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四川米易縣劉坤武五次遭綁架、被誣判九年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四川省米易縣攀蓮鎮水塘村法輪功學員劉坤武,五次遭綁架迫害,被非法判九年半,二零零三年一月十二日被劫持到樂山五馬坪監獄,遭受被逼做奴工、暴力洗腦等種種折磨。

下面是劉坤武自述遭迫害經歷:

五次遭綁架經歷

一九九九年十月,我和同修三人到北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被警察發現,我們三人被綁架到西城看守所,非法拘留四天後,被遣送回當地(米易縣看守所),非法拘留六天後放回家。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米易縣各鄉鎮政府人員綁架法輪功學員到洗腦班迫害,我被綁架到攀蓮鎮政府辦公樓的洗腦班,被綁架到這裏的有十多名法輪功學員。第一天晚上,我在宿舍裏煉功,被包夾看管我們的人發現後,把我拉到二樓的走廊裏,四、五個人圍著我,一邊罵,一邊拳打腳踢,打了一會兒,才放我回宿舍。他們向我們灌輸誣蔑、誹謗大法的宣傳,要我們寫保證,威脅恐嚇我們不寫保證就要收拾我們,不准回家,要送看守所坐牢。還要我們打掃政府大院和街道上的環境衛生。八天後我父親擔保我被放回家。後來,這個洗腦班還剩幾個同修,他們向這些同修下毒手,楊順發被打得遍體鱗傷,龔志會被毒打得不能行走,回家休養了很長一段時間才恢復,闕發秀被打昏,只好在二十多天後結束洗腦班。

二零零零年五月,我又到北京,五月十三日這一天,有許多法輪功學員在天安門廣場煉功,打橫幅,高喊「法輪大法好」,廣場上有許多便衣警察、警車。警察不停地抓法輪功學員,警車裝滿一輛又來一輛。我和同修闕清波剛一煉功,就撲上來幾個警察,把我們押上一輛大巴車,車裝滿法輪功學員後,我們被送到關押法輪功學員的地方後被遣送米易看守所,非法關押二十天後放回家。

二零零零年六月,米易法輪功學員在撒蓮開法會,公安局知道後,派警察到撒蓮拖船河溝非法毆打法輪功學員,各鄉鎮政府派人攔截,綁架來參加法會的法輪功學員,我也被攔了回來,這次法會邪惡迫害是非常嚴重的,幾位同修被誣判重刑。過後,攀蓮鎮又舉辦了洗腦班,我又遭綁架。邪惡不讓我們睡覺,不准我們坐著,從早站到晚,從晚上站到天亮,腿都站腫了,灌輸毒害眾生的謊言。第二天晚上,包夾我們的楊某某和另一個人把我叫到辦公室,把門關上,兩個人把我按在地上,臉貼著地,破口大罵,高高地舉起橡膠警棍,狠狠的砸在趴在地上我的身上,邊問話邊打,每一次打在身上都是鑽心的痛,兩個人輪流的打了幾十分鐘才停下來,從屁股以下全部打成青一塊,紫一塊,當時我的思想壓力很大,怕心上來了,被迫寫了一個「不集體煉功,不張貼資料」的話,才被放回家,回家後,我手不能提一點重的東西,牽扯到傷痛的地方就難受。休養了一段時間後才好起來了。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五日晚,米易縣法輪功學員大面積的張貼真相資料,我們在城區張貼,被巡邏的聯防隊發現,他們沒有追上我,另一個同修廖遠富被綁架,遭嚴重毒打,後被誣判十年。警察在全縣抓我,我被迫流離失所,縣國保大隊的楊梓華、向金發等幾次跑我家來抓我,騷擾、恐嚇我的家人。

我被迫跑到一個偏遠山區打工謀生。這樣過了一年多的時間,我來到會理縣的一個資料點上,過了二十多天,資料點被警察發現,資料點的同修被抓,兩警察在資料點上蹲坑,我從外面走進屋裏,其中一警察是周林,認出了我,他們撲上來把我抱住,按倒在地,打電話通知其他的警察上來,有楊梓華等,他們用繩子把我的手捆上,楊梓華用手使勁擰我腿上的肌肉,還說痛不痛。過後,我被他們關到會理縣看守所,他們把我的手銬起來,又把手銬固定在床的樁子上,吃飯都得別人餵。兩天後我被送到米易縣看守所,一次我煉功被警察看到後,把我銬上手銬、腳鐐,腳鐐上還拖一個很重的鐵砣,十多天才解開。

被非法判刑九年半

在看守所非法關押了近一年,被誣判九年半,我提起上訴,要求無罪釋放,法院卻維持原判。二零零三年一月十二日,我被劫持到樂山五馬坪監獄。

入監隊的獄警是王憶軍,當時已是寒冬臘月,山上下起了大雪,冰天雪地,寒冷刺骨,天氣很冷,我們被罰站軍姿,身體不能動,手不能戴手套,頭不能戴帽子,兩手被凍僵,我和同修們拒絕穿囚服,獄警指使犯人強行給我穿上,同修王正勤抗拒,幾個犯人圍著他,犯人扳手穿不上,他們把他的衣服脫了,只穿內褲,因為天氣很冷,王正勤凍得在地上打滾,抽筋,口吐白沫,他們才讓他穿衣服,然後罰我們吃「反省糧」,就是不讓吃飯,每頓給很少的食物,我們拒絕抗議,才恢復正常。

逼做奴工

二月,我轉到一分監區,一分監區是磚廠,體力勞動很重,勞動力很大,從早幹到晚,繁重的體力勞動,揮汗如雨,就是很冷的天氣,也是汗流浹背。我因為不背監規被嚴管,每天幹完活,在午休和晚上休息時要像軍人那樣的盤坐姿勢,端正的坐在地上,直到晚上睡覺收監為止。盤了十多天,我絕食抗議,而且拒簽《改造評分表》才沒有讓我背。第二天,一分監區長黃文把我叫到辦公室,關上門破口大罵,握起拳頭,對著我小腹使勁一拳,威脅我不簽評分表送集訓隊集訓,集訓隊是專門迫害人很邪惡的地方,我被迫簽評分表。

遭暴力洗腦

十月份,我被送到四監區「洗腦班」,每個法輪功學員都被一個犯人包夾,看管我們,時時不離開。不准我們同修間相互說話。有一天,我問剛送來的同修任濤有沒有衛生紙用,正好被惡警高虎看見,他責令洗腦班全體反省,包夾把氣全部發到我和任濤身上,一個組長一邊罵我,一邊打我的頭,搧我耳光,一個包夾對任濤拳打腳踢,打了好一會兒,他們出氣了才停止。整個過程,高虎故意躲在飯堂等門背後,不上來制止。晚上收監回監室睡覺,犯人羅明友還不肯罷休,在監室裏大罵我和任濤,我閃到床邊,他又對任濤拳打腳踢。

包夾們為了達到轉化我們的目的,他們好立功受獎,有的經常找茬在迫害同修,一天,一個組長見我蹲在地上,他猛然掐我的脖子,用手使勁往下按,我的脖子痛了好長時間才好,惡警楊希林要我們原地跑步,不能停下來,我們跑累了,腳跑慢了,他拿起一根竹竿,使勁地打我們的腳,我實在跑不動了,只覺得胸口翻滾一下嘔吐起來了。他們還以軍訓的方式體罰修煉的人,如站軍姿,齊步走,正步走,跑步,不滿意就辱罵、打人。

「洗腦班」天天播放誹謗、造謠大法的節目,如新聞、焦點訪談等,進行二十多天後,他們還沒有達到目的,就不准我們睡覺。晚上把我叫到辦公室,說是談話,實則是不叫我們睡覺,白天叫包夾看緊我們,看我們打瞌睡,就用手推醒,因為沒有休息,非常的困,白天又是談話,灌輸洗腦材料,軍訓包夾吳建華威脅恐嚇我不寫「轉化」材料,就要狠狠「收拾我」,晚上有四個警察把我叫到辦公室談話,有王憶軍、鐘世斌,到了深夜,我說我要休息,他們威脅說,不寫轉化材料就不准睡覺,我的思想壓力非常大,怕心上來了,被迫寫了「三書」。洗腦班結束後,我和幾個同修被分到十九監區,我非常後悔,不應該寫「三書」於是寫聲明給獄警,說明「三書」是在高壓下、恐懼下被迫違心的寫的,並不是自己的意願,聲明所寫的作廢。

我被送到嚴管組進行嚴管「反省」,其他的同修也寫了「聲明」他們用嚴管隊方式也沒有改變我們的態度,解除了嚴管。後來,部份的同修都寫了聲明,監獄又把我們從這個監區調回四監區。又進行洗腦轉化。每隔一天上午所謂「學習」半天,下午到車間勞動,調一些獄警做轉化工作:談話、看洗腦宣傳的東西、軍訓,進行了兩個多月,他們沒能達到目的。

邪惡的黑窩

我被留在了四監區,白天在車間裏勞動,晚上其他犯人都在休息,我們卻強迫軍訓,不能休息,一直進行半年才解除。監區的奴工勞動繁重,一天幹十多個小時,白天幹了,晚上要加班,加點,要求保質、保量,稍微達不到標準,就要加罰,雪上加霜,幹不完罰站,挨罵挨打,送集訓以嚴管集訓,進行折磨,勞動量一漲再漲,直到極限,很多關押者根本無法完成勞動任務,又怕受到嚴厲的處罰和折磨,只好向家裏要錢,用錢買其他人做好的產品,交夠勞動任務,而獄警卻要關押者欺騙上面來檢查的領導,一次檢查,獄警在幾百人的動員會上說,「我們實行的是5+1+1制度」,所謂5+1+1制度就是一星期五天勞動,一天學習,一天休息的制度,而實際上監區進行的是六天勞動,根本沒有一天學習,就是該休息的星期天也在加班。

四監區有入監隊和集訓隊,入監隊是對剛送到監獄的關押者進行強化管理、訓練的地方,被送到這裏的法輪功學員要求背監規,唱改造歌曲等,法輪功學員背不全監規或不背監規、不唱改造歌,就要被組長、獄警毒打,辱罵,嚴管,像向日葵一樣對著太陽暴曬,剝奪睡眠時間,吃反省糧,剋扣糧食,進行飢餓體罰,像軍人一樣坐地上,一動不動,從早上五點到晚上十一點以後,戴手銬,有的法輪功學員不背誦監規,不服從就送到集訓隊,集訓隊除了入監隊的體罰外,形式上更惡毒,還有關禁閉,用電警棍電擊,懲罰性灌食,集訓隊是用青石板鋪地的,在太陽的暴曬下,溫度極高,濕衣服鋪在上面,很快就被烘乾,受處罰者要盤坐在上面,不動彈,很快皮膚就要被燙傷,燙爛,被暴曬得臉皮都脫皮。

法輪功學員朱召傑在七月烈日炎炎的中午,被集訓隊的惡警何清泉強行站在青石板上並要兩個組長一人踩一隻腳,踩了幾分鐘,兩隻腳底被燙得漆黑,走路都很困難,要人扶著,冬天,山上冰天雪地,卻不准穿厚衣服,只穿一件極薄的「集訓」服,在刺骨的寒風中凍冰,有的手被凍傷,生凍瘡,肉都爛了。

我和同修因不填寫「年終鑑定表」被關到集訓隊嚴管迫害多次。二零一零年三月我因拒絕簽改造評分表,送到集訓隊,當時天很冷,脫掉厚衣服,冷得發抖,獄警劉兵把我叫到辦公室,張口大罵,罵了很長的時間,還罵大法。我絕食抗議,二天後,劉兵對我進行恐嚇,威脅,再絕食就灌食,我被迫簽了評分表,我因遭受迫害,體質下降,我現在病業狀態,無法正常勞動,要求休息,調換工種,他們卻不答應。後來越來越嚴重,在休息幾次後就不再讓我休息,說我裝病。

終有一天,我倒下了。獄警把我手銬上,送到監獄的衛生院,掛了一點藥又回來了。第二天強迫勞動。不讓休息,後來我堅持不下去了。拒絕勞動,他們先把我送到集訓隊,後又把我送到入監隊嚴管組進行嚴管,熬了二十多天後,我被迫到車間裏勞動,我家人來看我獄警要家人「簽幫教協議書」,還要我簽,我拒簽,獄警鐘世斌又恐嚇我簽,我拒絕了,後來獄警高虎把我帶到監室,關上門,罵了我一陣後,又威脅我,我不答應,他惱羞成怒,對我拳打腳踢,用拳打我頭,用皮鞋狠踢我的腿。我在壓力下被迫簽字。後來我拒背監規,白天勞動完後,晚上把我送到集訓隊,強制盤腿「反省」,直到收監,回監室休息為止,這樣進行五個多月才解除。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