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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公檢法是怎樣踐踏法律、剝奪人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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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二日】在中共持續了十五年之久的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中,中共執法機關派出所、公安局,再加上檢察院的合謀、法院的誣判和看守所、勞教所、監獄、洗腦班、集中營等毫無人性的酷刑殘害,公檢法司成了地地道道的國家黑社會恐怖組織。我們僅從浩如煙海的明慧網資料中揀取一例來看看中共公檢法是怎樣違犯憲法、踐踏法律、剝奪人權的。

牡丹江法輪功學員關日安現年四十二歲,牛皮癬曾經使他痛苦不堪,折磨了他多年。了解牛皮癬的人都知道這種頑固性皮膚病是很難根治的。自從關日安遇到了法輪佛法,他如獲至寶,嚴格按照真、善、忍為人處事,處處為他人著想,不斷轉變為私為己的觀念,他的心情在一天一天變好,精神的輕鬆、心靈的愉悅,使他不再在乎皮膚上的疾患,沒想到時間不長滿身的牛皮癬就消失了。這個天大的喜訊在親朋好友,街坊鄰里間傳開:法輪功真好!法輪功真神!從耳朵聽到的、眼睛看到的逐漸深入人心。其中最大的受益者還是關日安及他的家人。法輪功給關日安帶來了身心的健康,給這個家庭帶來無盡的快樂。

關日安
關日安

因不放棄修煉被綁架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邪惡集團超越於法律之上捏造罪名給法輪功扣上了一個×教的帽子,值得注意的是,法輪功並沒有違反法律,至今在中國公安部和國務院規定的十四個邪教中並沒有法輪功。這個惡名完全是由江澤民邪惡集團的栽贓陷害、污衊嫁禍的。關日安也和全國的法輪功學員一樣受到了迫害。二零零零年三月,因他拒寫不修煉的「保證書」,被強行綁架到牡丹江勞教所出入所隊。牡丹江勞教所管理科副科長麻利彪,對關日安等法輪功學員實施了殘酷的迫害,關日安的身心受到很大的傷害,身體被折磨的日益消瘦,精神恍惚,大便失禁。一個有正義感的警察曾私下對人說:真的太狠了,一個又高又健壯的大小伙子,幾個月下來,竟被折騰的骨瘦如柴。

堅持信仰遭非法判刑

二零零二年一月,關日安、趙欣夫婦再次遭綁架,七月二十六日,中共法院對關日安、趙欣非法庭審,整個過程沒有通知家屬、沒有律師、不准上訴,不經法律程序,最後對關日安非法判刑六年。中共法院就這樣剝奪了受害人所有的權利。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日下午牡丹江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及東安區分局、愛民分局多名警察,破門闖入關日安、趙欣夫婦家中,綁架兩人,並非法抄家,將家中財物洗劫一空。

關日安的律師說:他們發送「法輪大法好」等內容,完全是言論自由,更不構成犯罪。在這個所謂的案件中,當事人從頭到尾都沒有違法行為,應立即無條件釋放。

牡丹江市公檢法阻撓律師介入

關日安的代理律師李春富律師在二零一四年的七月至九月間,一直往返在牡丹江愛民區法院、愛民區檢察院,牡丹江市第一、第二看守所、駐所檢察站、牡丹江市檢察院、牡丹江市中級人民法院、牡丹江市公安局等地,相關公檢法人員處處設障刁難,不接辦手續,也不給說法,看守所不讓見當事人,法警不讓律師進門,法官不讓律師閱卷,法官不承認受理當事人案件、不給起訴書副本,不給判決書,法院院長直接撂電話,派人對著律師錄像並揚言要拘留律師等等違法惡行。

法院對律師隱瞞事實真相

二零一四年七月一日上午,關日安的律師抵達牡丹江市,到愛民區法院詢問案子進展,愛民區法院刑事庭法官王楠、庭長張穎矢口否認接過關日安、張玉堂的案子,更不承認有開庭的事實,並數次粗暴掛斷律師電話。律師隨後到立案登記處查詢,立案登記處也聲稱沒有此案。下午,律師赴看守所會見關日安,證實愛民區法院已於半月前在看守所對關日安等法輪功學員秘密開庭,愛民區檢察院公訴科的王娟是所謂公訴人,非法庭審大約進行了一個多小時。關日安等法輪功學員對法院的非法秘密開庭表示強烈抗議。律師指出:這是無法律依據的非法庭審行為。對法院否認庭審一事律師非常不解的說:從未遇到過這麼荒唐的事情,自己辦的案子為何不敢承認呢?

愛民區法院作為堂堂執法單位,竟然像見不得人一樣不敢承認庭審過此案。從這一現象可以看出:他們庭審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是無法律依據的非法庭審行為,經不起法律的推敲,害怕有一天被清算而心虛和膽寒。

律師要會見權遭綁架

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二日下午,李春富等三位律師到牡丹江市公安局要求該局領導對市第二看守所糾正違法行為的情況給予答覆,但律師被阻擋在公安局門外,無法見到公安局的任何工作人員,而門衛以領導正在開會為由拒絕答覆三位律師;三位律師無奈,遂將自己的要求寫在兩張紙上「律師要會見權」,在牡丹江市公安局的牌匾下拍照。這時,從公安局樓裏出來二、三十名警察,為首的兩名警察(警號041391、041395)將李春富律師強行拽進公安局接待室,並強行把三位律師的手機搶下,後將三位律師強行帶到牡丹江市公安局江南分局辦公室,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長達七個小時之久。

律師去牡市紀委舉報中心及公安局要求會見權
律師去牡市紀委舉報中心及公安局要求會見權

律師寫控告信要求牡丹江檢察院追究違法者的責任

李春富等律師,請求檢察院對涉嫌瀆職和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人員依法立案調查,請求檢察院對涉嫌瀆職和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人員依法立案調查,追究責任。部份原文如下:「控告人認為,牡丹江市公安局在此事件中已經涉嫌違法,且相關人員涉嫌犯罪:

1、牡丹江市第一、二看守所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關於及時安排律師會見的規定,在案件已經移交法院起訴和上訴的階段長達一個多月的時間裏拒不安排律師會見被告人,且在收到檢察院送達的糾正違法行為的通知之後,仍拒絕安排律師會見,已涉嫌濫用職權;

2、牡丹江市公安局非法限制三位律師自由長達七個小時之久,已經違反警察法、行政強制法的規定,涉嫌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綜上,依據《最高檢察院關於瀆職侵權犯罪立案標準的規定》,請求貴院對涉嫌瀆職和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人員依法立案調查,如果構成犯罪,嚴格追究相關人員的刑事責任……」

法院的違法行為

法院拒不告知關日安的律師一審判決的法官是誰、檢察官是誰,更別說收到一審判決書等相關的法律文件了。二審中級法院刑二庭吳德剛庭長聲稱沒有法官接關日安等人的案子,不讓律師閱卷、不接律師電話。這是因為牡丹江政法委副書記、防範辦主任李明先說過:「某些案件(指法輪功)」對於維權律師實行「不接待、不受理、不解釋」。要想會見必須拿錢。牡丹江市愛民法院刑庭法官張穎說:法院、院長、法官,完全要聽命於610的指令,就連公安局國保都得聽它指揮。

610是個甚麼東西?

它就是直接聽命於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違法犯罪組織。魔鬼害人它不會以本來的面目出現,它會變化,就像害唐僧的白骨精一樣,它會變化成一個良家女子,這樣一般的人就看不出它是妖精,它就可以騙人、害人了。然而,江澤民邪惡集團,可比白骨精邪惡的多,它先用栽贓陷害、污衊造謠的邪惡手段把修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說成壞人,然後再綁架代表正義的公檢法人員去打擊這些善良的人。這世上有個理,打擊善的一定是惡的。無論善良的人被扣上甚麼樣的帽子,他都是善的,無論打擊善良的人是有意的還是被欺騙的,他都是在犯罪。都要自己承擔罪責。所以很多明白真相的警察和法官都離職或辭職了。

當今的中國已經不同於十五年前了,無私無畏的法輪功學員,他們會將自己受到的不公平對待向國際社會曝光,中共沒有法律,國際社會有;中國沒有人權,國際社會有;讓全世界都來看看中共的醜惡嘴臉、流氓行徑。所以奉勸那些在610魔掌下被控制的公檢法人員,不要助紂為虐了,你的一言一行都在全世界人的目睹之下,別給祖宗丟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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