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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王維安等四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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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四月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四川省成都市郫縣法院四月九日上午對法輪功學員王維安、廖代蓉、孟益秋、任祖華進行第二次非法開庭,對四人均非法判刑三年。

四月九日上午,郫縣法院先對王維安非法開庭。法庭內法警、武警等一、二十人將來旁聽的親友及普通民眾圍得嚴嚴實實,不少穿制服和便衣的用相機、手機對民眾頻頻拍照。

九點半左右,王維安被警察雙手反銬帶上法庭。公訴人口念所謂的補充材料,聲如蚊鳴,無人能聽清楚她到底念的是甚麼內容,遭律師質問,才由法警將稿件遞與律師自己看。休庭後,法官非法宣判王維安三年徒刑。整個過程不到半個小時。

當日下午三點,郫縣法院又對法輪功學員張銳、廖代容、孟月秋、任祖華非法開庭。張銳不知何故沒有上庭。後據旁聽家屬形容,開庭過程如同閃電般快,前後只幾分鐘時間,法官上來就直接宣讀預先編造的判決書,不容分辯,念完立即宣布閉庭。

旁聽席中當場有人高聲怒斥:「做好人反遭判刑,做惡者反而逍遙法外!」更有人高喊:「共產黨才是真正的邪教!」有一老者搖頭嘆息道:「太冤了。共產黨太黑暗了!」

五法輪功學員遭迫害情況簡述

張銳、王維安於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被綁架。廖代容、孟益秋、任祖華在二零一二年七月九日唐昌鎮戰旗村大綁架中被捕。據悉,廖代容手臂曾被警察打斷。

郫縣法院曾在二零一三年十月十七日上、下午對張銳、王維安進行第一次非法開庭。整個庭審過程,辯護律師依法據理為兩人做了無罪辯護,條條在理,頭頭是道,明確指出法院、檢察院、公安局執法犯法的諸多行徑;強烈要求法庭立即無條件釋放當事人。

律師在為張銳做無罪辯護時,法官多次干擾、阻斷律師,公訴人張玨群也耍橫阻止辯方律師陳述;被律師斥以:「你們執法犯法!」而在對王維安的非法庭審時,所謂公訴人胡珍威脅王維安的代理律師:「你口口聲聲為法輪功辯護,有何居心?」律師答:「你面前那麼厚一本法律(書),你能翻出法輪功三個字是×教嗎?!」 胡珍滿臉尷尬,無言以對,法官立即抓起法錘猛敲,大聲宣布休庭。

參與迫害相關責任人:
郫縣法院:院長洪磊、副院長李銀輝;法官:華岩松、覃永春、付瑪
郫縣檢察院公訴人:胡珍、張玨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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