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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人遭迫害 湖南祁東縣201人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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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南報導)湖南省祁東縣二百零一人向中國最高檢察機構控告江澤民,敦促就江澤民對法輪功的迫害罪行立案並提起公訴,他們希望公檢法司人員和更多的民眾看清這場血腥迫害,明辨是非,守住良知。

其中最大年齡八十八歲,最小年齡二十九歲。從他們受迫害情況看出,中共邪惡官員及惡警綁架勒索共四十二萬零四百二十二元,其中勒索法輪功學員周華麗現金十萬元,王桂林四萬元,鄧彩雲三點八萬元,邱玉秀三點四萬元,除了在工資中扣除的和個別的開了收據,其餘都沒開收據。中共不法人員強搶財產無數,如稻穀、棺材、汽油、面的車等。

自二零一五年五月以來,已超過十八萬名海內外法輪功學員及家人向中國最高檢察院、法院控告江澤民。這些法輪功學員來自社會各個階層,但他們的共同點就是因修煉法輪大法,按真善忍做好人,卻被綁架、抄家、勞教、非法判刑,在非法關押中,被電擊、遭受各種酷刑等,家屬遭株連迫害。在江澤民發動的這場滅絕人性的迫害中,法輪功學員不但被剝奪了信仰自由權,甚至被剝奪了生存權、失去了公民的基本權利。

祁東縣白地市鎮雙鳳村劉檢保一九九九年元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幾個月後,不但病痛全好了,而且又能幹活了。他的兒子在九歲時得了白血病,被醫院判了死刑,家裏的積蓄全部花光,也無濟於事,而在修煉了法輪大法之後,兒子的病奇蹟般的好了。劉檢保說,「這是經過祁東縣人民醫院和衡陽市人民醫院化驗結果所證實的。兒子身體的神奇變化,也是我鄉鄰親友有目共睹。」

劉檢保在控告書中說:「在江澤民十多年的迫害中,我的女兒劉英,當年只有十五歲的中學生,失去了讀書的機會,被非法關押十八個月,並被罰款三千五百元;我的妻子彭福斌多次被縣『610辦公室』人員和公安警察非法抓捕,累計坐牢三十三個月,被罰款七千三百五十元;我,劉檢保多次被非法抓捕,多次受酷刑折磨,幾乎被打死,累計坐牢二十四個月。」「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日,白地市鎮黨委書記劉勇民帶警察七人闖入我家,翻箱倒櫃,到處搜查,搜出幾張大法真相傳單,就把我劫持到鎮派出所。在鎮派出所,劉勇民指使警察四個人打我一個,派出所長拿一把竹籤釘入我手指尖,十指連心,我鮮血直流。他們問我家真相資料是哪來的,我說是撿來的。他們又毫無人性的把竹籤打入我的腳趾尖,我雙手雙腳皮破血流,鑽心的疼痛,同時從大腿到屁股,我的皮肉打成一片烏黑……」

酷刑演示:用竹籤扎手指(繪畫)
酷刑演示:用竹籤扎手指(繪畫)

祁東縣歸陽鎮八十二歲的退休教師蔣定雄是一九九六年通過學生和朋友介紹開始修煉法輪功的。當時,他的身體不好,經常頭痛,吃不下飯,腳手無力,幾十年來治之不癒的心臟病常常發作,吃藥打針無作用,住醫院也沒有解決一點問題,煉法輪功後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現在一身輕,去醫院查檢身體,沒有發現任何問題。

老人控告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後,江澤民的追隨者們真的把我『名譽上搞臭』了。鎮壓法輪功開始後不久,他們就非法到我家搜查,抄走了我的《轉法輪》、煉功帶、錄像和身份證,接著把我非法關押到歸陽派出所進行洗腦,並要我書寫檢討保證,規定『今後只能在家,不准外出,如果要外出,必須請假,批准後,才能外出,必須按時回家,否則,後果自負。』有一次,我請假到我大兒子家,延期了一天,他們立即就打來電話來指責我,勒令我馬上回去。與此同時,層層指定人看管我,並肆意在群眾中造謠宣傳,說我參加了×教反革命組織,是反黨、反人民、反政府的『三反組織』人員,弄得我的親人、朋友都與我疏遠,怕與我接觸,怕受到牽連,我簡直成了生活在世外桃源之中的人了。十多年了,我一直生活在這樣的『世外桃源』之中,一直到今天。」

祁東縣白地市鋼鐵廠七十四歲的石金華煉法輪功前身上的多種疾病,如:嚴重的貧血、眩暈症,心臟病、胃病、關節炎、婦科病、腦動脈硬化,每天都要吃藥,通過短短時間的煉功,這些疾病都不翼而飛,每年為單位節省了不少醫藥費。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後,她也遭受了非人迫害。

老人控告說:「二零零四年三月份的一天,我去祁陽走親戚,帶一些大法真相資料,晚上在黃泥塘街上發,被黃泥塘派出所警察綁架。第二天被送進祁陽縣看守所,在看守所每天提審受了不少迫害。一天中午吃飯時,我們說「法輪大法好」,當場把我和另一同修叫出去,用特製最大直徑有三寸粗腳銬子把我和同修各銬一隻腳,連銬在一起,路也走不動,上廁所也不讓上了。周炳生還用穿大皮鞋的腳猛踢我腰部,晚上睡覺只有七寸寬的床,只能側身睡,不能翻身。就這樣關了一個月後,又非法送我到湖南省株洲白馬壟勞教一年,在勞教所被五個吸毒犯包夾,輪流看管,不准與人說話,連睡覺都要管,用各種迫害手段強制轉化。每天從早上五點鐘就罰站一直站到晚上十二點,眼睛不讓眨一下,不准上廁所,我每天都昏倒幾次……

「二零零八年五月的一天中午,祁東縣國保大隊彭劍帶領六、七個警察,莫名其妙闖進我家,強行將我和我丈夫一同綁架到縣國保大隊。抄走我家大法書、電視機、錄音機、影碟機、現金五千元等。他們審訊我時將我雙手吊到窗框上一直到晚上十二點,我心臟病復發暈過去了,他們發現不行了,才把我放下來,就這樣第二天把我送到拘留所十五天才放我回家。」

中共酷刑示意圖:吊銬
中共酷刑示意圖:吊銬

祁東縣洪橋鎮六十一歲的鄧彩雲控告說:「二零零六年,我在廣東打工,我利用業餘時間發神韻光盤時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被當地警察綁架到廣東看守所。幾天後,被祁東縣國保大隊劫回。我在祁東縣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一個多月,並被勒索了一萬五千元才取保候審回家。可回家不到兩個月,縣國保大隊鄒愛民帶著一夥人闖入我家,把我強行綁架到縣公安局。在公安局,警察用衣架打,用腳踢,吊銬,拽頭髮,折磨了我七天七夜,最後還判了我七年冤獄。我在看守所關了一年多後,又被送到了長沙女子監獄迫害。長沙女子監獄獄警對我用藥物迫害,強迫我做苦力,不准睡覺等,一直迫害了五年多才放我回家。」

中共酷刑示意圖:背銬
中共酷刑示意圖:背銬

湖南省南嶺化工總廠祁東分廠退休職工周建平控告說:「二零零九年五月二日晚,我在祁陽縣城居民區噴寫『法輪大法好』的標語,被祁陽縣警察抓捕,後又以莫須有的罪名「破壞法律實施罪」被非法判四年徒刑……遭受了種種慘無人道的迫害。我剛到湖南女子監獄不久,……被叫到辦公室把我反銬「背寶劍」……

二零一一年十月十九日,六監區二分監區警察歐陽秀強制把我送到監區學習班(也叫嚴管隊,實為洗腦班)進行洗腦迫害。因我拒絕被洗腦,警察鄒永紅、劉芊、毛慧萍指使洗腦班的大組長何平珠領著李紅、何莉萍、蘇志平、周豔瓊四個包夾對我進行迫害,強迫我站軍姿(兩手伸直,兩腳並攏立正,還陰毒的在我兩腿膝蓋之間夾一張紙,紙張掉了就延長罰站),每天早上六點站到凌晨四點,一天只准上三次廁所,看見我眼睛閉上就往我臉上潑冷水。……將近一個月,站的我兩腿腫的像水桶一樣大……上廁所根本無法蹲下……警察見我仍不『轉化』就叫何平珠從其它監房找來三個人強行摁著我蹲下,因兩腿腫得太厲害,摁著蹲下之後,兩條腿像刀割一樣劇痛難忍,她們輪流換班摁著我蹲了一天,最後何平珠拿來銬子,把我反銬(背寶劍),再用我的長睡褲把銬子吊到上鋪床頭的鐵欄杆上,就這樣銬了一個星期。我被她們折磨得皮包骨頭,體重只有五、六十斤,頭也抬不起來,雙手雙腳發抖,血壓升高,左胸室心跳過速,兩隻眼睛往外突出,完全脫了人像。」

「這些年,我所遭受的這些痛苦,都是江澤民一手造成的。江澤民操縱國家機器,利用公檢法司從上到下迫害只為做好人的群體,無視國法,肆意踐踏人民的基本權利,對一群善良的民眾進行慘無人道的鎮壓,江澤民已經觸犯了中國法律和國際法,因此,要求依法追究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刑事責任,經濟賠償和精神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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