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多歲的何先珍女士,二零一零年被非法判刑十年後,被劫持到簡陽養馬河四川省女子監獄三監區受迫害。在監獄的高壓「轉化」迫害下,何先珍身心受到巨大的摧殘,她內心非常明白是法輪大法讓她無病一身輕,對師父和大法充滿感激,可監獄卻逼她念誹謗師父和大法的「悔過書」,老人被折磨得時常痛哭。
何先珍家住西昌市301家屬區,曾經是一個全身有病的人,修煉法輪大法後,全身疾病神奇康復。為了讓更多世人受益,明白「法輪大法好」,何先珍講真相,被非法關押兩次。
何先珍於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三日到西昌市西寧鎮西鄉鄉講真相,被綁架,被非法關押在西昌市看守所,一度被迫害出現重病,住進西昌市市醫院。據悉市國安大隊曾要何先珍的家屬出醫藥費,才把重病的老人取保回家。家屬由於拿不出錢,不敢過問。
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三日,西昌市法院非法庭審了何先珍等四名法輪功學員。為了陷害四名法輪功學員,把案子搞大,公訴人竟然把抄出的書和小冊子等資料一頁算一份材料,這樣羅織出上萬份傳單。正義律師在法庭上要求展示證據,請證人出庭作證,全部被法官回絕。在構陷法輪功學員何先珍的所謂證據上,根本沒有本人簽字,只有辦案人員的簽字,律師依法指出證據不足。三名律師心態平和、旁徵博引,從法律的角度有理有據地證實了修煉法輪功無罪,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無罪,要求無罪釋放四名法輪功學員。在法庭上,有個律師拿出中共黨章,當眾念出相關條例,提到群眾可以給黨領導、組織提意見,反映情況,並且不得打擊報復。這時市「六一零」副主任陳其竟然在法庭上咆哮起來,叫律師「滾出去」。
在法庭上,何先珍揭露市國安大隊副大隊長太剛毅在非法提審她時,出手打她,把她的手臂打得一直抬不起來,一直痛。何先珍還揭露了她的生活費被國安非法搶走的事實:何先珍是會東301的家屬,丈夫死後,單位每個月發二百元生活費給她,她省吃儉用存了五千六百元錢,這次被市國安非法抄家時搶走,沒有任何手續給她。參與抄家的警察是西昌市國安大隊的太剛毅、劉國強、王永榮等,警察的以上行為至少構成了刑訊逼供罪、搶劫罪。
二零一零年九月十四日,四名法輪功學員被西昌市法院非法判重刑:何先珍被非法判刑十年,高德玉被非法判刑十二年,程冬蘭被非法判刑十年,何正瓊(何先珍姪女)被非法判刑七年。直接參與迫害者:西昌市法院刑一庭審判長劉勇,審判員 楊波、李玉,書記員 張興虎。
四川省女子監獄三中隊:馮隊長、田隊長、張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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