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無官不貪,陷害法輪功學員的公檢法人員大多是貪贓枉法之徒。這些人的落馬,固然是因為其在中共邪黨內鬥中失勢,更根本的原因則是其迫害好人而招致的報應。
李威於二零零六年十月任大連市中級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邪黨組書記、代理院長;二零零八年一月十日,又任大連市中級法院院長。李威在任期間,大連中院對大批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判刑。
據悉,二零一四年七月,遼寧省紀委對李威涉嫌嚴重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查。經查,李威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及職務影響力,在司法審判、人事調動及工程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違規經商辦企業。李威的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並涉嫌違法犯罪。
此前,二零一四年二月十四日,大連退休警察趙明在網上發帖實名舉報,大連某基層法院「一些法官,多年來公權私用、法權亂用、無法少德、有權寡威、評價低下、反響強烈」,尤其執行部門「種種惡行劣跡觸目驚心,不勝枚舉,已是民怨沸騰,積重難返」。一些工作人員以「積極進取的貪腐精神」,堅持「執行一個案件,謀一次私,發一回財」,當事人「不上貢,不辦事」。
大連法院系統迫害法輪功學員,更是「種種惡行劣跡觸目驚心」。據明慧網報導不完全統計:二零一四年大連市法院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判刑,居全國城市第一名,有四十六名法輪功學員被判刑。其中,男性二十人,女性二十六人。年齡最大的七十六歲,刑期最長的是七十多歲的馬瑞田老人被金州區法院重判八年半,大女兒、大女婿被判刑三年。二零一二年七月六日,馬瑞田一家七人被綁架,惡警張武剛惡狠狠地說:「今天就叫你家破人亡。」從此,六十七歲的老伴一病不起,含冤離世,馬瑞田一家真的被中共迫害得家破人亡了。
李威任職期間迫害大連法輪功學員典型案例:
1、「十佳維權律師」 王永航被重判
王永航,男,四十二歲,大連乾均律師事務所律師。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王永航等十位大陸正義律師在美國獲得「十佳維權律師」獎。
王永航律師 |
他多次為法輪功修煉者提供法律援助。先後在大紀元網站發表了致中國最高司法機關的信和致胡溫的公開信等,要求最高司法機關立即糾正錯誤,釋放所有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信仰者。
二零零九年六月十六日,他為法輪功修煉者從日旭作無罪辯護,被原政法委書記周永康下密令迫害,十一月二十七日被沙河口區法院非法判刑七年。王永航上訴,大連市中級法院於二零一零年二月四日沒有經過開庭審理就直接宣布對王永航律師維持非法原判。關押在瀋陽第一監獄。
王永航在監獄被強制坐老虎凳等酷刑折磨,人又黑又瘦脫了相,出現肺結核、胸腹水病症,腰部以下麻木,表現出癱瘓症狀。
2、副教授劉榮華勞教期滿又被誣判十年
法輪功學員劉榮華,女,四十七歲,二零零九年十月因信仰法輪功被勞教二年,二零一一年九月,劉榮華在勞教期滿前三天,被大連桃源街派出所警察從馬三家勞教所綁架回大連,後被檢察院以與當初勞教她的同一理由和所謂證據再次起訴。二零一二年四月一日,中山區法院庭長姜曉紅對劉榮華誣判十年。劉榮華上訴,大連中級法院刑二廳,六月五日下達二審刑事裁定書,非法維持原判。
法輪功學員劉榮華 |
劉榮華,原大連水產學校副教授。一九九八年修煉法輪功後,按照「真善忍」的法理要求自己,身心健康,道德高尚,在單位兢兢業業的工作,她的文章曾被刊登在《中國百科全書》上。可是,這樣一個大連教育界的精英人士,卻屢遭迫害。
二零零一年和二零零九年,她兩次被關押在馬三家教養院,曾被吊在水房站立二十一天,導致左手腕骨傷殘。多次受「抻刑」迫害。
馬三家抻刑圖示 |
二零一二年一月九日,中山區法院對劉榮華非法庭審,兩位正義律師做了無罪辯護,律師認為:信仰和傳播法輪大法都是受憲法保護的合法權利,根本不應受罰;而劉榮華勞教期未滿又被判刑,更違反「一事不再罰」的原則。說白了犯法的不是劉榮華,而是執法者。當庭沒有宣判。
四月一日,大連市中山區法院庭長姜曉紅再以同一藉口對劉榮華非法判十年。劉榮華上訴,大連中級法院六月五日非法維持原判。劉榮華於二零一二年七月十日被劫持到瀋陽女子監獄。
中共當局因懼怕迫害罪行曝光,庭審時親朋旁聽遭拒絕,只有劉榮華年近八旬的父母參與了旁聽。
3、獲得國家頒發的「傑出志願者」證書的叢日旭被判刑
叢日旭 |
叢日旭妻子田璐海外營救(右一) |
叢日旭,男,三十來歲,大連文都考研培訓學校校長助理。畢業於遼寧工程技術大學廣播電視編導專業。畢業後,他參加支援西部建設志願者活動一年,在青海省門源縣科技文化局擔任文秘工作,獲國家頒發的「傑出志願者」證書。
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三日,他和妻子在粘貼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甘井子分局惡警綁架,對他刑訊逼供,拳打腳踢,戴黑頭套,頭撞牆,打得口鼻出血,右額角和右頭後側也腫了,肺部持續疼痛、呼吸困難並留有內傷。六月十六日,叢日旭被甘井子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4、迫害升級,「執行年」把四十六名好人判刑送入監獄
二零一三年,中共提出廢除勞教制度後,表面上看勞教所解散了,可是中共並沒有停止迫害,對法輪功的迫害由勞教轉為判刑。二零一三年,大連公檢法司狼狽為奸,打壓律師,欺瞞家屬,偷偷開庭,非法判刑法輪功學員(庭審)二十三人。
據悉,大連一個基層法院每年受理上萬件案件,積案如山。大連人都知道現在的法官「吃了原告,吃被告。兩面收錢,左右逢源。」 法官「不上貢,不辦事」,「執行難」問題,被社會普遍關注。
二零一四年,大連基層法院開展「執行年」專項活動,準備審結一批執行難案。他們不幹正事,真正的違法案件他們不執行,卻不斷踐踏法律,迫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四年大連各市區法院對四十六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所有上訴都被大連市中級法院非法判維持原判。
王仁果被判刑3年 |
佘鉞被判刑6年 |
曲濱被判刑6年 |
馬冬梅被判刑6年 |
序號 | 姓名 | 法院法官 公訴人 | 非法刑期 | 上訴情況 |
1 | 車中山 | 中山區法院梁永國 | 6年 | 上訴 |
2 | 朱成乾 | 中山區法院梁永國 | 5年9個月 | 上訴 |
3 | 王守臣 | 中山區法院梁永國 | 4年6個月 | 上訴 |
4 | 裴振波 | 中山區法院梁永國 | 5年6個月 | 上訴 |
5 | 潘秀清(女) | 中山區法院梁永國 | 5年3個月 | 上訴 |
6 | 史佔順 | 中山區法院梁永國 | 4年6個月 | 上訴 |
7 | 白如玉(女) | 中山區法院梁永國 | 4年6個月 | 上訴 |
8 | 于波 | 中山區法院梁永國 | 4年 | 上訴 |
9 | 郭松 | 中山區法院梁永國 | 4年 | 上訴 |
10 | 郭立華(女) | 中山區法院審判長梁永國、代理審判員程鑫、陪審員王莉軍、書記員姜銀鈴 | 5年 | 上訴 |
11 | 佘 鉞 | 中山區法院梁永國 | 6年 | 上訴 |
12 | 曲 濱 | 中山區法院審判長是陳向真(女),審判員是梁永國和高松(女),書記員是尹明燕 | 6年 | 上訴 |
13 | 劉新穎(女) | 中山區法院梁永國 | 5年半 | 不詳 |
14 | 黃桂英(女) | 中山區法院 | 4年 | 上訴 |
15 | 李 紅(女) | 中山區法院 | 3年半 | 不詳 |
16 | 王語絲(女) | 西崗區法院 | 6年 | 上訴 |
17 | 侯銀柱 | 西崗區法院審判長:李鐵錚 陪審員:李麗 崔海燕 刑事庭長:安德憲,林文濤,夏德彬書記員,張烈院長李辰章 | 3年 | 不詳 |
18 | 王仁果 | 沙河口區法院 | 3年 | 不詳 |
19 | 馬冬梅(女) | 沙河口區法院法官:李邊疆 | 6年 | 上訴 |
20 | 張誠君(女) | 沙河口區法院法官:李邊疆、吳紅岩 | 3年 | 不詳 |
21 | 安祥宇 | 甘井子區法院法官:婁玉珍 | 5年 | 不詳 |
22 | 張曉麗(女) | 甘井子區法院 法官:盧明利 公訴人:趙輝 | 7年半 | 上訴 |
23 | 許 麗(女) | 甘井子區法院法官婁玉珍 | 4年 | 上訴 |
24 | 王德發 | 甘井子區法院法官:盧明利 公訴人:劉忠林 | 5年 | 上訴 |
25 | 叢樹勛 | 旅順口區法院 | 4年 | 不詳 |
26 | 葉樹輝 | 開發區法院 | 4年 | 不詳 |
27 | 李淑芬(女) | 開發區法院 | 3年 | 不詳 |
28 | 郝躍珊(女) | 開發區法院審判長:王俊華 | 4年 | 上訴 |
29 | 劉清濤 | 開發區法院法官:王前,公訴人:吳嶙 | 5年 | 上訴 |
30 | 于媛敏(女) | 開發區法院 | 3年 | 不詳 |
31 | 劉鳳娟(女) | 開發區法院 | 4年 | 不詳 |
32 | 馬瑞田 | 金州區法院法官王忠衛 公訴人:高鑫 | 8年半 | 上訴 |
33 | 夏元新 | 金州區法院審判長王忠衛 公訴人:王海、高鑫 | 7年 | 上訴 |
34 | 秦玉蘭(女) | 金州區法院審判長:楊惠超 檢察官:劉冬雪、高傑。 | 3年半 | 上訴 |
35 | 韓學明 | 金州區法院法官王忠衛 公訴人:高鑫 | 3年 | 上訴 |
36 | 馬愛兵(女) | 金州區法院法官王忠衛 公訴人:高鑫 | 3年 | 上訴 |
37 | 週會敏(女) | 金州區法院 | 不詳 | |
38 | 王淑蘭(女) | 4年 | 不詳 | |
39 | 董 選(女) | 3年 | 不詳 | |
40 | 徐明華(女) | 莊河市法院院長溫連生,庭長於強 | 3年 | 上訴 |
41 | 於淑鳳(女) | 普蘭店市法院 | 3年 | 不詳 |
42 | 吳桂芬(女) | 普蘭店市法院 | 4年 | 不詳 |
43 | 周傳業 | 沙河口區法院 | 4年 | 不詳 |
44 | 李道蓉(女) | 上訴 | ||
45 | 杜龍平(女) | 上訴 | ||
46 | 丁肇華(女) | 大連市法庭 | 4年 |
從二零一四年一月至今,大連市中級法院法官何雲波參與了多宗法輪功學員上訴案,已經核實的有:韓學明(3年)、馬愛兵(3年)、秦玉蘭(3年半)、郝躍珊(4年)、王德發(5年)、曲濱(6年)、佘鉞(6年)、馬冬梅(6年)、夏元新(7年)、張曉麗(7年半)、馬瑞田(8年半)。何雲波應無一例外的在維持原判的判決書上及相關文件上簽下了自己的名字。
因一審嚴重違法,當事人家屬強烈要求大連市中級法院公開開庭。大連市副市長劉樂國卻下令:法輪功案件二審維持一審判決。中級法院法官何雲波也揚言,二審即使請律師也不開庭。
對善良的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判刑,大連市中級法院院長李威有著不可推卸的罪責。
大連政法委是迫害法輪功的罪魁禍首。大連市政法委由八人組成,大連地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所有指令、綁架、判刑等迫害指標、手段、迫害程度,都是大連政法委發出的。
大連政法委成員:
王 萍:(女)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劉樂國:副市長、政法委副書記、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寧 民:市委政法委副書記、綜治辦主任(正局級)。
劉文柱:市委政法委副書記、維穩辦主任(正局級)。
馮衛民:綜治辦專職副主任。
郝維孝:維穩辦專職副主任。
徐 斌:610辦專職副主任(中共迫害法輪功成立的非法機構)。
惠兆倫:法學會副會長。
大連政法委頭子:
王萍 劉樂國 寧民 劉文柱 馮衛民 郝維孝 徐斌 |
法網恢恢善惡有報,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元凶原政法委書記周永康已經被捕入獄,推動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惡執行人王立軍、薄熙來已經被判刑;中共六一零頭子李東生被逮捕。大清算已經開始,神目如電,誰也逃脫不了正義的大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