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屢遭毒打折磨 湖南省岳陽市李自然控告首惡江澤民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三日】2015年7月18日,湖南省岳陽市法輪功學員李自然向最高檢察院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

今年36歲的李自然原是湖南省岳陽市岳陽樓區四化建公司職工,他堅持修煉法輪功,多次遭江澤民集團迫害,他曾於2003年被劫持到平江縣看守所、岳陽市看守所非法關押58天,期間遭到嚴刑逼供、暴力毆打、強制灌食等多種嚴酷迫害。2005年他被非法判刑四年,先後在湖南省津市監獄、湖南省網嶺監獄遭關押迫害,被毆打折磨。

以下是李自然自述遭迫害事實:

一、2000年7月,為了見證大法的清白,我於7月15日毅然進京和平請願,被岳陽市公安局綁架到岳陽市第一看守所非法拘留37天。單位由此對我留廠察看兩年,並停發工資和獎金,每個月只補給180元的生活費。岳陽市「610」還毫無理由要我承擔其到北京接我時旅遊和吃喝玩樂的費用7000多元。

二、2001年1月,在以被控告人江澤民為首的犯罪集團策劃、炮製「天安門自焚」偽案,利用新聞媒體大肆渲染煽動法輪功仇恨之際,岳陽市「610」及單位在未經本人同意的情況下私自篡改我寫給編輯部的信件,並刊登在2月份的《湖南工人報》和《湖南化工報》。文中謊稱我本人「病入膏肓,骨瘦如柴」,單位領導對我關懷無微不至等等,還增加了許多污衊大法創始人李洪志先生的言論。這給法輪大法及我個人造成極壞的社會影響,損害了我的名譽,也矇騙和毒害了很多不知情的三湘民眾,嚴重地踐踏了群眾的知情權。

三、2003年5月4日,我因對外講述法輪功被迫害真相,遭到平江縣向家鎮派出所綁架,並於5月5日和8日先後被轉移到平江縣看守所、岳陽市看守所非法關押58天。期間他遭到嚴刑逼供、暴力毆打、強制灌食等多種嚴酷迫害,給我身心帶來嚴重傷害,具體如下:

1)被綁架當晚,向家派出所幹警用鐵銬子將我緊緊地銬在一張椅子上對我嚴刑逼供,一所領導猛抽我耳光,用拳頭猛擊我胸部和胳膊,並揚言要整死我。

2)次日,平江縣國安大隊來向家派出所,其中一國安人員用拳頭猛打我胸部和麵部,打得我東倒西歪。下午,將我劫持到縣國安大隊,一國安人員猛抽我的耳光,並用腳朝我胸部猛踢猛踹,對我嚴刑逼供。五點左右他們將我綁架到平江縣看守所,一中年幹警猛抽我耳光,用拳頭猛打我胸部,最後一腳將我踢翻在地,用穿著皮鞋的腳用盡氣力在我胸口和腹部猛踹猛蹬。剛進看守所,我又被五、六個犯人毆打。當晚,幹警陸再興指使犯人頭目李再生用腳踩著胸口,將我貼在牆壁上,然後又用拖鞋猛抽我的臉,全監房裏的人都發出嘖嘖的驚呼聲,事後他們說從來沒有見過這樣恐怖的場景。第二天清晨,獄警陸再興指使十幾名犯人對我澆冷水,由於接連地往頭上澆,我很難喘過氣來,幾乎窒息過去時,危難之中,我高呼「法輪大法好」!才將他們震住。種種摧殘很難用語言來講述。

3)5月8日,我被劫持到岳陽縣國安大隊,期間幹警鄒××(二十八九歲)、李小毛對我暴力毆打,副大隊長郭盛祥甚至將我打翻在地,對我刑訊逼供。9日晚,我被綁架到岳陽縣看守所,在幹警的指使下,監房裏面的二十幾號人對我長時間輪流毆打。打完之後,犯人頭目劉岳華、胡曲橋、李石虎等仍不罷手,他們用腳猛踹猛蹬我胸部,用拳頭狠擊。為了不讓我出聲叫喊,他們將我包在被子裏頭,並用腳在上面肆無忌憚猛跺猛踩。隨後我被強迫面壁,犯人胡曲橋用拳頭猛打我胸部、頭部和太陽穴,用手掐我的喉嚨,當時我真覺得喉嚨都被擰碎了,以至好久都很難發出聲音來。

酷刑演示:野蠻毆打
酷刑演示:野蠻毆打

犯人連續輪流6個多小時以上的毆打迫害,使我完全失去了知覺,眼睛睜開看不到任何東西,甚麼聲音也聽不見了,意識模糊不清,幾近昏厥。在樓上值班警察看到我快不行了,不想鬧出人命。趕緊對犯人說不要再對我迫害了。當天晚上,管教易四來一直在樓上值班,其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由於我在裏面講真相和抵制他們的迫害,一天,我在監房走廊上被獄警陳永堅(副所長)在背後偷襲重拳將我打翻在地,接著又用腳在我身上猛踩一腳,我剛爬起來,又重重一腳將我踢翻在地,口裏還說:「打死你!」。

提審時,國安鄒××和李小毛用拳頭對我的胸部和臉部毆打。當時我是光著腳沒穿鞋的,鄒××用皮鞋在我腳背上猛踹猛跺,對我刑訊逼供。緊接著,鄒××又將煙猛吸幾口,用滾燙的煙火不停地燙我的臉。為了抵制國安和看守所的暴力迫害,我絕食絕水30多天反迫害。獄警對我強行灌食,每次都是將我一腳踹倒在地,然後三、四個人強行按倒在地往下猛插胃管,好幾次胃管抽出來的時候,鼻孔裏流出來的都是血。我被強行插胃管灌食20多次。

有一次,獄醫謝澤華(副所長)給女監房另一同修暴力灌食,我站出來義正辭嚴制止,獄醫謝澤華指使犯人用拖鞋在我臉上不停地來回猛抽猛打,我被打得鼻青臉腫。關押期間,我被他們迫害得身體從原來的105斤驟減到68斤,身體行動非常困難,生活不能自理,整個身體變了形,很多人都認不出我來。公安局通知單位來接人,說我已快不行了………單位負責人周水柏,「610」張振宇、許貴平不願意來接。我又被延誤了一天。最後,是我母親從鄉下趕來將我領回,此次被非法關押58天。

4)2003年9月9日,岳陽縣公安局國安大隊又上門來迫害,當時他們找我單位詢問有關情況,負責人張振宇、許貴平及公司副經理都說我還在煉功,並謊稱我身體已經基本恢復。於是,我又被他們劫持到岳陽縣看守所,我絕食絕水9天抵制迫害。見我身體確實沒有恢復,整個人還只有70斤。9天之後,只好又將我放回。回來幾個星期之後,岳陽縣法院派單位「610」通知我,要我參加所謂的開庭審判,我被迫放棄單位,從此流離失所。

5)2004年4月,我被長沙市天心區學院街派出所綁架,非法關押一天一晚。同年8月19日,我和另外兩位同修被天心區警察綁架。在天心區派出所,我跟民警和「610」大姐講真相,被派出所民警打耳光。當日被綁架到長沙市第一看守所。

在長沙市第一看守所獄警指使八個犯人對我灌食,用刷廁所的拖把不停地往我喉嚨裏捅,喉嚨被捅得鮮血直流。有一次灌食,看守所幹警竟在牛奶液體裏面下了毒藥。第二天,我就感到神智不清,對我的中樞神經有破壞,很多話都被說錯了。後來,我義正辭嚴指責他們這樣做是有歷史記載的,會承擔一切後果的。他們才停止了這種罪惡的迫害。關押期間,我被暴力灌食十次,都是七、八個犯人同時對我發難,人被折磨得傷痕累累,弱不禁風。生命垂危之際,得到有良知警察的關注和幫助,如實地向上面反映了這個情況,幾天之後要我母親來將我接回。那次被非法關押16天。

6)2005年3月,單位「610」惡徒張振宇、許貴平,說我在哪裏發了真相資料和掛橫幅,其實那段時間我父親剛離世,我一直守候在母親身邊。3月初的一個晚上,惡徒許貴平夥同岳陽縣檢察院和「610」人員闖進我住的四化建閥門廠單位宿舍,我急忙避開往樓下跑。岳陽縣司法機關的人員本來就不願意再迫害我,這次綁架事件完全是單位「610」許貴平、張振宇一手策劃的。他們快追趕上我的時候,只有惡徒許貴平一人下車來追,由於我身體還沒有恢復,跑不動。我被惡徒許貴平綁架進警車。

我被三次綁架到岳陽縣看守所。為了抵制迫害,我絕食絕水29天反迫害,前後被獄警插胃管灌食10餘次。我絕食絕水到28天的時候,身體非常虛弱,法院強行將我劫持參加開庭。第二次非法開庭的時候,四化建單位「610」許貴平和張振宇見第一次開庭沒有甚麼結果,專門寫信給法院,作為法院開庭時誣告、陷害我的所謂證詞,信中公開誣蔑和誹謗大法師父,並誣陷我們這些煉功的人。我當場辯護說:信仰無罪,要求立即無罪釋放。遭到法警的拳打腳踢。最後,法院還是冤判我四年有期徒刑。

7)2005年6月上旬我被劫持到湖南省津市監獄入監大隊。為了喚醒世人的良知與善念,剛下警車,我一路高歌唱到獄警辦公室,六個犯人蜂擁而上,一起對我發難,耳光、拳腳一併齊下將我打翻在地。在入監隊一個多月的時間,由於我講真相和沒有符合他們的要求,曾被犯人毆打7次,獄警也對我大打出手。一天,我被叫到獄警魯股長辦公室,因我沒符合要求,他突然站起來朝我胸部一腳踢我,我當時是坐在小凳子上的,被突如其來的一腳踢得仰翻在地,砰的一聲後腦勺重重地碰到了地上,在旁的夾控犯都嚇呆了,獄警魯股長趕緊逃離了現場。

8)遭津市監獄迫害後,又將我劫持到湖南省郴州監獄迫害。剛進監獄,獄警武新潮和教育科彭科長逼我下蹲。這本身就是對公民人格尊嚴的侮辱。我不配合,獄警武新潮用鐵銬子將我雙手反銬,並用力向後猛擰,逼迫我彎腰。然後用腳朝我小腿上猛踢猛撞,強迫我下蹲。那裏非法關押著8名大法弟子,不允許我們互相之間說話,上廁所都是被夾控犯跟著,睡覺的房間四角、走廊上、車間裏、廁所裏都裝有監控器,非法監視我們的一舉一動。黑板上、牆壁上都是誣蔑大法的口號和標語,我們趁機會擦掉,獄警又將其補上。每天都要看誹謗大法的錄像,看完要我們寫所謂的認識,我們都一一揭露電視裏面的造謠宣傳。為了達到逐步轉化的目的,獄警劉昂指使犯人對我罰站,我稍微一點沒有站好,夾控犯就用竹鞭打我。進獄警辦公室不下蹲,獄警就不允許我上廁所,因此我小便都解在褲子裏。那次被強行體罰9個多小時。

2005年11月,夾控犯毫無理由對同修毆打,我出來制止。我卻遭到了夾控犯對我的毆打,獄警進來看到這一切卻不理睬。我高呼「法輪大法好」!五、六個犯人蜂擁而上將我拖到警察辦公室,獄警武新潮朝我臉上猛地一拳砸來,接著,獄警武新潮大聲吆喝逼迫我下蹲,我沒有配合。武新潮用鐵銬子將我雙手反銬,並使盡力氣將我雙手往後猛扭、猛擰,一直扭到後腦勺上方,雙手差點被折斷。再指使五個犯人用腳朝我腿上猛踢猛跺,將我打跪在地,又指使犯人將我的頭強行按下,然後低著頭接受他的法西斯式的訓斥。

2006年上半年,家中母親來探望我,獄方不允許接見,原因是幹警要我答應不允許說出在獄中被迫害的情況,我跟獄警說:「我不會無中生有,我會如實地向家人反映我在裏面的情況,這是我的權利。」獄警不從。我母親只好找監獄領導評理,幾經周折,才勉強允許我們短短的二、三分鐘會見。

2007年3月份,獄警武新潮當著大家的面毆打了一位60多歲的老年同修,我出來規勸和制止,遭到夾控犯的毆打,面對無辜的迫害,我高呼「法輪大法好」!七、八個犯人蜂擁而上,一齊向我發難,拳打腳踢將我打翻在地。我剛站起來,獄警武新潮又趕上來打我兩個耳光,並用鐵銬子將我銬到辦公室。接著,獄警黃水清趕上來用重拳將我打翻在地,過了一會兒我才爬起來,然後又用皮鞋在我腳背上猛踹猛跺………後來,我被強行銬在窗戶上,從早晨6點半體罰到晚上的11點半,持續一星期的迫害。當吊銬到第五天晚上的時候,獄警武新潮指使犯人將鐵銬子縮到最小限度,僅將我雙腳尖沾一點地、吊起來迫害。我被強行迫害3個多小時,那種痛苦很難用語言來講述。當天晚上11點半犯人給我鬆銬的時候,由於銬得太緊,鐵銬子幾乎被嵌到肉裏面去了,兩個犯人十幾分鐘才將鐵銬子解開。

9)2007年4月份,由於郴州監獄迫害大法弟子的黑幕被曝光,宣布解體。4月12日我被劫持到湖南省網嶺監獄繼續關押迫害:

進去後的幾天,教育科幹警巫××和中隊管教龍衛紅找我談話,在談話過程中逼迫我下蹲,這本身就是對公民的侮辱,我沒有配合。教育科巫××指使獄警龍衛紅打我耳光,接著又指使犯人強行將我按下蹲在地上。

2007年11月,為了抵制不能煉功及監獄的奴工(此等勞動是沒有任何勞動報酬的,每個月休息一天),我開始絕食絕水反迫害,絕食到第四天之後,中隊獄警戴管教吆喝犯人對我強行灌食。獄警戴管教先將我一腳踢倒在地,然後幾個犯人一起上來將我按在地上,有的還捏住我的鼻子不讓我出氣,然後用硬塑料筒撬開我的嘴巴往下捅,我不願意下咽,他們就用硬塑料筒不停地往喉嚨裏來回猛捅;下次灌食獄警採取了插胃管灌食,當時是獄醫彭祖林負責對我灌食,他為了整我,胃管本來已經插到位了,還不顧一切地使勁將胃管往下猛插。口中還不停地說:「看你還敢不敢絕食,我要將胃管插到你腸子裏去。」我的胃被插傷。

2008年2月,我吃不下飯食,每天只能吃一點麵粉糊,喝一點牛奶,生活很難自理。後來監獄既不同意我保外就醫又不提供我流食,母親只好千里迢迢寄、送食物。

2008年12月26日,是我4年冤獄期滿日。釋放當天,我阻止教育科幹警巫××對我的非法搜身,遭到巫××的毆打。

回來以後,我的工作在本人不知道的情況下,早已經被單位非法強行開除。

10)2012年11月,正是中共十八大召開的時期。岳陽市國安、派出所和「610」連夜趕到我的老家三墩鄉親屬家騷擾,並給我的親屬施壓。後得知我在縣城,又跑到我住處來騷擾,並給我母親施壓,非要見到我本人不可,還說要照我的相入檔案。守候三、四天不走,給我的家屬留下了陰影,也帶來了諸多的不便。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