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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大連市沙河口區法院法官李邊疆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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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大連市沙河口區法院法官李邊疆,在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所謂庭審過程中,執法犯法,惡行累累。

李邊疆,男,沙河口區法院法官,手機號碼15502626633,辦公電話0411-82793527,辦公室地點:法院刑事庭604室,大連市沙河口區法院 地址:沙河口區西南路789號1-1-1,郵編116033。

「十佳維權律師」被非法判七年

王永航,男,四十二歲,大連乾均律師事務所律師。2012年7月24日,王永航等十位大陸正義律師在美國獲得「十佳維權律師」獎。

王永航因多次為法輪功學員提供法律服務,為受中共當局迫害的法輪功學員作無罪辯護,並發表致胡、溫的公開信,指出以刑罰手段對待法輪功修煉者的違法性,要求當局立即改正自一九九九年來的錯誤判決,釋放所有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修煉者,而被判冤獄七年,現被關押瀋陽第一監獄。

法官李邊疆為王永航律師案件主要責任人之一,不僅執法枉法、瀆職宣判王永航律師,並積極地協同大連市沙河口區國保大隊及市國保大隊多次參與誣判法輪功學員。

2009年10月14日,李邊疆未通知律師、家屬,秘密非法庭審王永航,王永航為自己做無罪辯護;11月27日,沙河口區法院第二次非法庭審王永航,誣判其七年重刑; 2009年12月,「法輪功人權」在提交給聯合國的人權報告中不但提供了王律師被非法關押、判刑的具體細節,同時還記錄了所有參與迫害的中共執法者的姓名與單位。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已介入對此案的獨立調查。

馬冬梅被非法判刑六年

2014年9月2日,馬冬梅姐姐給李邊疆打電話,得知妹妹馬冬梅被非法判刑六年。姐姐問:「為甚麼判這麼多年?」法官李邊疆說:「馬冬梅不認罪,又趕上嚴打,還是屢犯,有幾個部門在香爐礁派出所研究定的」。姐姐說:「你們法院應該主持公正,他們怎麼能說的算呢?」李邊疆說他自己說的不算。法院辦案,要聽從其它部門的聯合決定,而法官說了不算。這就是發生在當今依法治國大環境下的司法斷案。初審法院、二審法院在對馬冬梅的整個所謂法律程序中,一直將「法律」玩於股掌之上。看看馬冬梅被迫害的經過:

2013年8月31日,馬冬梅在家中被警察綁架。2014年5月27日,她遭沙河口區法院非法庭審。馬冬梅在庭上告訴法庭人員:法輪功是正法,自己身心受益。傳播法輪大法真相資料,是想讓更多的人都解除痛苦。她說:「我沒有罪,我沒有錯,法輪功沒有錯,大法弟子沒有錯!」

2014年9月2日中午,沙區法院初審法官李邊疆打電話給馬冬梅的家人,稱馬冬梅被判刑六年。家屬遂請律師去看守所見馬冬梅,發現馬冬梅也是9月2日才獲知自己遭非法判刑。

接下來,馬冬梅上訴到大連中級法院。馬冬梅的家人在焦慮中等待二審開庭的消息,但一個多月過去了,仍然杳無音信。家人遂於日前到大連中級法院查詢二審日期,卻驚訝得知:馬冬梅的案子已經結案,二審已經結束,只差下判決書了。家人還發現一個奇怪的現象:二審立案日期竟然在一審判決日期之前!

據了解,初審法官李邊疆是在2014年8月26日簽署了對馬冬梅的非法判決書──(2014)沙刑初字第00341號。馬冬梅是九月二日才獲知遭非法判刑。而大連中級法院承辦人、刑二庭法官何雲波簽署的判決書──(2014)大刑二字第00127號,立案日期是2014年7月23日,案件狀態為「已歸檔」,即已經結案。

2008年5月6日,在沒有通知家屬的情況下,沙河口區法院非法庭審馬冬梅。當時沙河口區法院李邊疆是參與迫害的主要責任人。馬冬梅被冤判三年,在大北監獄遭受迫害。

銀行職員王建被秘密判七年

李邊疆企圖不通知家屬、律師,於2012年11月20日對法輪功學員王建秘密開庭。律師知道後進行交涉,法院才勉強同意延期一天。非法庭審後,王建被秘密判七年。

之前家屬找到法官李邊疆,希望他秉公執法,並讓其給法輪功信徒定罪的法律依據。李邊疆回答:「每個律師都讓我拿出法律依據,我比誰都清楚,我比誰都清楚,我是黨員,我執行黨的規定。舉個例子說,建政以來,三反、五反等各項運動中,錯殺很多人,以後不是平反了嗎?就鄧小平上台以後,進行嚴打,就是他一句話,當時槍斃的人,現在想一想都合理嗎?如果共產黨給法輪功平反了,我就執行。」

把七旬老人關入監獄

1、李邊疆於2008年1月18日上午,在大連市沙河口區法院非法開庭審判劉洪瀚(男,七十六歲)、馬明秀(女,七十五歲)、孫淑芬(女,六十九歲)等三位七旬高齡法輪功學員。

2、大連七十六歲的張誠君老人被騙去開庭並誣判三年

李邊疆於2013年11月將76歲的張誠君老人騙去開庭。就老人戶外煉功和郵寄真相信對老人非法判刑三年,被劫持在瀋陽遼寧女子監獄。張誠君老人被綁架前曾對朋友說:「李法官給我打了兩次電話,不知是給我拜年還是又耍甚麼花招」。被老人言中了:李邊疆夥同政法委,配合公安人員綁架了老人,同時,李邊疆本人也被中共邪黨綁架了──成為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幫兇。

尚曉麗、謝宇母子被誣判三年

2010年大連市28歲的法輪功學員謝宇因為在網上和同學談到法輪功真相,和其母親尚曉麗一同被綁架。最後均被沙河口區法庭非法判刑三年。法官李邊疆卻說:「給你們已經判的夠輕的了」!

遭李邊疆直接非法判刑的其他法輪功學員還有:王仁國(3年),周傳業(3年)、關越、金信年等。

正告李邊疆

初略統計,李邊疆誣判法輪功學員非法刑期共計35年之久。李邊疆將如何償還?

中國《法官職業道德基本準則》明確要求法官「不受任何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不受權勢、人情等因素的影響。」聯合國1985年通過的《關於司法機關獨立的基本原則》,更是將「司法獨立」規定為對各國司法的最低限度要求。

在此奉勸李邊疆,接受法輪功學員的講真相和勸善,法輪功學員按照「真善忍」標準做好人,沒有錯。不要再跟著中共邪黨走到底。也正告李邊疆及所有不惜違法參與作惡的短視者,你們的未來將會是非常暗淡的。快清醒吧,迫害法輪功是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早晚要被繩之於法!你們大連中院院長李威,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五日被 「雙開」 ,被收繳違紀所得,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率先遭報,印證了「善惡有報是天理」的古訓。大審判即將來臨,只有立即停止迫害,爭取立功贖罪,才是唯一的出路!

因果報應是天理,不被任何人與勢力左右。在中華傳統文化中,關於因果之事儒釋道三教皆有經書、典籍可查證,君子敬畏於天地無形與他人之鑑察,深恐善心不堅, 在暗室中都唯恐有虧德行而獲罪於天,因此謹慎獨處時的清淨。所以為人切莫欺心昧己。在中共無神論的毒害下,也有人以為自己做事隱秘,幹壞事無人知曉,到頭來都是難逃報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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