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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天水十名法輪功學員被冤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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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甘肅報導)甘肅省天水市秦州區法院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五日對李翠芳等十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受迫害法輪功學員上訴到天水市中級法院。

天水市公安局警察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非法抓捕了三十一名法輪功學員,後對十位法輪功學員進行司法迫害。在十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期間,家屬曾請北京正義律師辯護,天水市政法委密令公檢法採取各種方式阻撓律師正常的工作程序,包括命令看守所不許律師接見當事人,欺騙法輪功學員「只要辭退北京律師就可以減輕判刑」等,政法委、「610」頭目還親自闖到法輪功學員家中,威脅親屬解聘北京律師,聘請當地律師。

本文簡述近期了解到的這些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的情況,包括刑期。

李翠芳,女,生於一九四四年六月十五日,家住天水市秦州區岷玉路羅玉小區,天水市秦州區福星壽衣店老闆。被非法判刑四年零六個月。

李義奎,男,生於一九四九年六月十五日,家住秦州區自由路天創花園,天水供電局三十鋪變電所職工。被非法判刑四年。

肖彥紅,女,生於一九六四年九月二日,家住甘肅蘭州市七里河,原是甘肅省婦幼保健院職工。被非法判刑四年。

唐瓊,女,生於一九七二年七月六日,住天水市秦州區雙橋路。二零零二年曾被天水市秦州區法院誣判十二年,此次再被非法判刑四年。

張志明,男,生於一九七六年五月十七日,家住天水麥積區新陽鎮王田村。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九日曾被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級法院非法判刑五年,此次再被非法判刑四年。

喬文成,男,生於一九六八年一月二十五日,家住天水市秦州區岷山路,天水岷山機械廠下崗職工。被非法判刑三年。

王民兵,男,生於一九四八年三月五日,家住天水市麥積區中灘鎮。被非法判刑三年零六個月。

馬曉娟,女,生於一九五三年十二月十六日,天水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服務公司退休職工。被非法判刑兩年零六個月緩刑四年。

朱開紅,男,生於一九六七年八月六日,家住麥積區甘泉路,中國工商銀行天水市分行現金中心職工。被判非法管制二年。

夏燕玲,女,生於一九六七年六月二十日,家住天水市秦州區岷玉路羅玉小區。

甘肅省天水市秦州區檢察院:
代理公訴人天水市秦州區檢察院彭濤。非法起訴書編號:天秦檢公訴刑訴(2014)82號。
甘肅省天水市秦州區法院:
審判長魏素梅,代理審判員陳剛,陪審員張澤喜,書記員王華。非法判決書編號:2014天秦刑初字第24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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