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聯社七月三十一日報導說,人權團體長期以來譴責中共從死刑犯身上摘取器官。這個決議現在被送交給國會。決議認為,有持續和可信的指控(中共)國家批准的從未經同意囚犯身上摘取器官的作法,包括從大量法輪功學員身上和其他宗教和少數民族團體成員身上摘取器官。
該決議也呼籲美國國務院調查發生在中國的器官移植。
決議案發起人、共和黨議員羅斯•雷婷恩(Ileana Ros-Lehtinen)譴責中共針對法輪功學員發起「暴力和有針對性的迫害」,並為獲取他們的器官而將他們殺害。
該委員會的資深民主黨議員艾略特•恩格爾(Eliot Engel)表示,活摘器官是「昧著良心侵犯人權」。他表示,因為信仰或民族而針對一群人這麼幹是不能容忍的。他說,沒有跡象顯示中共要終止從死刑犯身上摘取器官用於移植,並且設立一個自願器官捐獻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