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利益之心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日】一次,我和女兒到服裝專賣店去買衣服,回家的路上,女兒告訴我說:「媽媽,她們少收你三百塊錢。」我說:「那咱們就回去送給她們吧。」女兒說:「現在的專賣可黑了,都好幾倍的往上加錢,不管,又不是我們少給,是她們少要了,找誰呀!」我說:「要不這樣,回去跟她們說,看她們咋說?」這樣女兒就陪我一起到剛才買衣服的專賣店。

一進門我就說:「剛才你們少收錢了,我是煉法輪功的,要不我是不會回來的,現在的人偷都偷不到,更何況給你們送回來呢?你們看咋辦?」服務員說:「這樣吧,就再收一百吧!」當時我也沒有反對,拿著剩下的那二百塊錢就走了。

晚上學法的時候,就覺得心裏不踏實,也不敢看師父的照片了。向內找悟到還是利益之心沒放下,否則當時就不會去問人家咋辦了。越想越不對勁,師尊經文《精進要旨》〈修者忌〉中的一段講法打入了我的腦中:「執著於錢,乃求財假修,壞教、壞法,空度百年並非修佛。」我心裏一震,平時覺得自己對利益之心已經放得很淡了,現在看來真是羞愧。

我對丈夫說:「我還得把這不該得的二百塊錢給她們送回去!」丈夫說:「再送回去就真的是傻子了!」我很堅定的說:「我一定要送回去,師父要我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我連最起碼的真都沒有做到,這錢我肯定不能拿,否則我算甚麼煉功人呢?」

就這樣,我又把錢給她們送回去了,並對我第一次的行為向她們道歉,不該拿那二百塊錢。她們非常的感動,連聲說謝謝,一再說大法弟子和一般人不一樣,就是好!那時我才真正的感到作為師尊的弟子是多麼的幸福和自豪呀!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