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四年八月十八日,甘肅省武威市法輪功學員趙宗成的家屬為其聘請了辯護律師。當律師和家屬到看守所,卻被告知要通過國保大隊和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等國保大隊和610的人到了後,要求律師拿出相關證件並複印上網審核,確信後才讓和當事人見面。律師從下午兩點到看守所直到五點多才出來。
後來家屬到法院要人,法院人員一再要求家屬辭退北京維權律師,讓請當地的律師。家屬當時就嚴正指出當地律師不敢接法輪功的案子,只有北京律師才敢為法輪功學員辯護。拒絕了法院的變相施壓。
徐進彪的家屬為其聘請的北京律師於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八到看守所接見了當事人,到檢察院遞交了手續。後案子移交到法院後,律師因時間緊迫就把相關手續以郵寄的方式遞交到法院。家屬到法院,法院一面讓家屬辭退北京律師,聘請當地律師,另一面卻把徐進彪的律師告到了該律師所在的事務所和北京司法局。
二零一五年元月七日,何存梅的姐姐為其妹聘請了山東律師到看守所接見當事人。大清早到看守所,工作人員查看了律師的證件後,卻要求何存梅的姐姐到當地派出所開證明確認是姐妹關係才能讓律師會見當事人。律師指出這純屬刁難,律師千里迢迢來如果因為這些條件而拒絕接見實屬無理。最終在律師的一再要求下終於會見了當事人。十點多又到法院,法院工作人員告知律師,只有通過了政法委才能閱卷,律師實在想不通閱卷還要通過政法委,後來工作人員居然以沒時間接待律師讓律師下午再來。下午律師再次來到法院才讓閱卷。
元月八日法輪功學員曹生俊的妻子和兒子陪同北京律師先到看守所會了見當事人,後又到法院要求閱卷,同樣遭到了法院工作人員的刁難,要通過政法委才能閱卷。並要求律師第二天再到法院看情況。律師因有急事當天晚上就走了。過了兩天曹生俊的家人再次來到法院,法院的工作人員卻厚著臉皮指責律師說:你們聘請的律師到我們這卻嚇跑了。並一直勸家屬辭退北京律師聘請當地律師。這樣赤裸裸的挑撥離間就發生在司法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