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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唐綁架知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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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二日】這一段時間留心看法輪大法明慧網上揭露迫害的文章,發現有些綁架案太荒唐。許多綁架案都令人難以置信,可是它卻是實實在在存在著,而且還時時刻刻發生著。

賣著粉條被綁架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三日上午,山東省萊西市日莊鎮堤上村法輪功學員李美玲在日莊集市上賣粉條。一個年輕女人到集市上李美玲攤前說買粉條,李美玲稱粉條時,這個年輕女人說先等會兒,就打電話,一會兒過來好幾個日莊派出所警察把李美玲綁架了,這個年輕女人還幫著警察往車上拖李美玲。原來這個女人是日莊派出所的警察,她是有預謀地到集市上看看李美玲在不在,看見李美玲在集市上就謊稱買粉條纏住她,然後打電話叫來警察綁架李美玲。警察綁架李美玲後,直接將她劫持到即墨普東第三看守所關押迫害。

老百姓做個生意容易嗎?一天能掙幾個錢?怎麼正賣著粉條就被綁架了?這些派出所的警察真是太卑鄙無恥了。

在家做飯被綁架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日下午四點四十分,家住江蘇省蘇州市滸關新區陽山花園的農婦金長林,打零工剛回到家,在廚房準備做晚飯,突然門外有人喊開開門,就前去開了門。門一開,突然闖進來了派出所孫所長和社區支部書記沈建青,以及十多個輔警。這夥人在她家裏翻箱倒櫃的搜查著,還拿著攝像機四處拍攝。隨後就將她綁架到了派出所。

進屋就抄家,就綁架人,老百姓還有一絲的安全感嗎?在派出所,金長林說這些警察「你們黑白顛倒、善惡不分」、「你們吃著人民的、拿著人民的」,事實不就是這樣嗎?一方面向老百姓索要供奉,一方面卻又迫害老百姓。

走著路被綁架

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法輪功學員姜波,二零一四年四月四日,他在哈爾濱大街上走著,就被哈爾濱南崗公安分局宣西派出所警察綁架。當天就將他行政拘留,四月十六日又將他刑事拘留。這是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慣用的一種方式,因為行政拘留的期限一般是十五天,而刑事拘留就不好說了。他們綁架了法輪功學員,沒有明確的證據,就行政拘留,而後再湊材料,在十五天之內改成刑事拘留。到了五月二十日又將他非法批捕了。而這期間,他的家人無從知道一點姜波的消息,害得家人到處打聽他的下落。後來非法開庭時,也是秘密進行的。

在中國老百姓能有安全感嗎?一個大小伙子,就這樣被綁架,被逮捕,被判刑,難怪現在國際上普遍相信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像這樣不明不白的綁架、判刑,都不給人家家人說一聲,那要是活摘他們的器官了,他們的家人不是被永遠蒙在鼓裏了嗎?

奔喪途中被綁架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二日,重慶法輪功學員秦麗因親戚過世,從重慶回老家豐都奔喪,於十二日晚七點在候車室在豐都火車站進站口查驗身份證時,被工作人員扣留,後通知重慶江北區觀音橋街道和派出所派人去豐都火車站接秦麗。這一「接」可就壞了,那哪是接人,是將人綁架。不但將秦麗綁架到看守所,還派人去她家抄了家。

誰家沒個事?奔喪那不是秦麗重情義的表現嗎?怎麼人家正為親戚去世而悲痛呢?中共的警察可在背後下手了。這些惡徒有一點人情味嗎?當然,這些惡徒這樣做,也是迫於中共邪惡的制度。中共不在法輪功學員的身份證上做手腳,他們怎麼會扣留秦麗?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真是無處不在,無所不用其極。

香港購書,大陸綁架

廣東樂昌的白小燕,於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三十日,去香港書店購買了法輪功書籍,在深圳皇崗口岸出關時被警察非法搜查,皇崗口岸派出所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情況下,非法抓捕了白小燕,並把她非法押送到深圳梅林拘留所。

你說這是甚麼理?香港的書,那可是公開售賣的,是合法的,怎麼到了大陸就變成非法的了?如果法輪功的書不好,有違法的內容,香港為甚麼不查禁呢?難道香港人都判別不了真假好壞,只有中共才能分辨出來?當然不是這個理。這只能說明將法輪功定為×教的中共才是顛倒黑白的罪魁禍首。

要求旁聽被綁架

二零一四年七月三十日上午九時,湖南省懷化市鶴城區法院非法庭審唐清英、尹秋陽、唐開菊、肖桂英四位法輪功學員。法輪功學員李世榮和唐開菊八十多歲的母親去參加旁聽,她倆一進入法院大門,就遭到懷化市「六一零」頭目楊濤的阻攔,以「旁聽證已經發放完了」為由,不讓李世榮進入法院。就在楊濤攔截李世榮時,幾個警察上前,架起李世榮的雙臂,就把李世榮拉向警車。在李世榮抵制之時,又有警察抬起了她的雙腳,使她身體懸空,強行把她抬上了警車。唐開菊八十多歲的老母也同被綁架。

唐清英等四位法輪功學員為甚麼被非法開庭呢?也是與要求旁聽有關。不過他們要求旁聽的是另一位法輪功學員陳開玉上訴的案件。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湖南省懷化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法輪功學員陳開玉上訴案。陳開玉的親友要求參與旁聽,唐開菊、唐清英、尹秋陽、肖桂英等四人,當時也在其中。法院工作人員告訴他們,開庭時間是在下午,並要辦理旁聽證才能參與旁聽。可是他們等到下午準備辦理旁聽證參與旁聽時,法院大門卻緊閉了,整個法院戒備森嚴,根本不允許旁聽了。自始至終現場都有公安國保、110警察,警車、轎車等大小車輛停滿了市中院門口公路的兩側。

三個月後,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七日,鶴城區公安分局卻向鶴城區檢察院提請逮捕唐清英等四人,指控他們擾亂了法院的正常工作秩序,胡說他們攔截了警車。當時鶴城區檢察院明確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不批准逮捕。到了四月九日,唐清英四人前去鶴城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反映情況和申訴時,卻被鶴城公安非法帶走,並關押於懷化市看守所,當天就執行了逮捕。

這樣的綁架案真是匪夷所思。女兒與朋友去旁聽親友的上訴案,卻被非法推上了法庭;母親和朋友再去旁聽女兒的非法開庭時,也被綁架了。這是甚麼樣的國度?這是甚麼樣的法律?世間哪有這樣的事情啊?那開庭不是公開的嗎?怎麼不讓人旁聽呢?噢,一旁聽就是擾亂法院的工作秩序,那還公開開庭幹甚麼?直接將人送到監獄不就得了!

當然,綁架法輪功學員的荒唐的案例還有很多。綁架好人本來就是非法的,再貼上甚麼合法的標籤,再怎麼制定甚麼所謂的憲法日,那也都是騙人的。××黨要是給中國人真正的講法律,就得自斃,因為它自己就是一個非法的黑社會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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