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十餘名黑龍江法輪功學員遭洗腦班迫害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四月六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下面是黑龍江遭洗腦班關押迫害的十幾位法輪功學員的情況:

蔣欣波,女,建三江管理局前進農場中學教師。2009年9月10日上午在建三江管理局前進農場被綁架,當天下午被刑事拘留,非法關押到建三江看守所。2010年1月28日被非法判刑四年。2013年9月9日從黑龍江省女監出獄時,被「610」直接劫持到農墾總局青龍山洗腦班,繼續迫害兩個月。2014年2月25日,蔣欣波再次被劫持到青龍山洗腦班。

項彬,男,現年48歲,居住在雞西市恒山區大恒山礦工農委九組。2009年5月14日,項彬與妻子黃瑩傑、父親項洪福、母親於淑芹被闖入家中的省雞西市恒山區十多個警察綁架,四人均遭刑訊逼供。

後來項彬的父母、妻子各被非法判刑三年半,項彬被非法判刑四年。項彬結束冤獄當日,被當地「610」成員直接從佳木斯監獄劫持到青龍山洗腦班繼續迫害,直至2013年7月4日才得以回家。

劉淑芬,女,39歲,原大慶市讓胡路區乘風運輸公司鴻運乘風購物中心職工。2002年5月中旬,劉淑芬被大慶讓胡路區公安分局警察綁架。2002年9月22日,被讓胡路法院非法判刑11年。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的十一年中,她遭到各種身體折磨與精神摧殘。2013年5月11日是劉淑芬冤獄期滿的日子。大慶公共汽車公司鴻運商貿有限責任公司副經理張華,穩定辦劉東華(女)、保衛幹事等六人在2013年5月11日零時,將劉淑芬從監獄綁架到青龍山洗腦班,繼續關押迫害到2013年7月。

陳敏,40歲左右,八一農墾大學校醫。2012年6月28日,陳敏在家中被黑龍江八一農墾大學密山留守處的朱淑傑、大慶市八一農墾大學公安局的張玉清及楊殿國綁架到青龍山洗腦班,迫害3個半月。期間陳敏被銬在鐵床上半個多月,被三次上「抻刑」──戴上鐵銬子把雙手抻開銬在兩邊的床上,人站不起、蹲不下,鐵銬子勒進肉裏,疼痛難忍。2013年7月11日,陳敏被密山火車站派出所綁架到牡丹江迫害30天。2013年8月10日回家當天,又被牡丹江農墾分局農大社區夥同密山火車站派出所警察第二次劫持到青龍山洗腦班,被關押迫害到2013年12月5日。

蘇清賀,男,鶴崗法輪功學員。2011年6月在北京朝陽區被警察綁架,被劫持到內蒙古自治區少年勞教所非法勞教兩年半(超期關押半年)。2013年10月29日,鶴崗市東山區「610」人員將蘇清賀從勞教所直接劫持到鶴崗洗腦班,繼續迫害到2013年11月21日。

劉振昌,男,鶴崗法輪功學員,從2002年被綁架後,被非法判刑十年。在佳木斯監獄飽受摧殘。2012年結束冤獄時,又被劫持到鶴崗洗腦班迫害兩個月。當時,苦盼兒子十年的近八旬老母親,步履蹣跚地找到洗腦班門口,聲聲呼喚兒子,洗腦班惡徒也不讓母子見一面。

魏珺,女,大慶法輪功學員,2013年8月27日結束5年的冤獄迫害,被大慶「610」人員劫持到密山洗腦班迫害27天後,9月24日上午8點半,又被密山「610」、雞西「610」人員劫持到雞西市洗腦班迫害47天,至2013年11月11日才出黑監獄。

李海岩,女,43歲,雞西法輪功學員, 2013年7月11日被雞西市公安局國保支隊姜雲鵬等人綁架。2013年10月8日取保候審,雞西「610」及國保人員卻將李海岩劫持到原雞西市勞教所院內的洗腦班迫害,整日將李海岩的雙手銬在鐵床上折磨。李海岩後被雞西市城子河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張繼秋,女,齊齊哈爾法輪功學員,2006年3月20日被齊齊哈爾市鐵鋒區警察綁架,後被鐵鋒區法院非法判刑九年。本應在2013年6月1日從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出獄回家,結果在5月31日晚12點前,被「610」人員劫持到青龍山洗腦班繼續迫害。

劉梅章,女,69歲,密山市居民,2013年6月25日被密山「610」人員綁架到洗腦班迫害三十六天,發現癌症,到醫院做手術。洗腦班人員竟無人性地逼迫她:住院也得去洗腦班。劉梅章老人於2013年11月8日含冤離世。

周兆祥,男,鶴崗市東山區法輪功學員,2012年被鶴崗市蘿北縣公安局警察綁架,後被劫持到綏化勞教所迫害。勞教所解體後,周兆祥本應回家與親人團聚,八旬患病老父也在家哭等,可是鶴崗市「610」、東山區「610」人員卻將他劫持的鶴崗市洗腦班進行迫害。周兆祥的妹妹去洗腦班探視,還遭到警察張子龍用電棍電擊。

吳月霞、張可英都是雙鴨山法輪功女學員,兩人於2011年7月30日被筆架山派出所警察綁架,關押到集賢縣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因她們拒絕所謂「轉化」,分別於2011年8月7日、12日被雙鴨山礦務局「610」人員劫持到五常洗腦班迫害,礦務局「610」供給五常洗腦班兩萬元「轉化」費。

殷炳琴,女,齊齊哈爾法輪功學員。2014年被綁架、非法關押在龍江縣治安拘留所,十五天後,被龍江縣通達派出所警察劫持到齊齊哈爾洗腦班迫害。該洗腦班參與迫害人員主要由被解散原雙合勞教所獄警、「610」人員及公安局警察組成,並繼續採用勞教所的洗腦「轉化」手段。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