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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監獄的罪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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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五月七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山東省監獄位於濟南市工業南路91號。監獄四圍跟其它監獄一樣,都是水泥高牆、鐵絲電網、武警崗樓。山東省各地法院枉法判刑的男性法輪功學員大多數都被關押在山東省監獄十一監區,持續迫害。

一、嚴密的監控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十一監區從大院北樓搬遷到新建的南樓。該樓是在原監獄圍牆的中間開口向南突出修建的一座方形獨樓、獨院。這個小樓是全封閉型的,位置十分隱蔽,東西南三面相隔約三米是高牆電網,北面相鄰約三米是一座東西又長又高的大樓,阻擋了朝向監獄大院的視線。通向監獄大院和其他監區的通道出口開在相鄰北樓的西山牆處,出口處設有小崗,十一監區樓下也有崗哨,嚴格控制本監區人員出入和其他監區犯人的進入,嚴防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消息外傳。該樓共五層(不含地下室),第一層是禁閉室,第二層是監區獄警辦公室和會議室,第三層至第五層是監舍,目前關押的法輪功學員約七十人,刑事罪犯約一百七十人。

每個監舍安放六組鐵床,分左右兩邊安放,每組鐵床上下兩層,共計十二個床位。法輪功學員都是中間上下床位和上層床位,兩頭床位是「幫教」和「包夾」犯人,把法輪功學員置於幫教包夾犯人的嚴密監視之中。監舍所有對外的窗戶全部安裝了鐵製百葉窗,遮擋著對外的視線,陽光不能直接照射進監舍內。法輪功學員除了下樓打飯打水、獄內超市購物、會見親屬等極個別情況可以到樓下去,長期被關在監舍內,曬不到太陽。

監獄圍牆和各樓層走廊全部安裝了雙向監控攝像頭,每個監舍也都安裝了監控攝像頭,每天二十四小時,法輪功學員的一舉一動都在獄警的嚴密監視之下。

在一樓至二樓之間的樓梯平台處設置了值班室,分上午班和下午班,每班兩名犯人值班,審查登記進出監區樓的法輪功學員和犯人。每層樓門內設置一值班台,分白班和夜班,每班由一名罪犯值班,審查限制本樓層進出的法輪功學員和犯人。值班台設監獄內線電話。不定期設置流動巡邏哨(犯人),巡查各監舍情況。值班犯人特別監督法輪功學員的活動。每天晚上由獄警帶領積委會(罪犯改造積極分子委員會簡稱)主任姚雲霞(犯人)或副主任(犯人)、一名紀律組犯人點名一次,其它時間不定時點名。晚上點名之後,各樓層門、二樓至三樓的樓梯門、樓下大門全部上鎖。

十一監區每個監舍都安裝了一台閉路電視機和一台VCD機,其他監區只是在大庭或會議室安裝一台電視機。幫教和包夾犯人按照監區長李偉、副監區長陳岩等獄警的指令,隨時播放造謠、嫁禍、誣陷、誹謗法輪功師父及大法弟子的錄像,強迫法輪功學員觀看,洗腦攻心。

二、利用犯人迫害法輪功學員

山東省監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組織機構由監獄長、政委、十一監區區長、教導員、獄警組成,從事面上教育,幕後操控迫害。監區在犯人中設立所謂「自治管理組織積委會」,配合監獄迫害法輪功學員。積委會設主任、副主任,下設學習組、紀律組、嚴管組、入監組、出監組、過渡組、鞏固組、攻堅組、生產組,分別配備組長和考評員(簡稱長員)。監獄從全獄罪犯中挑選一些奸詐狡猾的貪腐犯,心狠手辣的黑社會組織凶犯、殺人犯、重傷犯、搶劫犯、強姦犯、詐騙犯、盜竊犯、毒品犯等罪犯,絕大多數都是判處死緩、無期徒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刑犯,利用這些危害社會、侵吞公共財產、危害他人生命財產、幹壞事惡事的罪犯來看管、監視、迫害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用壞人管好人,邪惡管良善,搞獄中獄,監中監,既違背天理良心,也違犯中共邪黨自己制定的法律。這些罪犯在獄警的操縱下,不僅沒有受到改造,相反更助長了他們的犯罪氣燄。有一年輕犯人與家人會見時,家人問其在監獄幹甚麼活兒,該犯人炫耀的說,「不幹活,幫政府看管法輪功。」獄警把利用、教唆罪犯迫害法輪功學員,作為對罪犯的改造任務,這就是中共邪黨對待法輪功學員的殘酷滅絕政策和手段。

監區獄警針對法輪功學員的不同情況,隨時的、不斷的、頻繁的調整法輪功學員和犯人的監舍,「優化」搭配,以達到獄警升級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目的。二零一三年十月十日,監區獄警又一次調整樓層監舍,每個監舍是一個組:三樓二至四組、六至八組,是鞏固組,所謂「鞏固」就是針對寫了「五書」、「入監發言」的法輪功學員進一步洗腦迫害;四樓十一至十四組是嚴管組(過渡組),即對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予以嚴格管理。鞏固組和嚴管組,每個監舍關押八至十一人,法輪功學員和犯人的比例為四比六或五比五;五樓十七組、十九組至二十三組是攻堅組,三樓一組和四樓九組、十組分別於二零一三年四月、二零一四年二月也改為攻堅組,所謂「攻堅」,就是針對不妥協、不「轉化」或出現反復的法輪功學員實施更殘酷的迫害,每個監舍關押一名法輪功學員和五至九名犯人。四樓十五、十六組是生活組和紀律組,積委會也在四樓。五樓十八組是入監組,三樓五組是出監組。

監區獄警規定:負責給法輪功學員談話洗腦的犯人,稱之為「幫教」,一般由貪腐案件犯人和已「轉化」的「猶大」擔任;負責看管法輪功學員的,稱之為「包夾」,一般由暴力犯罪的犯人擔任,充當打手。各組組長都是「幫教」,可以直接與獄警接觸反映情況,使獄警形成對某犯人的印象,影響其減刑假釋後果,因此,「包夾」一般都聽從組長的指使,有的包夾甚至成為幫教組長的私奴。監區獄警為了掩蓋其虛偽性,二零一三年又把「幫教」和「包夾」統一改稱為「幫教志願者」。法輪功學員要稱呼幫教包夾犯人為班長(按姓氏簡稱張班、李班等),稱呼獄警為隊長。

獄警規定法輪功學員有事要向本組組長口頭報告,組長不在時,向其他幫教包夾犯人報告,經同意方能行動,否則就會受到責罰,甚至嚴管。例如,法輪功學員於德勝,因為未經「報告」開了電視機,就被嚴管。法輪功學員只要離開監舍,例如,下樓打飯打開水,超市購物,倒垃圾,獄內醫院就醫,給親屬打電話,親人會見,甚至獄警叫去談話,等等,都必須有包夾犯人跟著,不准與其他法輪功學員接觸、說話。如果包夾犯人沒有按照獄警的要求監督,獄警就扣組長和包夾犯人的分。

法輪功學員如果要到監獄內部超市購物,要寫書面報告,開頭必須寫「尊敬的政府領導」,內容和落款必須寫「罪犯某某」或者「服刑人員某某」,而犯人不需要寫報告,只需在統一製作的表格登記姓名即可。法輪功學員給親人打電話,也要寫書面報告,犯人只需在表格上登記姓名。監區獄警用這種寫報告的表面形式,要挾、逼迫法輪功學員承認自己是「罪犯」或「服刑人員」。有的法輪功學員為此長年乃至幾年不給親人打電話,不去獄內超市購物。而且,法輪功學員每月只准給親人打一次電話,犯人每月可以打兩次。法輪功學員給親人打電話時,獄警在場監聽,如果涉及到法輪功內容或者獄內被迫害情況,就立即制止通話,此後限制不准打電話。

獄方規定法輪功學員親屬會見時,必須向獄警表明對法輪功的態度,法輪功學員家屬是修煉法輪功的或者說「法輪大法好」的,不允許會見。法輪功學員會見親屬,除包夾犯人跟著,獄警也到場監聽。會見時,只能隔著屏蔽玻璃用電話交談。獄警監聽到談話內容如果不符合其要求,立即當場制止或被停止會見。法輪功學員劉如平在會見時因談到「正念」二字就被停止了會見。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份,法輪功學員黃敏會見兒子,剛一提到「他們就是打壓法輪功」,獄警當即阻止會見,整個過程不到五分鐘。犯人親屬會見,獄警不監聽,還可以與親屬一起就餐,而法輪功學員除極個別(監區獄警認為徹底「轉化」者)之外,不准與親屬會餐。

每個獄警提出的口頭或書面要求,皆稱之為「政府指示」,甚至貼通知告示也寫「政府指示」。一名獄警隨便一句話就代表政府,以人代法,以言代法,這就是中共邪黨監獄的「依法管理」。

監區獄警規定,幫教包夾犯人要監督同監舍的法輪功學員,互相之間不准談論敏感話題,與其它監舍的法輪功學員不准接觸,更不得說話。

三、邪惡的「轉化」迫害

山東省「六一零」給山東省監獄管理局下達「轉化」法輪功學員的指標,山東省監獄管理局再給山東省監獄下達指標。山東省監獄為了完成對法輪功學員百分之百的「轉化」指標,採用各種殘忍的手段和措施,加大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力度。

凡是被關押到山東省監獄十一監區的法輪功學員,首先被單獨隔離,不讓其了解監獄的真實情況,不讓與其他法輪功學員接觸,迫使其在精神上造成恐懼感。每天二十四小時,七八個罪犯使用車輪戰術,軟硬兼施,喋喋不休的污衊誹謗法輪功及其創始人,播放央視焦點訪談錄製的污衊誹謗法輪功及其創始人的光碟,強迫法輪功學員寫所謂的「五書」( 認罪書、悔過書、決心書、揭批書、檢舉書),逼迫其放棄對法輪功「真善忍」的信仰。如不就範,接著就是「熬鷹」,不讓睡覺,不給飯吃,各種各樣的體罰,辱罵,暴力毆打,酷刑折磨等多種手段,以達到所謂的百分之百的「轉化」指標。

逼迫寫了「五書」之後,就把該法輪功學員分到監組裏,繼續逼看污衊誹謗法輪功及其創始人的光碟,逼看監獄長齊曉光、監區長張磊光、李偉署名編寫的黃皮書《法輪功人員轉化教材》(他們自己杜撰的污衊誹謗法輪功及其創始人的監獄內部材料,絕對禁止外傳),逼寫揭批法輪功的「入監發言」材料,經監區獄警審查通過後,即在全監區法輪功學員和犯人大會上宣讀。法輪功學員出獄時,監區獄警還要逼寫「出監感言」,並在全監區大會上發言。「入監發言」和「出監感言」都被當場錄像,製成光碟存檔,作為向「六一零」邀功請賞的依據。事實上,絕大多數法輪功學員堅決不配合,那些被迫寫了「五書」和「入監發言」的,也是違心的,其後有很多人寫「嚴正聲明」,宣布自己所寫所說不符合法輪大法「真、善、忍」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獄警對寫「嚴正聲明」的法輪功學員,轉入嚴管組,加大力度迫害,再次逼其「轉化」。監區獄警還逼迫法輪功學員每月寫一份思想彙報,以此掌握每個法輪功學員的思想動態。拒絕寫思想彙報的法輪功學員,即被嚴管迫害。

獄警表面上假惺惺的找個別法輪功學員談話,裝出一副文明的嘴臉,背後裏卻採用獎勵、加分、減刑(八十分可以減一年有期徒刑)、假釋的方法,指使、教唆、慫恿、誘惑幫教包夾犯人不擇手段的迫害法輪功學員。山東省監獄為了加大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轉化」力度,給十一監區下撥的分數比其他監區的多,再加上許多法輪功學員不「轉化」不減刑不掙分,這些分數都被獄警頭目李偉、陳岩之流用來獎勵幫教包夾犯人。罪犯們不管採用甚麼手段,只要能逼迫法輪功學員寫出「五書」、「入監發言」(揭批材料),監區就給予重獎。所以,十一監區的罪犯比其它監區掙的分多,減刑快,誘使許多犯人花錢找關係走門路,想方設法分到或者是調到十一監區。幫教包夾犯人為了獲得較多的減刑、早日假釋,瘋狂的對法輪功學員施行各種酷刑。罪犯們實施酷刑時,可以不穿囚服,不戴胸牌,被迫害者很難知道兇手的姓名。獄警把罪犯利用完了,就把他們調到別的監區。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傷後,見不到任何監區獄警,通常被隔離,不准家屬探視,只有消了腫,皮膚恢復正常了,才能見到獄警。當反映被毆打、迫害的情況時,獄警心知肚明的問:「誰打你的?叫甚麼名字?他在哪裏?」被害者根本無法說清。獄警的流氓本性可見一斑。

四、獄中奴工

十一監區是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特殊監區,一直沒有生產勞動任務,其他監區都有各自的生產任務。二零一二年五月份,十一監區開始接受社會上的來料加工合同,第一批活兒是在黃紙上軋金屬紙,據說是紮花圈用的,後來就是手工加工商品紙盒、禮品袋、檔案袋、包裝地圖、英語卡片、銘牌、對聯等。監區獄警對寫了「五書」和「入監發言」的所謂「轉化」者與部份罪犯,強制到地下室和二樓會議室,參加集體手工勞動;強制堅定的法輪功學員和幫教包夾犯人在監舍裏從事手工包裝勞動。

負責生產勞動的獄警是教導員周善智,生產組長是罪犯魏安成。因為監獄裏的勞動力不計成本,許多商家紛紛找山東省監獄加工生產急需的包裝品,生意應接不暇。監區為了獲得更多的利益,獄警不斷的加大每個人的生產勞動量,延長勞動時間。每天早晨八點上班,除吃飯時間外,晚上常常加班到九點,有時加班到十點以後。週六、週日照常勞動,有時節假日也不讓閒著。十一監區剝奪法輪功學員和犯人休息的權利,不僅侵犯了人權,也嚴重踐踏了中共邪黨自己的法律。很多參加生產勞動的犯人怨聲載道,大罵中共。

還有部份法輪功學員被強制送到其他生產監區,由所在監區一名副教導員或副隊長主管,由罪犯組長和其他犯人監督法輪功學員的日常言行,發現有宣傳法輪功的就報告獄警,進行嚴管、毆打等折磨,或者送回十一監區繼續迫害。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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