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瀋陽市法官陳景強誣判好人 遭雷劈斃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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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九月一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五日,曾參與誣判三名法輪功學員,陷害他們入冤獄的瀋陽市康平縣法院原副院長陳景強,遭雷擊斃命。

陳景強,男,四十八歲,原康平縣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二日,康平縣小城子鎮法輪功學員王金鳳、王雪坤、李曉平三名法輪功學員遭綁架,電腦、打印機等物品被搶走。十二月三日,三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批捕。

在瀋陽市「六一零」指使下,康平縣「六一零」、公、檢、法、司合謀加重迫害王金鳳等三人。原康平縣法院副院長陳景強和刑事庭庭長范斌(審判長)等人,甘當瀋陽市「六一零」特務組織的傀儡,無視法律和做人的基本良知,喪失作為法官最基本的衡量善惡、正邪的標準,肆意給善良的民眾羅織罪名,枉判法輪功學員。

庭審過程中,審判長范斌多次無理的打斷律師的辯護,又對法輪功學員王金鳳幾次大喊大叫、威脅、恐嚇,重要事情還要跑到隔壁去請示(據說法庭的隔壁是瀋陽市「六一零」成員,可能是通過監控器監視庭內)。

二零一零年二月十日,在陳景強和范斌等人非法操作下,誣判法輪功學員王金鳳七年、李曉平三年冤獄(王雪坤被判三緩五)。

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二零一零年三月下旬,曾在一個月前誣判王金鳳等三名法輪功學員的康平縣法院刑事庭庭長范斌,因涉嫌收受黑社會組織賄賂,東窗事發,被刑事拘留,昔日法官轉眼成為階下囚。

康平縣法院副院長陳景強也涉及此受賄案,不知是做賊心虛還是其它原因,恰巧在此時,陳景強開車出了車禍,住進醫院,並以住院為藉口躲過了受賄賂案的追究。陳景強煞費苦心打通關係,最終被判三緩三、開除公職。

然而,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陳景強躲過了人間法律的制裁,卻躲不了天理的懲罰。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五日早五點多,陳景強在去水庫釣魚的路上遭雷擊斃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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