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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蘭州市王毓蓉再次被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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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九月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甘肅報導)2014年9月15日早晨6點,在家人正在熟睡之時,53歲的法輪功學員王毓蓉被闖入家中的610惡徒綁架,可能與頭一天晚上和另一位法輪功學員外出有關。這是王毓蓉第二次被綁架。

王毓蓉,農民,家住甘肅省蘭州市。2014年9月15日早晨六點左右,她的孩子與家人還在睡覺之時,蘭州市610惡徒、四個惡警闖入家中,未出示任何證件,只是告訴她與家人,他們是市公安局的,就把王毓蓉綁架了,還給她戴上了手銬,這幫惡徒不顧一切地把她家裏所有的東西,包括家用電視,都搶走了,並給她錄像和拍照。

早在2011年9月25日,王毓蓉與法輪功學員曾玉梅,在清除誣陷法輪功的邪惡漫畫時,被蹲坑惡警綁架,先是非法關押在桃樹拘留所十五天,之後,隱瞞家人轉押,不告訴家人在哪裏,也不允許家人探視。

王毓蓉失蹤後,家人很著急,後來家人去五泉早市買菜,聽人說道:二十五日晚上,有兩個女子塗抹漫畫時,被警察抓到五泉派出所。後來,王毓蓉的三位家人到五泉派出所要人,打聽到王毓蓉被轉移到城關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非法關押。王毓蓉家三人又去國保大隊要人,國保大隊負責人單獨見他們,威脅說:「你們怎麼知道關在這裏?王毓蓉幹的事你們家人肯定知道!你們要配合我們。」家人怎麼解釋他都不相信,態度非常蠻橫說:「如果你們不配合的話,你們回去,後果由你們自己負責。」

在被非法拘留期間,王毓蓉農村家也被非法查抄,中共不法人員均未抄出他們想要的東西。在拘留所裏允許直系親屬探視,在洗腦班拒絕探視。

直到王毓蓉被非法關押到蘭州市榆中縣和平女子勞教所後,十二月六日,才允許直系家屬探視。寄衣、物、錢都要經過嚴格檢查,錢給換購物卡,在裏面消費,比外面要貴好多倍。

王毓蓉非常堅定、堅信法輪大法,用惡警的話說「刀槍不入」。這樣,王毓蓉被榆中縣和平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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