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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徐旭東獄中伸冤無門 律師會見被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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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月三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北報導)湖北省十堰市鄖縣法輪功學員徐旭東被非法判刑五年,在沙洋范家台監獄遭受迫害,他一直就非法判決和在監獄內的遭受的迫害進行申訴,但是申訴書被監獄多次扣押,徐旭東不得已在家屬會見時要求聘請律師。

二零一五年九月,家屬聘請的律師郭海躍到范家台監獄要求會見徐旭東被拒,監獄聲稱有文件規定申訴案必須有兩個律師參與。郭律師曾書面諮詢湖北省監獄管理局會見法輪功學員需要辦理哪些手續,然而沒有得到任何答覆。

十月十四日,郭海躍律師和唐天昊律師受徐旭東父親的委託,辦理完相關手續後趕到范家台監獄要求會見徐旭東,監獄門口值班獄警不予通報,說有上面有規定不能會見法輪功學員。律師立即趕到沙洋監獄管理局找到相關部門投訴,多個部門接待的工作人員都說有此規定,但是拿不出相關文件,也不報自己的身份和姓名。

當天下午兩位律師到湖北省監獄管理局投訴,監獄管理局的接待人員說具體管事的不在,讓第二天再來。次日八時監獄管理局獄政處某工作人員拿出一份文件,把文件的抬頭和落款處蒙上,只讓律師看到監獄內法輪功學員不能會見律師的內容和文件簽發時間二零一五年十月十日。

律師表示將依法向相關的上級部門繼續申訴和控告。

徐旭東是湖北省十堰籍教師,二零零零年到北京上訪,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被當局冤判五年,出獄後仍長期受到當地警方的騷擾,不得不背井離鄉到武漢打工謀生。

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他在下班回家途中遭到鄖縣公安局警察齊兵、馮文會、靳方紀、王俊以黑社會的手段跨市暴力綁架,並被非法拘禁到湖北省洗腦班實施洗腦迫害一個多月,之後一直被非法關押在鄖縣看守所。二零一三年九月十三日上午,鄖縣法院對徐旭東進行了非法庭審,枉判徐旭東五年。

徐旭東二零一三年在范家台監獄入監隊被犯人宋兵、肖雄等人多次毆打,並被強迫頭頂牆角長時間站立,不讓睡覺,導致雙下肢水腫,腰椎受傷,經檢查患有骨質增生,經常頭痛、頭昏。

自二零一四年以來,徐旭東將遭受虐待而受傷的事件向監獄獄偵科、獄政科及監獄領導反映,要求處理打人兇手,要求宋兵道歉。後來宋兵在監獄安排下向徐旭東道歉一次,但是沒有受到任何處罰。宋兵、肖雄等入監隊的事務犯還經常利用崗位之便敲詐新入監者的財務。

徐旭東多次將受迫害的情況向沙洋監獄管理局、湖北省監獄管理局、湖北省高檢、中紀委駐湖北巡視組、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寫控告信反映,前後共幾十封,並要求用掛號信寄出後給予回執,但是至今未收到任何回應。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日上午,獄政科科長肖天波違規帶武警到范家台監獄四監區搜查,命令服刑人員蹲下接受檢查,徐旭東因腰部有傷下蹲困難而站著,肖天波示意武警把徐旭東強按下去,帶隊武警還威脅要「搞死」徐旭東。一獄警從徐旭東身上搜出一封信,徐旭東解釋說是寫給省高檢舉報宋兵等人打人的,肖天波把信件強行拿走。回到車間後,徐旭東發現裝有私人物品的包裹被人拿走,很多犯人也發現私人物品丟失了。

徐旭東向監區反映檢舉信被搜走,監區推諉說是獄政科拿走的,和監區無關。徐旭東找當時的巡視總值班的獄政領導唐主伍,唐主伍搪塞說,我幫你反映一下,如何處理是監獄相關部門的事情,以後再無下文。徐旭東從當日開始絕食抗議,要求監獄歸還他的合法信件。

八月二十一日四監區教導員陳珍民和獄警蔣君要將徐旭東帶到監獄醫院,徐旭東說不需要。陳珍民和蔣君把徐旭東強行拖走,下樓時陳珍民還在徐旭東的腰部打了兩拳,蔣君還威脅要弄死徐旭東。下樓後,陳珍民和蔣君把徐旭東倒拖至監獄醫院,導致徐旭東鞋被磨破,衣服被扯爛。醫生檢查說沒事後,徐旭東被帶回車間。

之後徐旭東多次反映均無回覆,八月二十六日監獄通過犯人把信件還給了徐旭東,徐旭東才開始進食。

九月十七日,肖天波再次到四監區檢查,對徐旭東搜身時發現了另一封舉報信,肖天波對徐旭東說,我幫你交,準備把信拿走。徐旭東說信還沒寫完,肖天波不聽解釋強行把信搜走。當日起徐旭東多次索要檢舉信,卻一直沒得到任何答覆。此後徐旭東身體日漸消瘦,還在繼續為犯人燒開水。

據出獄服刑人員透露,十月十七日左右,徐旭東被監獄關禁閉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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