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兒子遭不白之冤 老母親死不瞑目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七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6月28日下午17時47分,一位年近八旬的老婆婆,帶著對兒子無盡的擔憂與思念,在遼寧省興城市醫院離開了人世。老人緊鎖雙眉,睜著雙眼,似乎還在等著能最後看到兒子一眼。而她的兒子李樹軍,此時正遭受不白之冤,被非法關押在曹莊看守所,不知道母親已經永遠地離開了他。

之前在6月2日,在李樹軍的母親病重時,其親屬曾經到興城市寧遠派出所和法院,要求讓李樹軍見他母親最後一面。法官的答覆是「沒有時間」,6月3日親屬再給法官打電話,法官接電話,緊張,害怕,匆匆回答說了句「我說了不算,給你向上級反映」,便掛斷了電話,從此再也沒有消息。李家母子最終沒能見上最後一面,致使老人死不瞑目。

李樹軍曾經身患多種疾病,久治不癒,修煉法輪功後,僅僅兩三個月身體就完全恢復了健康。這對一個貧窮家庭來說是天大的好事;於國家來說也是減輕了政府的負擔。難道煉這樣的功法還有罪嗎?

2013年8月24日,李樹軍被興城公安局警察無端抓捕,警察沒有出示任何手續,沒有出示搜查證就抄家,而且抄家時主人不在現場,也沒有物品清單,至今也沒有出示拘留證。李樹軍在綁架中被扭傷的胳膊,至今也沒有得到檢查和治療。

3月28日,興城市法院對李樹軍非法開庭。李樹軍闡述自己因煉法輪功祛病健身的神奇效果;闡述按照「真、善、忍」的原則做好人,對家庭,對社會都有好處;把自己在修煉大法中身心受益的情況告訴家鄉父老,是在傳播福音。正義律師從法律專業角度,「四要素」角度,適用法律不當,以及信仰自由等方面論述了信仰法輪功合法,迫害法輪功沒有法律依據,要求法庭無罪放人。所謂的「公訴人」理屈詞窮,無言以對,卻拒絕放人。

年邁的李母和兒子相依為命,兒子是她的精神支柱。可是他卻無辜被抓,被審。老人知道兒子是一個正直老實的人,他沒有做過任何壞事。警察是抓壞人的,怎麼會抓好人呢?

七十八歲的老人奔波於興城市古城派出所、興城法院、國保大隊、「610辦公室」、市政府、興城看守所、興城市公安局,一次次的給他們講大法是好的,兒子是無辜的,被迫害的。煉法輪功能夠提高人的道德,能夠健康身體,能夠給國家節省醫藥費,怎麼能說是邪的呢?栽贓陷害、誣賴好人才是邪的呀!

巨大的精神上的打擊和經濟上的壓力,使李樹軍的母親悲痛欲絕,一次,身心俱傷的老人在路上摔了一跤沒有爬起來,被行路人看見扶起送回家,從此以後不願吃東西,出現無力,全身發黃的症狀,最終帶著對兒子的無限惦念,去世了。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