我,到雲峰小區找到社區主任,問到了我家的具體住址。他們又開車到我家樓下,兩名警察在車上看著我,其餘的人闖入我家非法抄家,把帶鎖的皮包撬開,共搶走兩個電腦主機、神韻光碟、DVD、手機、六百塊現金、法輪大法書籍等私人物品。

之後,他們又把我拉到佳東派出所,晚上七點,惡警用一輛依維柯把我和另一名法輪功學員劫持到佳木斯看守所。看守所檢查身體,因我倆血壓高不收,我倆又被拉回派出所。那晚,我倆擠在一張床上,手被銬在床頭。

第二天,我倆又被拉到佳東醫院檢查身體,然後又強送看守所,看守所還是不收,李仁浦就塞給看守所大夫王某一百元錢,這樣我倆被用錢賄賂送入看守所。

二、看守所內渴望自由的天空

在看守所,一個小房間最多時住了二十二人,很擠,一天兩頓窩窩頭,不論冬夏洗澡都是涼水。我無辜被關押,受到不公正的待遇,心情很壓抑,一點東西也吃不下。我一連五天不吃不喝,在身心的雙重傷害下我開始發燒。

我經常透過大鐵門往外看,渴望自由的天空,在這個邪惡恐怖的黑窩內,連呼吸都讓我感到窒息。我時時刻刻都感到焦慮不安,心情鬱悶。我一連發燒二十多天,晚上睡不著覺,心裏說不出的難受,每天打點滴,不好使。我的心總「突突」的亂跳,一閉眼睛心就像要跳出來一樣,好像馬上就要瘋了的感覺。

我每天痛苦地呻吟,警察害怕出人命要負責任,寧可特批給我吃盒飯,但就是不放我回家。

牢頭邢國輝逼迫法輪功學員幹活,我們不幹,她就去告訴警察,一名獄警打我兩個嘴巴子。本來我一百三十多斤,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七個月,我被迫害的就剩九十多斤了。

三、自導自演 看守所內非法庭審

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二日,佳東檢察院來通知說要「起訴」我,我說:「我沒犯罪,我到佳東派出所就是為孩子要點低保,但是我還沒坐穩呢,就把我綁架,警察以自己的權力隨便抓人,等我出來,我要告佳東派出所。」他們說:「等你出來,你再告吧。」

檢察院一審認為所謂的「證據不足」不夠判刑,誣陷材料的卷宗被打回佳東派出所。佳東派出所又開始羅織「罪名」,把誣陷材料的卷宗送到檢察院,但又是「證據不足」被駁回。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佳東法院在看守所大廳對我秘密開庭審判,我家只有我媽和兩個妹妹到場,其他人不讓到場旁聽。親人看到我瘦成這個樣子,當時就哭了,我的心也像刀割一樣難受。我的父親去世沒多久,母親還沒從痛苦中走出來,如今我又被綁架,又面臨非法判刑,一個七十七歲的老人怎麼能承受如此大的打擊。

所謂的公訴人拿警察搶走我的私人物品對我非法定罪。我說:「我沒犯罪,那都是救人的光碟,是神韻光碟,在全世界巡迴演出的,全世界的人都可以看。」

他們說:「看看這個法輪功,到現在嘴還這麼硬。」公訴人說:「判你三年至七年,而且是累犯,要加一年刑。」我說:「我也不是刑事犯,也沒幹壞事,就是煉法輪功,怎麼還成了累犯呢?」他們自導自演,最後也沒說出個甚麼結果就草草閉庭。

二零一一年一月五日,我被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

四、寒冬穿一雙涼鞋 被劫持到哈爾濱女子監獄

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早四點,看守所迫不及待的開車把我送往哈爾濱女子監獄。我被綁架時是夏天,那時,我穿的是涼鞋。被劫持到哈爾濱女子監獄是寒冬,我還穿著那雙涼鞋。一進監獄大門,獄警就把我的衣物扒下來扔掉,強迫我換上勞改服和黃馬甲,說是所謂「犯人的標誌」。

1、九監區「轉化」迫害

我被分到九監區「轉化」基地。刑事犯黃麗豔把我的線衣線褲都卡上「犯」字,侮辱我的人格。我被強迫整天坐小板凳,被要求手必須放下膝蓋上,身體坐直,眼睛只能看污衊大法的電視,不能隨便和別人說話。

我不配合她們的無理要求,不看電視,刑事犯幫教黃麗豔說:「你怎麼不看電視呢?你必須得看。」我不看,她們就讓我在地中間站著,我也不配合。她們氣急敗壞找來九監區隊長王珊珊,我說:「她們是犯人,怎麼還能看著、限制我們大法弟子的自由呢?」王珊珊說:「我們就這麼規定,法輪功就這待遇,你轉化了、幹活,就可以給你減刑,不轉化就這待遇。」她們每天強迫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看污衊大法的錄像,我的心情非常壓抑、難過。

我每天除了吃飯、上廁所、睡覺,剩下的時間全被強迫看電視。晚上吃完飯,杜曉霞還來 「轉化」迫害我,天天講一些歪理邪說,一直到熄燈才住口,讓我覺得空氣中都散布著烏七八糟的骯髒的東西,讓人感到窒息。還有些法輪功學員被折磨到半夜二點多,才可以睡覺。

這些刑事犯之所以這麼昧著良心賣力的做「轉化」,就是因為監獄用減刑來利誘她們。參加做「轉化」的刑事犯每個月給六分,如果「轉化」一個法輪功學員,她們還可以得高分,累計一百多分就減刑一年半至兩年。本來這些刑事犯就是做了錯事、壞事,被關押在這裏,可這些執法人員不但不幫助她們改好,從新做人,還用這種卑鄙的伎倆誘導她們繼續犯罪,斷送自己的未來。

2、「頑固組」酷刑迫害十一個月

在九監區,我被折磨兩個月,又被轉到「頑固組」迫害十一個月。被非法關押在「頑固組」的法輪功學員每天就是「碼小凳」,從早到晚一直坐在小凳上,有的人屁股都坐起泡了,骨頭硌得肉鑽心的疼,就像錐子扎在屁股上一樣,這是一種非常殘酷的刑罰。

3、合餐「簽字」誘餌

二零一一年六月三日,我妹妹托人找關係,得到了和我合餐的機會,一頓飯四個菜一百五十塊錢,限時一小時,旁邊有人監視。我們哪有心情吃飯呀,在這種地方親人見面只有傷心難過和對彼此的擔心牽掛。妹妹說找到「硬實人」了,讓我在一張紙上簽字,說簽了字馬上就可以回家。

我心想:青天白日,警察執法犯法,說抓就抓,說放就放,太橫行霸道了,我不簽,我說:「我沒犯罪,不可能『轉化』,我是為了世人能明真相,將來有美好的未來。」妹妹也理解我,含淚離開了。

其實我多想回家呀,嚮往自由的生活,渴望馬上離開這個恐怖的黑窩。這裏的每分每秒都那麼難熬,因為你不知道下一分鐘會發生甚麼可怕的事情,精神總是高度緊張。我每天都掰著手指頭算日子:天亮了,天又黑了,一天又過去了……

4、六監區迫害十四個月 出現雙肺空洞結核

二零一二年三月五日,我被轉到六監區。過年過節的時候,獄警就「翻號」,把刑事犯和法輪功學員的東西扔得到處都是,楊大隊長和杜警官把法輪功學員看的大法書都搶走,屋裏像被打劫了一樣。

我在六監區被迫害十四個月,二零一三年五月份開始咳嗽,獄警帶我去監獄醫院檢查身體,醫生問我是不是小時候得過肺結核,我說沒得過。她們也不告訴我得甚麼病了,就給我打針吃藥,後來包夾告訴我說我得肺結核了。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三日,我被正式隔離到醫院傳染病房。我每天發燒,最低三十八度,渾身發冷盜汗,虛汗順頭髮往外淌,渾身沒勁,走路不成直線,一走路就迷糊,眼前一片漆黑。醫生說我是雙肺空洞結核,獄警讓包夾李貴傑看著我,她沒事找事地經常對我大喊大叫,石麗麗和李貴傑還妄圖騙我的錢,被我識破。

家人經常去看我,見我身體狀況非常不好,要給我做保外就醫,但是監獄不顧我的生命安危不放我回家,直到我冤獄期滿,一直被關押在隔離區。我大弟弟去監獄看我病成這樣,哭得連話都說不出來了。我媽和我妹妹不管嚴寒酷暑一直去佳東派出所要人。我家人幾乎月月都去看我,花費了不少錢。

五、期滿 家屬緊追 救出了我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我冤獄期滿被釋放。我家人去接我,在辦手續時,家人在門衛處,碰到了一個佳木斯政法委的不法人員。這個人冒充是門衛的,管我妹妹要電話號。我妹妹辦完手續,這個人把警車開到了監獄大門口,卻讓我妹妹在另一個門口等著。

我出了監獄的門,看見佳木斯前進公安分局政法委的四男二女,一個是雲峰小區社區工作人員,另一個是中山派出所辦事員,還有一個男的姓周。他們讓我上一輛裝犯人的麵包車,我不上。他們說:「不上,你咋回家呀?」我說:「我爬,也能爬回去。」他們就開車在後邊跟著,後來三個男的強行把我拽上車。他們說:「沒啥事,就是辦個交接手續,讓你簽個字。」我說:「這你就不用想了,我不會給你簽字。」

他們飛快的開車,到了監獄大門口,也沒通知來接我的家人,但是開車來接我的兒子看見了,就在後邊追。他們發現後邊有車跟著,就給我妹妹打了一個電話。我妹妹告訴他:「你們這樣做是違法的,我姐被釋放了,你們還劫持,你們想把我姐帶到哪去?我姐要是有個三長兩短,我讓你們吃不了兜著走。」他們一看我妹妹急眼了,就把電話掛斷,我妹妹再給他們打,他們就不接了。

我妹妹怕他們車開的太快,就換了一個電話,告訴他們別著急。到加油站加油時,我妹妹擔心我,下車來看我,政法委的人不讓,我妹妹拽著他的衣服,把他推到一邊,打開車門問我:「大姐,怎麼樣?有沒有甚麼事?」我說:「沒事。」

我看見我兒子一邊抹著眼淚,一邊跟姓周的說話,姓周的對我兒子說:「到派出所辦個交接手續,一定讓你媽回家。」他們把車開到中山派出所,他們進去辦的交接手續。由於家人的緊追不捨,我安全回家。

六、經濟迫害

我被非法關押三年半,沒開工資,我到佳東派出所開證明,去勞動大廈要求補發工資。李仁浦喝得醉醺醺的,滿臉通紅,靠在門框上說:「這個證明,我不對個人開。」勞動大廈工作人員說:「這三年半之內不開工資,不補發漲的工資,以前開多少就是多少,落下的工資不給補。」我又向他們要文件,他們把一份問答的書給我看,根本就不是正規的文件。我說:「這是針對刑事犯的,不是針對法輪功的。我本身沒有犯罪,是佳東派出所在犯罪,我還得告他們呢。警察不是為老百姓服務嗎?為甚麼還害人民呢?」一個年輕小伙子說:「是這麼回事。」那個辦事員說:「你的事我已經報到省裏了,看省裏怎麼答覆。」我說:「哪出問題,我上哪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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