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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松江自述遭青龍山洗腦班迫害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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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四月九日】我叫於松江,是一位法輪功學員,家住黑龍江省農墾總局建三江管理局前進農場,從事個體經營。二零一零年後,我兩次被劫持到青龍山洗腦班,遭到「抻刑」、鞭打等酷刑折磨,被逼寫「三書」(即所謂的決裂書、悔過書、揭批書之類),以下是我在青龍山洗腦班遭迫害經歷。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一日,我在家中又一次遭到前進「610」石平為首的幾個人綁架,在前進公安局,建三江「610」的劉傳和、於文波、石平、蘇怡剛等逼迫我放棄修煉法輪大法,並向他們提供法輪功本地負責人,見我沒有配合,遂於四月二十三日把我劫持到青龍山洗腦班。在洗腦班,第一任主任盛樹森打我三拳,說我不識抬舉,說憑我印製的材料就可以判我四至七年的刑,恐嚇我趕緊交待本地的上下線,見我沒說,暴跳著叫囂要收拾我。

二零一零年五月四日晚,五常洗腦班主要打手莫振山、趙長江、周和珍、陳潔一夥到青龍山洗腦班現場傳授迫害大法弟子的酷刑,盛樹森帶了五、六個協警連打帶踢把我帶到洗腦班值班室東邊隔壁房間,給我施「抻刑」──戴上手銬,銬在兩張鐵床的橫樑橫桿上,再把床分開,將我兩個胳膊拉開、蹲在地上。這時房躍春進來對我說:你現在後悔來得及,我保證你說不煉後,寫個「三書」,你可以很快就回家了。我沒有答應他的要求。盛樹森搬了把椅子坐在我面前,用手拍著我的臉逼我寫三書,我說不寫,他就拿來幾張師父的法像進行侮辱,讓金言鵬打了我六、七十個耳光,我的耳朵裏轟轟直響,看到我還在堅持,金言鵬掀起我的後背衣服,用皮帶抽了二、三十下,我疼得頭上都是汗,腿漸漸的失去知覺,這期間金言鵬還騎在我背上,上下直顛,我眼一黑,一頭栽倒在地板磚上沒了知覺。

等我醒來時,看到金言鵬往我臉上潑水,有幾個小協警對我連踢帶打。我的眼睛睜不開,這時金言鵬不知是用牙籤還是甚麼東西支撐我的眼皮。這一夜我休克三次。等天亮時,我遭酷刑共十幾個小時,已經渾身無力,至早六點半時,兩個小協警抓著我的手簽「三書」後,才將我拉回監室。這時,我的兩個手腕被銬子勒的深見骨頭。遭酷刑的第二天,盛樹森還說:這是破殼,因為你們太頑固,沒有別的辦法,只能使這種手段才行。

我被青龍山洗腦班關押三個月之久,天天被強制洗腦,失去自我主觀思想。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日才被放回家。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四日,我聘請江天勇律師,控告青龍山洗腦班參與迫害我的人。他們分別是:建三江政法委書記劉濤、建三江國保頭目劉傳和、於文波、前進公安局「610」主任石平、教導員蘇怡剛、青龍山洗腦班主任盛樹森、房躍春、房秀梅、金言鵬、周景峰。我和律師到建三江檢察院遞交訴狀,檢控科一姓孫的女科長說三個月後給回覆,讓我們回家等。

沒有想到的是,等來的不是檢察院傳票,而是前進農場公安局報復性的綁架,我再一次被綁架到青龍山洗腦班。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九日早六點左右,我再次在家中被警察綁架到青龍山洗腦班,陶華說:不動點硬的還是破不了法輪功這層思想的殼。這次我被關押了兩個月,被房躍春和前進政法委書記李俊麗等逼著寫下保證不再控告他們的保證書、不再與法輪功修煉者來往否則就判刑,不許我與律師來往。李俊麗還到我母親家,逼我的妹妹和母親給我作保。才於二零一四年一月十八日放我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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