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讀明慧網發表的《通告》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三日】剛讀明慧網發表的《通告》時,雖然認識到事情的嚴肅性,卻有些茫然。後來讀了《明慧網發表通告之後》這篇文章,深受啟發。

我再次讀明慧網發表的《通告》時,其中「我們真修的大法弟子,應該以法為師,清醒的把握自己的心性和行為,不但不參與亂法,還要把維護大法視為己任。」這句話使我全身一震,似乎我以前從沒看到過一樣。

由此在慈悲偉大的師尊點悟下,記得師尊講過:「如有竄改大法,另搞一套者,其罪大之無邊,生命在還惡業時,層層被滅盡的痛苦是永無終盡的。」[1]師父還告訴我們:「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就是要證實真善忍、成就新宇宙的大法為根本的,怎麼能去傳、去證實那些不屬於真善忍新宇宙的東西呢?不要為達到目地就不考慮大法弟子為甚麼而存在。」[2]

當我真正從法理上明白了怎樣把維護大法視為己任時,我首先從行為上做起:把自己用過的全部電子產品嚴肅的審視了一遍,看是否有不尊重版權、盜版、亂法等等不符合法的現象,再靜心學法,從法中找答案歸正這一切。

接下來是用心維護法,與同修廣泛交流此事。盡力回憶自己曾經傳出的不符合法的物件等等。我想站在法的基點上,無論路途有多遙遠,無論歷盡千難萬難都必須把不符合法的一切歸正。因為把維護大法視為己任,這是大法弟子心性的真實體現。

以上是個人現階段的認識,如有不符合法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合十!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定論〉
[2]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三》〈走正路〉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