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宏州在一九九八年開始學煉法輪大法,在短短的幾個月裏身心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從體重只有八十斤的重病人,變成了一個體重一百多斤的健康人,她的親朋好友都親眼見證了這奇蹟般的變化,都無不驚嘆大法的神奇,都紛紛讚歎法輪大法祛病健身的奇效。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集團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大法,王宏州本著善念去北京上訪,她的這一舉動是完全合法的,是作為一個中國公民的合法權益,結果卻被海林林業公安局非法關押三個月,因為公安局聽命於江氏集團下達的命令,根本不按照法律行事。
王宏州被多次綁架迫害,兩次非法勞教,一次是在哈爾濱戒毒所非法勞教,因頻發性心臟早搏被提前釋放。在齊齊哈爾雙合勞教所被非法關押期間,王洪州多次受酷刑迫害,因為堅持煉功被惡警用電棍電,被周圍的犯人隨便打罵,受盡了欺辱;因反迫害絕食,而遭到多次野蠻灌食。還遭受過一種叫背銬的酷刑,這種酷刑是要把人從後背用手銬銬在五十公分高的木板床立柱斜拉的木方上,一銬就是十幾個小時。
酷刑演示:背銬 |
二零零三年王宏州被海林市公安局國保大隊迫害,被非法判刑,在哈爾濱女子監獄被非法關押長達七年。二零零六年在強化轉化的高壓下,王宏州被迫害致大口吐血,八個包夾犯人圍攻一個法輪功,打罵,不准上廁所,不讓睡覺等,使盡了各種迫害手段。也有心地善良的警察背地裏告訴她說:你們法輪功沒有犯法,可是小胳膊擰不過大腿,好漢不吃眼前虧等。她沒有動搖,沒有屈服,堅定地守住那正信的一念:法輪大法是正法。
講清被迫害的真相是完全合法的,言論自由是一個中國公民的合法權益。不讓人喊冤的,只有流氓政府、流氓法律。中共對王宏州的多次迫害都是捏造的莫須有的罪名,是中共蓄意錯用刑法第三百條;海林市公檢法所有參與對王宏州迫害的人員已經構成了犯罪,他們犯了濫用職權罪和綁架、非法拘禁罪。他們的行為是對中國法律的肆意踐踏,是對善良人的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