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讀過書的老人也能寫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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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四月四日】過去,我聽到同修們的感人故事就寫出來,能寫多少算多少,發給明慧網,有的稿件能被採用,有的不被採用,多數能夠被採用。去年,我接觸的同修多了,發現該寫的東西太多了,自己有些力不從心。周圍的同修多數都是六、七十歲的老太太,小時候念過三、五年書,學大法後都能認識字,但不會寫字,更談不上寫文章。可她們做三件事都很精進,在證實法中感人的故事很多,如果她們要是自己能寫該有多好啊。

今年,當我再次背師父的《論語》和《洪吟二》<讀學員文章>時,突然悟到,應該改變常人的觀念了,師父給我們開智了,有許多不識字的老嫗能讀《轉法輪》了,莊稼人從拿鋤扛到拿鼠標的神奇事,在大法弟子中比比皆是。大法弟子都應該拿起神筆,寫出我們的修煉故事,來證實大法。

我聽同修說,她們學法小組有個B同修正念很強,講真相被惡警抓到派出所,又送進拘留所,她就是不配合邪惡,一直講真相發正念,兩天闖出魔窟,我讓她們寫出來。可一個月過去了,我催了幾次,她們也沒有寫出來,說沒人會寫,我說你就告訴她本人,讓她自己寫,當時她怎麼想的,怎麼說的,怎麼做的就怎麼寫,不用編詞,實話實說就行。過了幾天後,我去了她們組,B同修遞給我一份草稿。我讓她在學法小組把事情的經過說了一遍。我問她,稿子上是不是這麼寫的,她說:「是,我小時候就不會寫作文,老師一說寫作文,我就犯愁。我都五十來歲了也沒寫過甚麼文章。你告訴讓我怎麼做的就怎麼寫,我就把這個過程如實地寫出來了。」

我回家看看稿子,基本差不多,我就把稿子上不通順的話改過來,按文章中心又起了個名;文中內容有一個地方說得不夠清楚,劃上問號,需要進一步調查。我第二次去她們學法小組,把我改過的稿子念給她們聽,把不清楚的地方讓B同修說清楚。我讓大家提建議,看看有沒有與事實不符的地方。大家一致認為符合事實。我才發給明慧網,明慧網於一月五日在當日文章中發表了《從派出所到拘留所 五十三小時正念回家》這篇文章。這個小組沒人有電腦,她們不知道。《明慧週刊》626期發表了,她們看到後都特別激動。B同修激動的哭了。

大家原來以為都得有文化的人能投上稿,從來沒想過這些老太太自己寫文章,更沒想到還能被《明慧週刊》選上。這次對大家的啟發、鼓勵太大了。上週五,該學法小組學完法後,大家圍繞寫文章的事進行了切磋。大家認為:寫自己的事或寫身邊發生的事,就是把真實的故事對別人怎麼講的原話寫上,就是一篇文章的基本素材,經過編輯加工,可能就是一篇好文章。就這麼簡單,一點兒都不難。大家一致認為,我們寫文章,也是證實法。

其實,大法弟子按照師父要求做的每一件事,表面上看很普通,但並不普通,在另外空間看,是轟轟烈烈的,是輝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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