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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遭非法勞教 北京中學教師控告元凶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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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北京報導)現年五十二歲的李蘭強,原是北京市海澱區某中學數學老師,因修煉法輪功,兩次被非法勞教,飽受折磨,並被學校單方面解除工作合同。

李蘭強於二零一五年八月二日向最高檢察院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要求追究、公布江澤民的刑事罪責,讓世人看清這場迫害。

以下是李蘭強敘述遭迫害事實:

我是一九九七年十月,正式修煉法輪大法的,修大法之前,我就一直想了解人生的真諦,看過一些道家修煉的書,為追求真理上下求索;還認識了一些修煉界的朋友,我了解到只有修煉,才能使生命昇華,甚至可以長生不老,這都是中華文明的精華。但那些古文晦澀難懂,也沒人指導,有很多問題不得其解。直到我看到《轉法輪》,一下子明白了,這就是我要的,真正能讓我生命提升的書,以前所有解不開的心結全部打開了,內心一片光明。

得法初期的我,每天樂呵呵的,沐浴在大法的佛光普照中。身輕體健,更主要的是,我的精神、思想道德的提升,大法讓我以真善忍做好人,做事為別人著想,無私無我,先他後我。只有高境界的思想才能指導高尚的行為。我在學校裏為人誠實善良,工作中盡心盡力,教三個班的數學課,還擔任數學教研組長,工作量是最大的,得到同事們的認可。家裏父母,兄弟,孩子也都得過大法,一家人和睦融融的。

一九九九年七月,天象大變,如同法國諾查丹瑪斯的預言,恐怖大王從天而降。全國的各種宣傳像文革中搞運動一樣,統一口徑,鋪天蓋地的抹黑法輪功。當時大多數人都非常不理解,怎麼按「真善忍」做人都不讓了?每個受益的人,都想說句公道話。我於八月下旬去了天安門廣場,有人問我「是不是煉法輪功的」,我說是,就被抓到了派出所,被非法拘留了十五天。

回到學校,不讓教課了,教研組長下放去看大門。許多退休老師打抱不平,對新任校長說:「這麼優秀的教師怎麼能去看大門,不是浪費人才嗎?」校長沒接受。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初,我被學校騙到洗腦班,同事被一批一批派來陪同、「勸導」,洗腦班的惡徒打我,說是為我好;不讓上廁所,說是為能儘快明白;我曾絕食三天以示抗議,他們每天都像開喜宴一樣大吃大喝。我被非法拘禁、限制人身自由二十天,最後學校被迫出資八千多塊錢買單。

二零零二年二月,他們知道我沒有放棄信仰,派警察抄了我家,只有我手抄的一些書籍,之後我被勞教一年半,我問為甚麼,警察說:只要煉就勞教。我問有甚麼法律依據,他們說:就勞教你了,你有甚麼辦法?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我在學校被綁架,警察以幾張真相光盤為由,又非法勞教我兩年半。這一次我開始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覆議、申訴、向法院提起訴訟,回答是法輪功問題不受理。我徹底看明白了,中共的社會自始至終對法輪功就沒有講過法律,法律只是江澤民和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工具。

勞教所裏的違法行為太多了,警察指使普通勞教人員(包夾),限制我的人身自由,不按作息時間休息,不讓吃飽飯,甚至不讓上廁所,他們為了拿獎金,不擇手段的進行「轉化」迫害,不聽他們的就會遭到懲罰;每天坐在兒童座椅上,十幾個小時,不許動,動就打,屁股都坐爛了;三個人左、右、前三面貼身坐,擠在一起不讓你動,叫包肉夾。最熱的夏天,四個大男人在頂層西邊八、九平米的房間裏,獄警還要把門窗關上,我要水他們不給,要不給你濃鹽水。這都是我的親身經歷,我還見到,有人被綁在床板上。這種無法無天的行為,大都是背地裏做的,談法律都成了奢望。

學校又單方面和我解除合同。沒了工作,雪上加霜。妻子怕受牽連,也是保護孩子,和我離了婚;老父親苦苦盼兒,我從勞教所出來三天,老父親就去世了。

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十六年來,有多少法輪功學員像我一樣遭受迫害,有多少人被迫害死,甚至被活體摘取器官……犯下這個星球上前所未有的罪惡的元凶,應當受到正義的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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