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孫豔霞在丈夫和女兒的攙扶下出來了。
一年沒見了啊。家屬簇擁上前,把鮮花捧給她,可她說「拿不動」。看到這幅情景,好多人沒忍住,哭了。
孫豔霞看到付貴華的女兒問:你媽呢?她以為付貴華也會和她同天釋放。當被回答「在三看呢」時,她沒說甚麼。思緒拉回到半年前,那時她還沒有被押往醫院,在長春市第三看守所,她得以在被非法提審時見過幾面付貴華。有一次非法提審,孫豔霞身體突然支撐不住,付貴華被允許扶著孫豔霞。還有一次,她看到付貴華的背影,很憔悴,頭髮白了,人也很消瘦。
吉林省農安縣燒鍋鎮孫豔霞和付貴華女士均是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於二零一三年六月三日在家中被農安公安局國保大隊、刑警大隊等暴力綁架、酷刑逼供,孫豔霞被迫害尤為嚴重、慘烈:有一個酷刑是用鋼筋壓雙腿,那感覺,彷彿腿都要斷了……兩天一宿的酷刑逼供中,孫豔霞幾次有要窒息的感覺。
後來孫豔霞和付貴華兩人被劫持到長春市第三看守所,非法關押至今已達一年。這一年的時間裏,雙方家屬不畏恐懼、不懼打擊報復,一直在主動控告打人兇手、要求當局放人;孫豔霞和付貴華也在看守所裏面不停控告。
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早上,孫豔霞丈夫突然接到農安縣法院刑事庭副庭長郭慶璽的電話,說要一同到燒鍋鎮派出所辦理孫豔霞的釋放手續。結果到了派出所,辦的是所謂的「取保候審」。下午家屬去吉林省醫院接孫豔霞。事後,孫豔霞說:她曾聽到農安法院給省醫院打電話,問她身體現在能不能出庭?省醫院說:不能,出了事怎麼辦?!
被綁架迫害 命危中的孫豔霞被拘「特管」病房
二零一三年六月三日清晨,孫豔霞在朋友付貴華家被一群陌生男人把牆鑿漏、把防盜門鑿壞,連同付貴華母女一同暴力綁架。孫豔霞的丈夫在自家園中被綁架。孫豔霞和付貴華倆女士被非法關押十個月期間,國保警察曾九次構陷「起訴」,九次被法院駁回。
酷刑演示:毒打 |
孫豔霞遭綁架後,被國保警察唐克毆打,出現多種病症:肝硬化、輸卵管腫瘤、乙肝等疾病;付貴華高血壓一百九十,身體十分消瘦,兩人均不適合拘押。二零一三年底時,孫豔霞的輸卵管腫瘤用手摸都已經很大了,有生命危險,但「610」(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等部門不允許「保外就醫」,也不允許家人見面。後來,唐克欺騙法輪功學員付貴華家屬,謊稱孫豔霞在長春勞改醫院,而孫豔霞家屬從農安國保大隊呂明選口中得知,孫豔霞被非法關押在省醫院。孫豔霞家屬向省醫院查證,確定孫豔霞在省醫院的專門治療在押人員的「特管病房」,五號樓四樓。
二零一四年四月三日,家屬前往醫院,詢問病情,四樓工作人員稱:必須由專管迫害孫豔霞的警察跟家屬一起來,主治醫師只負責和警察說話,再由警察轉告家屬。如果家屬想看人,需要第三看守所方面同意,並派警察來,才可以與孫豔霞見面。
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孫豔霞終於回家了。到了家裏,眾人才發現孫豔霞帶回來的農安縣檢察院起訴書上公開造假、憑空捏造事實,偽造證人,篡改補充偵查次數、時間等多項事實。這就是長春市法院、檢察院、政法委610及農安縣法院、檢察院、公安局、政法委、610幾個月以來的反覆開會研究結果。非法起訴書上寫道:期間,於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六日、二零一四年一月十日二次退回農安縣公安局補充偵查;事實上,農安縣檢察院退回公安局最少九次,這個都是有據可查的。每一次退補,家屬都與相關辦案單位責任人反覆交涉。
非法起訴書上還寫道:經依法審查查明:孫豔霞、付貴華於二零一三年三~五月在孫豔霞家製作法輪功條幅三十八條,由付貴華在農安縣燒鍋鎮公路兩旁懸掛傳播,證人於成恩、李耀國、赫東旭、王曉剛。這四位所謂的「證人」與付貴華和孫豔霞相互之間根本不認識,甚至從來沒見過面。那他們又是甚麼人呢?又是如何成為證人的呢?經調查,李耀國是燒鍋鎮天興村大隊書記,原治保主任。
孫豔霞回到家後訴述:多少次,躺在床上,腦袋昏沉沉的,感覺動手的力氣都沒有……自己被打之後半年時間裏,經常在睡夢中心臟憋的上不來氣,「嗷」一聲就憋醒了,同監室的人聽到響聲趕忙幫她揉心臟。最近這一段時間,經常睡覺,別人就怕她睡過去。
在吉林省醫院的這兩個月,一直被銬腳鐐,一隻腳銬在床上,兩隻腳用鐵鏈子連上。床旁邊放一個盆,大便就在盆裏套個袋,窩吃窩拉,有衛生間不讓用,只有在每天早六點到七點和晚六點到七點被鬆開腳鐐,趁這時間才能去衛生間洗洗澡。省醫院的管教還說:癱瘓也得銬、植物人也得銬上。甚至有的剛做完手術回來,馬上銬上腳鐐。室內全是監控,只要一靠近窗戶,就自動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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