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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監獄十一監區近期迫害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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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五日】(明慧通訊員山東報導)山東監獄十一監區獄警用各種殘酷手段迫害法輪功學員,包括毒打、體罰、不讓睡覺、牙籤刺、煙頭烤等。

十一監區還為濟南歐耶公司加工牛奶手提紙袋,所得收入與獄警獎金掛鉤,因此獄警逼迫法輪功學員和在押人員進行超強度勞動,每日幹活近十小時,做工地點在教育樓的地下室,那裏既無消防通道,又見不到陽光。

以下是山東監獄十一監區近期迫害法輪功學員案例:

法輪功學員李雲召於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九日剛入監之日,就被十一監區犯人楊洪友、王克東、陳世開等人強迫寫「三書」拳打腳踢,門牙被打鬆動後脫落。

法輪功學員張勝齊係山東省萊州市人,復員軍人,在部隊團級轉業,被非法判五年。自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三日入監以來,一直高喊口號,被山東省監獄十一監區關小號至今。期間十一監區區長李偉曾暗示其他服刑人員對其動手,不讓喊出聲。

法輪功學員姜官民和張洪金,拒絕做奴工,被十一監區區長李偉、副教導員周善智分別於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一、二十二日關小號。

法輪功學員陳優田,於二零一二年三月至七月期間被犯人張鳳順、王曉雨、時啟祥、穆瑞章(已出監)四人殘酷折磨,拳打腳踢家常便飯,牙籤刺手指甲、煙頭烤手指甲,每日限制吃飯、喝水、上廁所、睡覺。
(1)吃飯:每頓只給一個饅頭。
(2)喝水:每日三杯水。
(3)每日只能上三次廁所。
(4)睡覺:每日早六點起床一直到半夜十二點或二點三點,有時熬通宵。平時在小板凳坐直或半蹲馬步,手舉煙灰缸不能動,否則就大打出手,這期間被打休克三次。

法輪功學員鄭曉強,遭山東省監獄十一監區獄警用「熬鷹」折磨──不讓睡覺近一個月。

惡犯人積極充當惡警打手:

犯人楊洪友,東北人,犯尋釁滋事、搶劫、破壞公共財物等罪,服刑期間多次違反監規,如賭博,打架、使用手機,只因充當監獄的打手,所以被十一監區區長李偉、胡波等人包庇。

犯人王克東,犯故意殺人罪,因積極充當監獄打手,已獲假釋。

犯人張鳳順,青島黑社會人員,現已轉監到山東省新康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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