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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外就醫」後 李佩賢仍有家難回(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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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七月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齊齊哈爾市法輪功學員李佩賢,二零一零年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在黑龍江女子監獄遭受到「束縛帶」等酷刑折磨。今年五月十三日她被保外就醫時,腹部腫大,雙腿嚴重浮腫。轄區派出所不讓她回家。李佩賢只好流落在外,心中還掛念著也被非法關押在獄中的女兒……

這兩張照片是李佩賢今年五月中旬走出黑龍江女子監獄一個月之後拍攝的,她被迫害得腹部腫大,雙腿嚴重浮腫。

下面是李佩賢自述遭受中共邪黨人員迫害的部份經歷。

我叫李佩賢,今年五十九歲,家住齊齊哈爾市鐵鋒區。我三十多歲就疾病纏身:失眠、胃痛、心臟病、腰腿痛,例假不正常。直到一九九五年左右,我修煉了法輪功,多種疾病都不治而癒。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開始公開迫害法輪功,從此,我屢遭迫害。

二零零二年四月,我再次進京為大法鳴冤。在天安門廣場被警察抓捕了,第二天被齊齊哈爾駐京警察及我單位領導接回當地,被直接關進齊市第一看守所,後將我非法勞教三年。

二零零二年十月末,我被劫持到齊齊哈爾市雙合勞教所。勞教所獄警對我施行暴力「轉化」,天天對我播放誹謗大法的謊言;一群「幫教人員」黑天白天的衝我叫嚷。三個月後,我出現「大流血」症狀,低壓四十,血色素只剩三克,子宮肌瘤重達十七克多,隨時可能大流血,隨時都有失去生命的危險。勞教所只好放我回家。

二零一零年一月五日下午,女兒李瑤光在外面發放真相資料,被齊齊哈爾鐵鋒區光榮路派出所警察綁架。當晚,鐵鋒公安局劉剛、劉守義帶領公安局及光榮路派出所劉志東等十幾人闖入我家,翻箱倒櫃,劫掠電腦、大法書籍及許多個人財物。又把我綁架到光榮路派出所非法審訊,期間警察用拳頭猛打我的後腦勺。第二天,他們把我關進齊市第一看守所。

半年後,鐵鋒區法院對我們母女非法開庭,三個月後對我們分別判刑五年。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日,將我們劫持到位於哈爾濱的黑龍江省女子監獄迫害。

我被關進九監區,並立即被暴力「轉化」。我堅決抵制,獄警就強制我坐小凳子,長達十幾天,褲子都坐破了,臀部上硌出兩個血洞。當時參與迫害的警察隊長是鄭傑、王姍姍,「包夾」是李雙麗、苗薇薇。

我開始絕食抵制迫害。獄警隊長、監獄長等幾次讓我放棄絕食,我都不配合。一個月後,獄方帶我去哈爾濱第二醫科大學醫院去體檢,查出我患有嚴重的子宮肌瘤。醫生說我時刻有生命危險。獄警立馬把我從監獄九監區轉到監獄醫院。這時獄警勸我做手術,並偽善的說獄方替我付手術費。我不上當,抵制做手術,因為我是被迫害出來的病症,不是醫院可以解決的了的。

有一天,我聽到醫院走廊裏一聲高喊「法輪大法好」,原來是法輪功學員裏玉書被關在隔壁的隔離室。我經常聽到她被暴打的聲音,她經常高喊「打人了」。後來得知,裏玉書拒絕穿囚服,因此被長期捆綁在床上。後來還得知,裏玉書因為立掌發正念,被惡人掰斷了拇指。

二零一一年七月,獄方以「保外就醫」的名義放我回家。回家後,我找其他法輪功學員一起集體學法。而鐵鋒派出所警察不斷上門騷擾,並偷偷跟蹤我。同年十二月七日,我們四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鐵鋒派出所,雖然當晚警察將我們四人放回家,但第二天,警察叫來黑龍江女監的獄警,再次把我劫持到監獄。後來才知道,鐵鋒派出所所長曾經向我家人勒索錢財,因為沒得逞,惱羞成怒就把我弄回監獄。就是說,我被非法判刑五年,絕食九個月走出哈女監。之後在家待了幾個月,又被當地派出所警察劫持回監獄。這一關就是近三年。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一日那天,一群警察對各監室大搜查。把我們珍藏的大法經文都搶走,將我們所有的衣服都寫上「犯」字,包括背心、褲頭都寫上。我和裏玉書拒絕穿帶「犯」字的衣服,獄警就唆使惡人強制我倆光著身子,然後用墨汁往身上塗寫大大的「犯」字,後背、臉上都寫上。在眾目睽睽之下,逼我們裸露著身體出入監舍,故意侮辱我們,企圖逼迫我們屈從,然而我們堅決不屈服!警察和犯人狂笑,辱罵我倆不知羞恥。當時我說:我們不可恥,我們又沒幹啥壞事。是你們可恥,你們逼得好人沒衣服穿。我們上廁所,她們也刁難,動輒不讓去。

當時的警察隊長叫戴瑩,包組警察叫生娜。參與迫害的刑事犯人是:張芳青(齊齊哈爾人,四十多歲),李英富(哈爾濱人,四十歲),韓秀芹(肇東市人,六十四歲),王景(哈爾濱人,三十四歲),郭佳(哈爾濱人,三十六、七歲)。

二零一三年一月,我被轉到監獄三樓嚴管區。我每天都堅持煉功。三樓嚴管區惡人邢國輝、高福燕、郭佳、王景和韓秀芹等把我按在床上,四肢拉抻,用束縛帶捆綁。後來她們改用手銬把我銬上。整整三個月,我被每天二十四小時捆綁,再用手銬銬上。我因此三個多月沒洗漱,都五月份了,我還穿棉襖、棉褲被捆綁著,渾身臭哄哄的,被褥也髒的不成樣子。

酷刑演示:死人床
酷刑演示:死人床

後來又調來一個犯人組長叫楊晶,四十多歲。此人無比的邪惡,她跟韓秀芹、關淑芹(七十八歲)狼狽為奸迫害我。經常翻弄我的衣物,然後肆無忌憚的扔掉。還阻止我煉功。另有兩個惡人,李迎春(五十歲,哈爾濱人),徐兵(三十多歲,哈爾濱人),她倆經常把我抬起來摔在地上。有一次差點把我摔死。當時十監區警察隊長叫姜婷,包組警察叫孫岩。

今年四月份中旬一天,我被迫害的蹲在地上起不來。監室組長向上反映。獄方又帶我去監外司法鑑定中心去做「法鑑」。五月十三日,獄方突然再次以「保外就醫」的名義釋放我回家,但要求必須有接收地點和相關責任人的簽字才能放人。可是我戶口所在地的鐵鋒區派出所就是不肯辦理接收手續,不讓我回到鐵鋒區。我在齊市建華區的家人,只好找到建華區相關人員,求他們辦理了接收手續。

我出獄後,建華區社區人員時常到我家問這問那,還讓我定期對他們做「思想彙報」。這令我很難過上一天安寧的日子,不得不流落在外,心中還時時掛念著被非法關押在監獄裏的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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