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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遭八年半冤獄 上海管龍妹再被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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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一月八日】(明慧網通訊員上海報導)二零一五年一月六日下午一時半,上海市六十二歲的法輪功學員管龍妹在浦東新區法院被非法開庭,事情的起因只是因為二零一四年六月管龍妹在給路人送了一張神韻光盤而被舉報。

管龍妹
管龍妹

在整個庭審過程中,管龍妹都正告法官、檢察官:開庭是違法的,你們犯罪了。並且對檢察官的詢問都表示「無可奉告」,不承認這場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管龍妹的辯護律師也從程序不合法、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等方面對本案提出了要求和質疑:

1.要求檢察官迴避
2.公安機關違法行為,當事人與家屬都不在的情況下,私自闖進管龍妹的家進行抄家,其行為已構成違法。
3.所謂的舉報證人並未到庭,對其真實性提出質疑。
4.鑑定機構上海市新聞出版局,不具備鑑定法輪功物品的資格,是非法鑑定。

律師最後要求法院對該案發回重審。在整個庭審中,法官多次打斷當事人和律師的辯護,四次休庭。最後宣布擇日宣判。

管龍妹的家屬也到場旁聽,結束後無不感慨地說這不是法官對當事人的審判,而是當事人和律師對法官的審判。並在退庭時當著法官的面對管龍妹說:我支持你!

管龍妹是於一九九九年四月開始修煉法輪功的,修煉前抽煙、喝酒、賭博,還一身的病。可修煉法輪功後不僅身上八種病都好了,而且以前的陋習都改正了。

然而就是這樣一個做好人的人,卻因為不放棄信仰而先後身陷中共黑監獄共八年半。二零零一年十月被非法勞教兩年,二零零七年一月被上海虹口區法院非法判刑六年半,期間,她遭到洗腦及各種酷刑折磨。


相關責任人:
上海市公安局浦東分局國保處 [地址]丁香路655號 [郵編]200135 [電話]02150614567 黃浩[13386280650] 楊華瑜
金楊新村派出所 [地址]金楊新村街道雲山路1349號 [郵編]200136 [電話]02150614567*45688 [電話]02150758492 楊旭東 陳罡 瞿江華 張理 徐瓊
顧路派出所 葛曉紅 劉鈞
上海市新聞出版局 [地址]上海市黃浦區紹興路5號 [電話]02164370176 施世東[13012865226] 龐東升
上海市浦東新區檢察院 [地址]丁香路633號 [郵編]200135 [電話]02138794528 鮑建敏[女,承辦檢察官,電話02150138620]
上海市浦東新區法院 [地址]丁香路611號 [郵編]200135 [總機]02138794518 劉娟娟[主審法官] 石耀輝[法官,電話02138794518*11101,電話02168541824] 書記員[電話02138794518*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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