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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醫學雜誌刊文 質疑中共器官移植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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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九月一日】(明慧記者穆文清綜合報導)美國專業醫學月刊《美國移植雜誌》(American Journal of Transplantation)近日在網站上發表《發生在中國的死刑犯器官摘取》(Organ Procurement From Executed Prisoners in China)一文,對發生在中國的強摘器官現狀進行了分析並提出質疑,認為中共強摘人體器官至今仍在繼續,並且沒有停止的跡象,文章呼籲國際社會共同起來終止這種完全有悖倫理道德的邪惡行徑。

用於移植的器官源自何方?

全球各國自願器官捐獻率都很低,中國幾乎為零
全球各國自願器官捐獻率都很低,中國幾乎為零

非法器官販賣有多種形式,其中最受爭議的是獲取死刑犯的器官。有多個國際公約和國際組織明確譴責摘取死刑犯器官行為,其中包括紐倫堡法典(Nuremberg Code),赫爾辛基宣言(the Helsinki Declaration),貝爾蒙特報告(the Belmont report),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世界衛生組織(the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世界醫學協會(the World Medical Association)以及最近的伊斯坦布爾宣言(the Declaration of Istanbul)。

文章說,對中國器官移植的調查數據揭示了很多分歧。2005年,時任中國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公開承認,中國移植業的器官95%來自於死刑犯。但是,全球各地的器官捐獻率都很低,在器官捐獻系統最完善的西班牙,每一百萬公民中有35人願意捐獻,居全球最高,美國每百萬市民中有21人,印度每百萬人中有0.16人,而在中國,這個數字幾乎為零。官方的數據記錄顯示,從2003至2009年間,十幾億中國公民中只有130人自願捐獻器官。根據中共官方提交給2010年馬德裏器官捐贈和移植大會的報告顯示,中國的器官移植每年超過萬例,2006年官方公開的數據顯示超過2萬例。

如果按照黃潔夫所說的,器官主要來自死刑犯。那麼要保證為每年1萬次的器官移植提供充足的捐獻器官,按照中國民眾的自願捐獻率,平均每年至少要執行數百萬例死刑才能做到。一個顯然的事實是並沒有執行如此數量巨大的死刑。據估計,中國每年的死刑為3000-5000例,這一數字已經高出世界其它國家的總和,近期的趨勢顯示,這一數量在下降。其實,即使每一個囚犯都被視作足夠健康並願意捐獻器官,同時在器官匹配接收者找到的同一天被安排行刑,仍然不可能滿足這麼大的需求。那麼用於移植的大量器官源自何方,如何實現每年這樣高數量的器官移植?

法輪功學員等良心犯組成的器官庫

文章關於死刑犯器官的數字分析提出了另外一個難以置信的問題:器官的採購要麼遵循行刑的日期(如前所述,這種情況下,一個囚犯必須同時滿足健康、願意捐獻器官,並且恰好在匹配接收者找到的當天行刑,這種概率很小了),要麼就得讓死刑的執行按照器官採購的需要來定,這樣一來就得有一個事先篩選好的「器官捐獻者」庫等在那裏,需求來了之後,到庫裏尋找匹配者,然後行刑,摘取器官。這個「器官捐獻者」庫的來源過去十年中一直被關注。最全面的調查顯示,大量法輪功學員因莫須有的罪名被處死,以滿足器官移植的需求。法輪功是最大的受迫害群體,有證據顯示其它的少數族裔群體如新疆維吾爾族穆斯林、藏族和基督徒也是中共迫害的對像。

中共的勞改系統因此為大量器官移植的供體來源提供了一個現成的渠道。由於勞改系統更多的受軍隊的控制,軍隊醫院更具備做這些移植的條件。中國的軍隊醫院直接聽命於解放軍。在解放軍的控制之下沒有透明度可言,故此很難直接核實器官的來源。因此,必須明確區分軍隊醫院和民用醫院,它們是兩套不同的運作體系,甚至適用的法規都不同。即使有一天其中一個系統重組,並不意味著另外一個系統會做同樣的變動。意味著即使民用醫院停止了強摘器官的不道德行為,軍隊醫院可能還在進行。

勞改系統中的「器官捐贈者」庫也與中國大量醫院承諾數週之內即可幫患者進行移植手術的現象吻合。旅遊移植業在中國盛行,很多醫院曾在其網站上承諾病人來到中國後,兩週之內即可進行移植手術。中共一直抵賴否認器官的這個來源,但從未公布可以核實器官來源的信息。

二零一四年強摘器官還在持續

文章列出圖表說明,中共對是否淘汰使用死刑犯器官的說法和做法一度出爾反爾,前後自相矛盾。文章說,中共在過去幾年中多次聲明要停止使用死刑犯的器官,但事實上從未停止過。例如,2013年在杭州舉行的中國器官移植大會上,中共拋出所謂的「杭州決議」,聲稱在2014年6月以前停止使用死刑犯器官。不到六個月之後,官方新聞報導說,中共反悔了「杭州決議」,將進一步加強來自死刑犯的器官捐贈的法規,將其集成到現有的公共器官捐贈和分配系統中去。這件事情恰好發生在(國際)器官移植學會發布給習近平的公開信呼籲停止摘取死刑犯器官之後。黃潔夫在接受採訪時稱:「將繼續使用死刑犯器官,一旦進入我們的統一分配系統,就全部算作自願捐贈的公民。」這意味著中共變本加厲的將其直接歸入「自願」捐贈的行列,可以更加名正言順的強摘器官了,而且統一分配。中國器官移植應對系統研究中心的王海波最近也證實,(中共)尚無計劃停止使用死囚犯器官。

下表:過去50年中中共強摘器官變遷

1960年代 中國進行第一例人體器官移植;
1972年 中國進行第一例活體相關的腎臟移植;移植項目開始「興盛」和擴大;
1984年 中共明文規定允許死刑犯捐獻器官;
1999年 法輪功被中共官方禁止,迫害開始;
2005年 中國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承認95%的移植器官來自死刑犯;
2006年 麥塔斯-喬高的調查報告指控中共強摘法輪功學員器官。同年,據報導,中國的器官移植創下紀錄,達2萬例;
2007年 中國在哥本哈根的世界醫學會大會上承諾停止摘取死刑犯器官。據估計,每年的移植數量超過1萬例;
2010年 中國紅十字會在網上公布器官資源捐獻時間表,但器官捐獻的數字並沒有增加;
2013年 「杭州決議」呼籲在2014年6月以前停止使用死刑犯器官;
2014年 中國宣布在新的計算機(器官配置)系統中,將死刑犯器官和自願捐獻器官進行合併。(與杭州決議相矛盾,強摘器官繼續)

文章最後建議,全世界都要行動起來解決這個問題,終止這種道德上完全站不住腳的做法,呼籲取消中國使用死刑犯器官的法律 ,在軍隊醫院和民用醫院中均無條件的推行這一禁令,並讓國際社會應進行跟蹤監督。

註﹕《發生在中國的死刑犯器官摘取》由四名醫生聯合撰寫,他們是:英國伯明翰的伊麗莎白女王醫院腎移植科的A. Sharif醫生;澳大利亞悉尼大學悉尼醫學院運動、保健及康復項目的M. Fiatarone Singh醫生;華盛頓DC醫生反對強摘器官組織(DAFOH)執行主任T. Trey醫生;以色列特拉維夫大學Sheba醫學中心和Sackler醫學院心臟外科的J. Lavee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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