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下怨恨證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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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七月十五日】我的一生是吃「黃連」長大的,在不幸中活下來了,成家後丈夫脾氣不好,在挨打受罵中煎熬。九五年兒子開出租車被害,丈夫也離家出走並且又找了人。在自己都沒有勇氣活下來的時候,我於一九九六年,有幸得到了大法。我在看師父講法錄像時我流淚了,我可找到了我要的!到了第二天我的身體和人生觀簡直換一個人一樣,知道了人為甚麼活著。

一、放下怨恨證實法

二零零三年,孩子的父親(前夫)患有心臟病和食道病變,走路、吃飯都非常困難,他新找的那個老伴不管他,他又沒錢,脾氣又那樣,孩子還上班,另兩個孩子根本就不管他,他還得吃流食,孩子沒有時間照顧他。在這種情況下他跟孩子商量要上我這兒。

起初孩子很反對,說:「你有甚麼臉面找我媽,我媽不會見你的,你當初那樣對待我媽,現在想起我媽了。」因為孩子也是修煉人,而且還畢竟是他的父親,經過我們母女交流我同意了。

接踵而來的甚麼樣的說法都來了。尤其我的親人認為我傻透了,反正各種壓力都來了:這樣的身體萬一死了怎麼辦?將來他不走怎麼辦?提出好多問題。尤其同修提出的問題更尖銳,影響做三件事問題,有的意想不到的事情都出來了。

通過大量的學法,我想我是修煉的人,否則我不會這樣對待他,一心只想救他,一切都聽師父的。師父說:「我告訴大家你要不能愛你的敵人,你就圓滿不了。」[1]

他來了之後看他那樣真的是又可憐又可悲,我沒有仇恨只有慈悲。這時我想起師父在《轉法輪》中有一句話:「你不但不能生他的氣,你心裏頭還得謝謝他,真得謝謝他。」原因是甚麼呢,正是因為和他在一起的生活經歷使我能正念闖出勞教所。

我在勞教所期間看到老年同修沒有一個堅持下來的,最後都在酷刑折磨下承受不了違心轉化了。最後只剩下我一個年齡大的,在師父的呵護下在同修的鼓勵下我正念走出勞教所。我真的感謝他,如果沒有他平時那樣對待我,我可能也承受不了。

我把他安頓好,一切事情和他親人都說清楚,也都同意。他們走後我就開始給他講真相和大法祛病健身有奇效的實例。其實他對大法早就有認識。休息時給他做飯,吃完後我開始給他讀法一直到晚上。這時考驗來了:他說你就住這吧!這時我心一點都沒動,我心平氣和跟他講他明白了,這一關也就過去了。幾天後他三個妹妹和一個妹夫來看他,這時他正在床上吃梨呢,他妹妹都感到驚奇,又一次見證大法的神奇。

每去一個心真是剜心透骨,就我這麼伺候他,他在我的面前還總是誇他現在的老伴這麼好那麼好。我那妒嫉心就起來了。當時真的想攆他走,但又想我是修煉的人,我是在救人,是在證實法。我回到自己屋裏那時真的肺都要氣炸了:「她好,你還求我幹啥?」越想越氣,後來冷靜下來一想這不是好事嗎?師父在《轉法輪》中講:「這有一個規定:人在修煉當中,妒嫉心要不去是不得正果的,絕對不得正果的。」所以我一定闖過這一關,聽師父的話。

經過一段時間我基本不動心了,他身體也越來越好,準備要走了。臨走他看我家閒著的床上用品和他喜歡的東西就想要。當時這利益之心放不下,心想我這麼對待你,你不但不給我錢還白拿我的東西!真是心裏不平衡。跟同修交流,同修說你這麼大的事都過去了,就這點東西算啥?幫助去你這利益之心。我放下了,他要的就給他,最後拿了七十五斤東西走了(是他回去後告訴我的,因超重被罰才知道的)。

他回去一段時間後自己不注意病又犯了,這一次他去了女兒家。我和女兒勸說他:「現在只有大法師父能救你。」他說:「就我這樣,誰也救不了啦!」他自己單住,有一天女兒發正念,他說「我女兒坐那多像佛呀!我咋這麼傻呀!我也學!」就見他當時精神狀態就不一樣了,又想攢錢買冰箱,對以後的生活充滿了希望。當天晚上他給他妹妹打電話說要做手術,結果他妹妹在電話裏說:「做甚麼手術,跟你同病房的都死了,你還買甚麼冰箱!」正像師父說的:「大家知道真正得病的,是七分精神三分病。往往是人的精神先垮了,先不行了,負擔很重,就使病情急劇的變化,往往都是這樣的。」[2]結果晚上他就住院了,第二天早上就死了。後來我到同修家談起此事,同修的丈夫對同修說:「大姐做的事你做不到。」我家人也說大法真改變人。我現在知道師父的每一句話內涵都非常深奧,都能指導我們修煉。

二、正念起,惡警退

有一次我上市場回來。碰到社區主任在我家門口,我問她有事嗎?她說有點事。因當時是夏天,外邊也太熱,我說上屋裏說。因為我給她們講過真相,她們也知道大法好,我也沒多想。我是住六樓,我一開門上來三個警察,關門已來不及了。當時我有點心態不穩,後來馬上調整,轉變觀念,他們是來得救的。同時我求師父加持我,我開始跟他們講真相。當時有一個警察就說,跟我講那玩意兒沒有用。後來才知道他是派出所所長。我一看講不下去了,又不知道他們幹甚麼來了,當時一個警察要到後屋去看,後屋有師父法像。當時我就明白他們來幹啥來了,心裏便坦然了。我說只能去兩個,當時就是這一念。正要往後走我發現那個警察從我書架拿出一把東西,那時我以為是真相資料,上去就搶下來。當時這個警察急了,我說到我家沒有我的允許任何東西不准動,你懂得甚麼叫禮貌嗎?這時主任說話了:「甚麼東西?」他說是相片,「那你就給大姨放那吧!」我心一下子放鬆了。那兩個人也不去後屋了。那個所長坐在沙發上,我坐在沙發對面瞅著他發正念,那時心態非常祥和。堅持有五分鐘左右,他說大姨你那麼看我幹啥?我說你到我家來做客,我能不這樣嗎?又堅持一會他就坐不住了,他說大姨我走了。我說慢走。這次我體驗到師父時時都在我們身邊保護著弟子。

今後我一定要用心學好法,做好三件事,走好師父安排的路,做一個合格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跟師父圓滿回家。

註﹕
[1]李洪志師父著作:《加拿大法會講法》
[2]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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