蓋蘭榮女士是一九九六年五月份有幸修煉法輪功的,當時是因為身體患有神經痛、腎炎等多種疾病,經人介紹修煉法輪功後,沒幾天一身的病不翼而飛,無病一身輕。
原長春市至善派出所現長春市曙光路派出所惡警樊東超找各種藉口,多次騙蓋蘭榮到派出所加以迫害。
下面是蓋蘭榮自述其經歷:
一、進京上訪 被遣返
一九九九年七月末,我和同修坐上三十九次特快列車輾轉來到了北京,與當地的三位同修和一個四、五歲的小同修一起來到附近的一河邊,突然全副武裝的武警手持衝鋒槍,頭戴鋼盔,十多個人把我們圍住、用槍逼著我們上他們的車,他們把我們拉到附近的一個派出所讓我們下車,走近一個方廳等候。
這時派出所的警察開始非法提審,在二樓做筆錄:問我叫甚麼名字?你幹甚麼來了?因甚麼事上訪?我說:「告江澤民迫害法輪功!法輪功是教人做好人、祛病健身有奇效,打壓、抓捕法輪功學員是犯法的。電視台播放的全是造謠和污衊法輪功,還法輪大法清白!還我師父清白!」我把親身受益的事實說給他聽,他全部記錄下來,又念一遍,問我對不對?還讓我在上面簽字按手印。
隨後,警察把我帶到樓下,他們把我送到一個地方,有好多法輪功學員被劫持在那裏,後來才知道這叫「遣送站」。吉林省長春市駐京辦事處來人讓我們拿路費,警察們住在臥鋪車廂,我們在兩節車廂的夾道處蹲著,並有專人看管,一路上都不讓我們說是煉法輪功的,說我們是民工。
到了吉林省長春市南關分局,又做了一次筆錄,單位的兩個領導把我接回家。
二、遭非法拘留三十一天
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九日長春市原至善派出所現曙光路派出所李珣在我不在家時,拿走了我的身份證和戶口簿。九九年十月二十四日因被猶大王明利舉報,說是在我家集會,我被綁架,他們以「妨礙社會管理秩序」為由,把我非法關押到吉林省長春市鐵北看守所三十一天。
被鐵北看守所非法關押三十一天的期間,在那裏天天坐板,除了吃飯和睡覺剩下的時間都坐板,吃的是包米麵窩頭,有時是生包米麵窩頭,有時包米麵裏都是黑的、發霉的,喝的是泥菜湯,湯裏沒有幾個菜葉,其實就是黑鹽水,碗底看到的都是泥,上面還有漂著的小蟲子,難以下咽,想吃好一點的?有,但是得高價購買,一棵大白菜就要四十元,還有各種肉炒菜都非常昂貴。
當時睡覺時都是立著的,中間去趟廁所回來就沒有地方了,就被犯人頭硬踹進去,叫砸刀魚。
三、勞教教養一年半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左右,我和同修到北京上訪,在天津轉車時同修當著警察的面問:「咱們坐甚麼車去?」警察把我當「頭」送到天津市收容所拘留二十多天後,又被吉林省長春市南關區分局和單位保衛處的同事接回到分局,又送到長春市戒毒所,後來送到吉林省長春市黑嘴子女子勞動教養所,被非法勞動教養一年半。
剛被非法送到勞動教養所時,我被分到第三大隊,當時的大隊長是姓付,副大隊長是習桂榮,管教是臧麗,剛進門她們就讓我把外衣脫掉,站在牆根,習桂榮、臧麗打胸部和脖子,還有一個管教踢我的膝蓋。還說到這裏不讓煉功,就叫來三、四個幫教,在住宿的地方開始幫教,放「王志剛」的錄音帶、假氣功表演,一直不讓我睡覺約半個月的時間。三、四個人圍著我一個人單獨幫教和三、四幫教的人圍著幾個不寫決裂的人一起幫教都是為了讓寫五書,由於長期被洗腦,在頭腦不清時寫了三書。
在黑嘴子勞動教養所裏面,我艱難的度過了四個月的時間,一天,在奴役勞動中,我背著沉重的東西從樓上下來,當時拖濕的地面已凍結成冰,不小心摔了一跤,剛跌倒時沒有感到任何疼痛,到了晚上痛的睡不著覺,就來回翻身,因為同住一個房間的人很多,翻身時鐵床發出的聲音很大,不小心把她們吵醒,有人就把我睡不著覺的事告訴了管教。在以後一週左右的時間裏,我一直被奴役幹活沒停過,一天,三大隊的習大隊長和管教們把我帶到公安醫院去檢查並拍片,檢查結果是:尾骨已劈成兩半。當時檢查拍片回來時他們怕我知道拍片後的結果,一直不敢告訴我檢查後的真實情況,表面上又讓副大隊長告訴我沒事,背地裏他們又怕我出事,下午通知單位的領導過來,還讓領導簽了保證書。檢查身體的醫藥費,是在我存在黑嘴子勞教所的錢裏扣除的,共九十多元。
四、惡警騙門 再次遭拘留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五日長春市公安局南關區分局至善派出所樊東超,到我家說讓我到派出所去一趟,說是要了解一些情況,核實一些事。當時沒多想,我就跟他到了至善派出所,到了那裏他們直接把我送到長春市大廣拘留所拘留十五天,藉口是:「妨礙社會管理秩序」。
我在家裏甚麼也沒幹,怎麼就能妨礙社會管理秩序?我對他們這種隨意踐踏公民人權的行為表示抗議,為了爭取我自由的權利,我決定用絕食來抵抗他們這種欺騙的手法、和不把百姓當人看的這種邪惡做法。
我絕食十三天後,樊東超要送我去派出所寫東西,我說:「我不寫,我都十三天沒吃飯了。」他們就把我送回家了。
五、騙門不開 在單位上班遭綁架、勞教
二零零二年三月十八日上午,街道的一個主任(有一隻眼盲),到我家敲門,我沒給她開門。晚上八點多鐘,她把長春市南關區曙光路派出所警察樊東超找來,他們共來了三、四人一直敲我家門,當時就我一人在家,我怕他們又來迫害我,騙我把門打開好再次綁架我,我一直沒有開門,惡警樊東超在門外揚言:要拘留我,敲門敲了二、三十分鐘後才離去。
當晩我把我單位保衛科科長李慶飛和我單位部門領導叫來,給他們講了一下當天所發生的事情經過,當時李慶飛說不開門對。可是事情過了沒幾天,李慶飛給我打電話,問我週一能不能上班?我沒有多想,就說能。當我正在工作時,李慶飛領著長春市南關區曙光路派出所樊東超,共三、四個人當場綁架了我,把我強行帶到南關區曙光路派出所,一直逼我寫保證不煉,我說我不會寫的,他們三番五次的輪番的逼我寫,我非常堅定的告訴他們:「就是不寫。」直到下午他們把我再次非法關押到長春市第三看守所。
在第三看守所裏被非法關押了半個月的時間,三月二十九日第三看守所的管教對著我喊:「釋放」。結果他們以「擾亂社會秩序」為由再次非法勞動教養我一年,直接把我強行送進吉林省長春市黑嘴子女子勞動教養所迫害。
因為是第二次被非法送到長春市黑嘴子勞動教養所,那裏有個規定,只要是法輪功學員,第一次被分到哪個大隊的還回到哪個大隊去,所以我又再次被非法送到第三大隊,當時面臨的就是被洗腦,天天洗腦,不讓我睡覺,只要不寫五書就一直這樣,上廁所、吃飯、睡覺、被奴役,無論走到哪裏,一直有兩個包夾一前一後的看著,我就這樣一直生活在暗無天日的勞教所裏。
一天因為第五大隊要辦文藝隊,挑選一些法輪功學員,要求長相、體形、勞動教養時間長。管教知道我懂音樂,會彈琴,就這樣調到了五大隊,可是到了這裏還是一樣讓寫五書,我一直不寫,大隊長和管教找我談話,問為甚麼不寫五書時,我把我修煉法輪功後身體的變化、身心受益的事講給她們聽,她們也非常認同我所說的,但是她們站在自己的立場,為了個人的利益(整個大隊的轉化率達百分之百會得到豐厚的獎金)方面,還是讓我寫,被拒絕了。
就這樣我在長春市黑嘴子勞動教養所裏度過了一年的時間,才重獲自由之身。在被非法勞動教養期間,我單位的人事處處長謝秋擺一直都沒給我發工資,說這是政治問題,不只你一個人,還有某某某。一直到現在也沒給補。
六、證實大法掛條幅 第三次被非法勞教
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九日凌晨,我和同修一起在長春市人大門前因掛條幅被綁架,當時是被人大門前的武警看到,又叫來很多武警,然後他打電話給110,110開車來直接送到桂林路派出所,七月二十日下午四點多把我直接送到長春市第三看守所。
在看守所期間,一直讓我背監規,我告訴她們我是修煉法輪功的,是他們綁架我到這裏來的,我沒有觸犯任何的法律,我不是犯人,不背監規,在看守所近半個月的時間,他們再次把我非法送到長春市黑嘴子勞動教養所勞教一年半。
我被再次非法送回到第五大隊,在五大隊我一直被單獨關押,只有三、四個幫教,和一直包夾的人跟著在宿舍一個月的時間,她們逼著我寫五書,我一直也不寫。
一個月後下車間幹奴役活,被奴役工作的時間從早5點到晚上10點左右。生產的都是有毒物品,做出的產品都是發往國外的,還有一些是紙盒包裝,都是手工糊的,用的都是有毒的膠水,發出非常嗆鼻的氣味,長時間聞了對身體有害,還製作手工藝品,都是五顏六色的非常小的珠子,用魚線串起,長時間用眼睛盯著看,全造成眼睛近視,視力很好的人,長時間看也會近視的。
白天在車間裏幹活,到了晚上就寢時,每天面臨的是搜身,還有不定時的翻號,一週洗一次衣服,如果沒有小隊的管教值班,洗的衣服只能在車間裏或走廊裏晾曬,見不到陽光,因車間在陰面,寢室在陽面,不准晾曬在寢室,車間裏面到處都是生產的有毒產品,吃、喝、穿、住等都是在有毒產品中,我在五大隊被非法關押一年半的時間才獲得自由。
我被非法關押在長春市黑嘴子勞動教養期間,單位的郝興海處長一直沒有給我開工資,我被迫害連工資都沒給我發,出來了到現在也一直沒有給補上。
我們法輪功學員們在被非法關押期間,就是這樣一直過著沒有人權、沒有尊嚴的生活,一直在這個人間地獄裏被折磨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