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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嵩明縣公安局李清峰、楊永健犯罪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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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雲南報導)雲南省昆明市嵩明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大隊長李清峰(男)、警察楊永健(男),自1999年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後,一直充當打手,迫害當地法輪功學員,直到現在還在利用職權執法犯法,不但自己參與長期監視法輪功學員,還在全縣範圍派便衣協警蹲坑,妄圖加害法輪功學員。

2014年8月16日,嵩明縣法輪功學員王菊珍、李曉玲、王正禮、畢金梅等人在昆明市尋甸縣向世人發放弘揚中華神傳文化的神韻光盤時,遭到警察綁架。

8月17日早9點18分,嵩明縣國保大隊隊長李清峰夥同公安局惡警楊永健帶領10人闖入王菊珍家非法抄家,家屬才知道她們四人遭綁架,中午12點至下午2點,他們又到畢金梅家非法抄家,後到水務局王正禮辦公室非法搜查,搶走王正禮家鑰匙,在王正禮家無人在家的情況下,直接闖入非法抄家。

當天指引惡警到王菊珍家非法抄家的人是嵩明縣投資促進局李海歐(男,40歲)。此人在利益驅使下長期監視法輪功學員王菊珍。

2013年8月23日下午,嵩明縣法輪功學員許鳳芳、許鳳梅姐妹倆在向世人發放神韻光盤時,被嵩陽鎮西山區村委會書記賀炳文惡意舉報,被嵩明縣「610」、國保、當地派出所綁架到嵩明縣公安局內。李清峰和楊永健參與綁架和非法抄家。

2012年11月30日星期五下午2點多(當地趕集日),嵩明縣法輪功學員姚慧仙在嵩陽鎮農貿市場向世人免費發送神韻晚會光碟時,被蹲坑的惡警李國雄和楊永健綁架到公安局。惡警李國雄,楊永健,李國良,胡文彪,還有兩個不知姓名的人審訊至深夜,連夜將其送到昆明看守所。在檢查身體時出現心臟有病,血壓增高,被看守所拒收,當晚夜間3點鐘不得不把姚慧仙送回家。這伙惡人還逼迫她家人請吃請喝,並威脅家人要嚴加看管。

善惡有報是天理,迫害法輪功學員不僅違反中國的法律,也違反國際人權法。在此,正告李清峰和楊永健,法輪功是佛家功,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對社會有百利而無一害。迫害信佛向善的修煉人天理不容。中共前政法委書記周永康、前軍委副主席徐才厚、610主任李東生、薄熙來、王立軍等因迫害法輪功已遭惡報入獄,這些還不足以警醒你們嗎?不要在邪惡垂死掙扎的末日還繼續犯罪,你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鐵證都有記錄,真相大白時,一旦追查,法網難逃。你唯一的出路是,立即停止迫害,保護法輪功學員,將功贖罪,為你自己、妻子女兒留一點希望;否則你將給自己和家人帶來可怕的後果。要知道害人終害己,善惡必報!

2005年4月,《公務員法》新增第九章第54條:「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2013年8月12日,中央政法委出台指導意見,明確規定「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在職責範圍內對辦案質量要終身負責」。

李清峰 辦公室電話:0871-67913405 13708416011 18987167523
惡警楊永健電話:18987167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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