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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楊曼曄再被非法判刑四年(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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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九月二日】(明慧網通訊員上海報導)上海法輪功學員楊曼曄女士於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九日被普陀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楊曼曄曾在二零零零年被非法判刑四年,在監獄遭受多種酷刑迫害。

楊曼曄
楊曼曄

八月二十九日下午一點半,上海市普陀區法院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楊曼曄。法警、特警、國保便衣、街道居委全部出動,布滿法庭內外。警車、特警車、黑色國保便衣車輛隨處可見,法院門口與馬路對面,一群便衣手持攝像機到處拍攝。

法庭外的警車
法庭外的警車

法庭外的特警車
法庭外的特警車

法庭外的國保便衣
法庭外的國保便衣

法庭外的便衣
法庭外的便衣

法庭蠻橫拒絕楊曼曄的丈夫和兒子出席旁聽,兩個法警自始至終看住楊曼曄的丈夫和兒子,連上廁所都跟著。楊曼曄八十多歲的婆婆,堅持要到現場看看自己這個一直以來堅守「真、善、忍」理念的孝順的兒媳到底犯了哪門子法,這個社會還有沒有天理,卻被法庭趕出,在庭外水泥石墩上坐了整整一個下午,還有便衣在邊上看住。庭內街道居委等來充數的人員佔滿了旁聽席位。

庭審中,公訴人被辯護律師問得啞口無言。辯護律師對於法庭使用的「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條款,義正詞嚴地說:作為普通的公民,是沒有能力破壞法律實施的,只有薄熙來、周永康之流才能做到。律師還請公訴人拿出哪條法律條文規定法輪功是×教(法輪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的依據,而公訴人卻拿不出來。

法官謝燕不斷打斷辯護律師的辯護,最後,當庭枉法判楊曼曄四年。

上海普陀區國保大隊夥同普陀區甘泉派出所數十名國保警察二零一三年十月九日非法闖入家中,綁架法輪功學員楊曼曄女士後,一直在構陷資料,企圖對她非法判刑,曾三次被普陀區檢察院以「證據不足」退卷。

楊曼曄女士出生於一九六七年,大學本科畢業,家住普陀區雙山路,僅僅為做一個善良的好人,為能說句心裏話,為了對「真、善、忍」的信仰,為了讓世人 了解真相不被謊言所誤,五次被中共人員綁架、非法判刑與勞教迫害,屢次遭受非法抄家,一家人長期在中共迫害下過著驚嚇與擔心的日子,年幼的孩子在小學時就失去母親的照顧與關懷。

楊曼曄二零零零年因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被非法判刑四年,由於她堅持信仰不配合邪惡的「轉化」被非法加刑九個月,期間遭受多種酷刑迫害如長期關禁閉、電棍電擊、長時間體罰勞役至膝蓋粉碎性骨折等。楊曼曄始終堅定修煉意志,在二零零五年八月出冤獄。不到半年的時間,第二次被普陀區國保綁架,被非法勞教一年半劫持到上海青浦勞教所迫害;二零零九年六月,楊曼曄第三次被綁架,一個月後走出了看守所;二零零九年底,普陀區國保、「六一零」人員以談話為名再次將楊曼曄騙出家門,隨後強行綁架,後被關入洗腦班進行非法強制「轉化」。

二零一三年十月九日,這已是楊曼曄第五次被綁架。信仰是天賦人權,受到法律保護。法輪功學員同樣擁有合法的信仰自由,言論自由,傳播思想、信仰的自由。法輪功學員發傳單、講真相、修煉法輪功都是合法的。而中共迫害法輪功是靠行政指令,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是完全違法的。

時至今日,王立軍、薄熙來、李東生、蘇榮、徐才厚、周永康等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元凶紛紛落馬,江澤民集團參與迫害的各級人員膽戰心驚,惶惶不可終日。權勢是擋不住惡報的。怎麼還要在這時刻枉置身家性命於不顧,還去迫害修煉「真、善、忍」佛法的法輪功學員呢?

上海市普陀區法院:
地址:銅川路 1433號
電話:200333 62656265 52564588
審判員:謝燕、陳肸(xi)
電話:021-62658619、62657521、62656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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